今天在音乐厅,有一个姓黄的警察叔叔给我们讲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
第一课是:大人不在家,小朋友应该怎么做?
如果小朋友自己在家玩游戏的`时候有人敲门。我们应该怎么办呢?部队安全工作心得体会首先不要开门,也不要出声,小偷以为屋里没有人,他就会撬门,小朋友可以假装说“爸爸,有人敲门!”小偷就不敢来了。
第二课是:不能横穿马路
有些汽车开得太快,实在刹不住车,如果横穿马路有可能就会被汽车撞。如果过红绿灯路口的时候,绿灯亮的时候,先左看看,右看看,没有汽车开过来了再通过。如果有地下通道或者天桥,应该走地下通道或者天桥。如果有人抢劫,小朋友可以装死或者躲起来。黄叔叔给我们讲一个关于小女孩装死的故事,故事说明小女孩很勇敢,聪明又机灵。
这个法制教育告诉我们,如果小朋友没有大人照顾的情况下是不能给陌生人开门的,也不能横穿马路。
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
通过两年来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培训和实践,我越来越感到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现在的学生“天不怕,地不怕”,这与我国法制建设是相违背的,要想建成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为了祖国的未来,我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课题研究”,成功探索出通过学校课堂主渠道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有效载体、有效途径和有效形式,探索出一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新路子。
一、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重大意义:
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教师的法定责任;是“法律进学校”的工作重点;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工作;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培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合格公民的重要举措。
二、实施目标
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提高学生法律素质,使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树立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荣辱观;帮助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三、实施主体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科任教师。其中,教育行政部门是实施管理主体,学校是实施责任主体,学科教师是实施操作主体。
四、对教师的要求
1、教师要提高思想认识。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高度上。
2、教师要增强紧迫感。要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的小康社会,必须有高度的法制观念。
3、教师要形成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习惯。不可“视而不见”。
4、要提高自身的法制素养。要想给学生一碗水,自己须一条永流不息的小溪。
5、要精心备教。一支粉笔,一本书上课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
6、要主动探索创新。与日俱增,与时俱进。
今天,我们六年级的学生在三点到四点这段时间听了次讲座,内容是“远离犯罪,保护自己”。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许多。
提到“法”,我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方法、办法、法律”但是,你真的了解法律吗?提到法律,立刻给人严肃的感觉。有了法律,社会和谐;有了法律,才能控制犯罪。关于年龄方面的法律知识:若你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已不是个小孩子了。若你满了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统一从轻发落。但你如果不满十四周岁,犯罪的话,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还年少,无知不能让你判断是非。
这次讲座举了许多罪。例如:抢劫罪。所谓抢劫,就是一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了数额较小的罪行的话,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一般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火无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火没收财产。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让我明白了如何防止罪案的发生。让我学会如何保护自己,不去做坏事,不犯罪。我明白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帮助坏人做坏事。做一个知法懂法讲法的人。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受益匪浅,一生受用。
透过两年来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培训和实践,我越来越感到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此刻的学生“天不怕,地不怕”,这与我国法制建设是相违背的,要想建成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为了祖国的未来,我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透过“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课题研究”,成功探索出透过校园课堂主渠道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有效载体、有效途径和有效形式,探索出一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新路子。
一、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重大好处:
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门、校园及教师的法定职责;是“法律进校园”的工作重点;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工作;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资料;是引导和帮忙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培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合格公民的重要举措。
二、实施目标
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提高学生法律素质,使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树立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荣辱观;帮忙学生养成遵纪守
法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潜力。
三、实施主体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校园和科任教师。其中,教育行政部门是实施管理主体,校园是实施职责主体,学科教师是实施操作主体。
四、对教师的要求
1、教师要提高思想认识。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上。
2、教师要增强紧迫感。要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的小康社会,务必有高度的法制观念。
3、教师要构成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习惯。不可“视而不见”。
4、要提高自身的法制素养。要想给学生一碗水,自己须一条永流不息的小溪。
5、要精心备教。一支粉笔,一本书上课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
6、要主动探索创新。与日俱增,与时俱进。
当今社会,作为一个劳动者,法律素质高低越来越被重视。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径。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阴影仍然存在,不少学生成了应试教育条件下的失败者。只有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利用学校优势,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响,使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有效地扼制青少年犯罪,降低犯罪率。
学校担负着为社会培养合格劳动者的光荣任务。宪法关于“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对未来劳动者的法律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年龄还小,心理压力大,心理发展很不稳定。在他们身上,容易养成不良习惯,发生违法行为,加上一些学校应试当先,忽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易导致上述学生造成或轻或重的法律后果,使得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因此当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那么导致青少年犯罪率如此之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他们正处于青春期年龄不成熟,他们的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满着独立性、依赖性、自觉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而且他们的人生阅历浅,社会环境却又非常复杂,所以如果没有正确得法的引导,他们很容易走上歧途,甚至违法犯罪。
青少年学生心理发展的不成熟性还表现在:由于对自我的要求过分高于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客观生活环境困难,使得他们在心理上非常脆弱。家庭因素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一些父母过度关怀子女:有的不惜省吃俭用,也要给孩子舒适的环境;经济条件好的,更是把孩子当作“掌上明珠”,要啥给啥。这容易使青少年产生好逸恶劳,挥霍无度的不良习气,极易导致心理脆弱。而很多青少年违法犯罪,都是因心理的脆弱而诱发的犯罪。
现代青少年学生自我价值观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价值观是影响甚至支配人们行为的重要因素。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自我价值出现了变化。在不否认主流是好的条件下,我们要指出有为数不少的青少年自我预期下降,思想出现了消极、颓废的倾向。许多青少年错误地以物质利益为尺度去评价个人得失,这诱发了一些青少年抢劫、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甚至有些青少年为了经济利益,连最基本的道德也放弃了。
青少年学生个人化个性化倾向越来越突出。面对改革浪潮,许多人的价值观念就出现了个人化、个性化倾向,这也波及到一些青少年学生。这种倾向是对不承认合理的个人利益、个人价值的“反对”,具有一定的积极性,但如果不能把握合适的“度”,就很容易陷入个人主义的泥潭,从而容易产生犯罪。
社会文化对青少年学生的成长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由于改革开放,文化也日益繁荣。一些非主流文化的负面影响及不同背景的西方文化、港台文化对青少年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这些影响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之一。社会的主流文化是健康向上的,对青少年起着积极的正面引导作用,暴力、荒谬、享乐主义以及西方、港台文化中所宣传的私有化、极端个人主义文化及文化商业化作用下产生的文化糟粕,则在社会上起着极坏的影响,诱导着他们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计算机网络已经成为一种遍布全球的公共设施,它是一个比传统媒体传播和使用信息更高效、更方便、更自由,普及面更广的媒体。但从负面意义上讲,计算机网络与传统媒体最大的不同点可能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互动性、广泛性等功能特点,使那些在传统媒体和现实生活中无法作案的人在网上找到了实施其违法犯罪的空间和手段。
总之,因此自从计算机网络产生以来,网上违法犯罪行为便与之相伴而生并与日俱增。许多青少年身陷网络,难以自拔,成为青少年犯罪的重要诱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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