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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网施工验收暂行规定

来源:易榕旅网
1 总则

1.0.1 本规定是针对驻地网 (FTTB光缆到楼宇) 工程而制定的暂行规定,用以施工检查、初步验收、试运行和竣工验收。扩建、改建工程及其他客户接入工程可参照执行。 1.0.2 驻地网目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相关规范标准尚在完善中,待相关标准出台后,依照新的标准执行。

1.0.3 在驻地网工程施工、验收过程中,目前按照本暂行规定执行。在特殊情况下,执行本标准的条款确有困难时,应充分阐述理由,提出解决方案,并呈报建设管理部门审批。 1.0.4 凡本规范未具体规定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应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1.0.5 竣工验收工作的方法和步骤应执行通信行业的规定,验收项目内容和要求应按本规范办理。

1.0.6 在工程验收测试过程中,应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填写好各种测试表格,便于今后的维护工作,并为整理竣工验收文件做好准备。

1.0.7 本规范未包括的特殊项目验收指标要求,可依据工程项目的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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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参照标准

2.0.1 YD/T 5140-2005 有线接入网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

2.0.2 YD/T 1475-2006 接入网技术要求——基于以太网方式的无源光网络(EPON) 2.0.3 YD/T 926-1-2001 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第一部分 总规范

2.0.4 YD/T 926-2-2001 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第二部分 综合布线用电缆、光 缆技术要求

2.0.6 YD5043-2005 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验收规范 2.0.7 YD/T 5138-2005 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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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机房设施

3.1 机房环境条件

3.1.1驻地网机房建筑必须符合YD5002-2005《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 3.1.2在设备安装工程开始前,应根据设计对机房的环境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 机房应远离易燃、易爆、强电磁干扰(大型雷达站、发射电台、变电站)等场所;机房不应与水泵房及水池相毗邻,机房的正上方不应有卫生间、厨房等 易积水建筑。

2) 机房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机房的净高、承重、门窗、墙面、地面、顶棚面、孔洞、照明、电源插座设置等应符合工艺设计要求,门锁和钥匙配套齐全。

3) 机房的温度、相对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要求机房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出现结露状态。

3.1.3新建机房不得安装吊顶和活动地板。

3.1.4机房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3.1.5机房应提供符合设备工作所需要的直流电源或交流电源;其直流电源电压、波动范围及交流电源电压、频率、波形畸变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1.6有可靠的安防措施,具备门禁告警等系统。

3.1.7机房内不得有水管、煤气管、暖气设备、消防喷淋设施等。确有其设施且无法避免的,必须做隔离和防渗处理。

3.1.8机房室内布放设备用线缆应采用上走线方式。

3.1.9进入机房的管孔应有一定的坡度,即机房内的管孔应比室外高。 3.2 机房安全

3.2.1机房楼板预留孔洞应配置阻燃材料的安全盖板并确保能密封隔离,如穿放 有线缆的应用防火泥封堵。

3.2.2 机房内必须配备有效的灭火消防器材。凡要求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和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必须保持性能良好。

3.2.3 机房室内新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不得使用木地板、木护墙及可 燃窗帘等易燃物品。

3.2.4 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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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设备、器材检验

4.1 一般规定

4.1.1进行器材检验时,现场必须有建设方代表(或监理)、工程施工代表同时在场。 4.1.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代表应按照装箱单与设备实物进行核对检查,并做好记录。

4.1.3设备外包装应完整,无破损,无受潮、火烤等迹象;无明显凹陷。当发现有受潮、破损或变形的设备和器材时,应由建设方代表(或监理)和工程施工代表共同进行鉴定,并做好记录。

4.1.4工程建设中不得使用无产品合格证及检验不合格的设备器材。

4.1.5当设备器材型号不符合原工程设计要求而需作较大改变时,必须征得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同意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4.1.6验货清点时,设备需轻拿轻放。检验完毕,设备应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注明设备类别、数量;特别应注意细小零件的存放,防止丢失。

4.1.7开箱验货完毕,应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并经建设方或监理确认。 4.2 线路材料

4.2.1光(电)缆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所用光缆和室内缆规格、程式、型号及相关指标应符合设计规定。 2)成盘光缆、室内缆盘号、型号及长度应与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一致。 3)光缆、室内缆外包装应完整无损。

4)成盘光电缆需进行盘测,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出厂要求,无断纤、障碍线对等现象。

5)使用非整盘的光电缆应外护层无损伤、缆线端头无浸水现象,电缆头应有封堵。 4.2.2水泥电杆、拉线盘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破碎部分总表面积不超过2平方厘米。 2)电杆表面无裂纹。

3)在根部观察电杆壁厚均匀、内壁光滑、无塌落现象。 4) 杆稍封堵抹灰平整不开裂。 5)杆高的偏差不超过规定范围。 4.2.3钢绞线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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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纽绞均匀无跳股断股现象。 2)镀锌均匀无锈蚀、起泡、毛刺现象。 3)线条直径与标称相符。

4.2.4铁件、走线槽架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器材的表面(镀锌、漆面)应完整无损、光洁、无毛刺、无气泡、无锈蚀、无裂纹。

2)规格、程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3)紧固连接配件齐全,程式配置合适。

4)走线槽面盖能反复开启,并且不影响面盖与槽体的结合紧密度。 4.3 管道材料

4.3.1塑料管材的规格程式应与设计要求相符。

4.3.2管材质量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配备足够数量的紧配的接头、胶水、管孔堵头,提供产品的合格证书。

4.3.3孔框盖规格程式应与设计及建设方要求相符,承载力符合产品标准。 4.4 设备器材

4.4.1光交接箱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箱体完好无瘪痕,表面无刮痕。

2)箱门锁匙装配良好有效,开启自如,密封紧闭。 3)进线口密封完整,内部附件齐全、安装牢固。 4)端口配备与设计、订货合同相符。 4.4.2光分路器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分路端口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器材外观应完整无损、光洁。

3)外形尺寸与安装固定件配合一致,装拆方便。 4) 光分路器输出端口的均匀性应小于3db。 4.4.3光缆接头盒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接头盒最大容量及光缆分支数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配置齐全。 2) 接头盒在不阻断在用电路情况下可多次开启操作。 3) 容纤盒应具备不低于0.5 米长度的纤芯盘留空间。

4) 接续封装后盒体防水密封性能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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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网络箱、组线箱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箱体完好无瘪痕,表面无刮痕。

2)箱门在不阻断在用电路情况下可多次开启操作。

3)箱内组件最大容量符合设计要求,布局合理,固定牢靠,附件安装齐全。 4.4.5用户终端接口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4.4.6工程中使用的其他设备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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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缆线路由施工

5.1 杆路建筑

5.1.1驻地网的架空杆路施工应符合《D/T 5138-2005 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

5.1.2驻地网架空杆路的杆距应为40-50米,特殊情况下可加长,但不宜超过70米。 5.1.3在住宅小区内立杆,杆位不可挡在建筑物门窗前,距建筑物距离应在1.5米以上,吊线高度齐平,避免在建筑物窗口范围内。

5.1.4小区内的电杆拉线不可妨碍人车通行,当角杆拉距不够时,可设置撑旗拉线。 5.1.5小区内的电杆拉线上必须安装红白警示管。 5.2 墙壁吊线

5.2.1墙壁吊线的终端伏墙、墙壁支持物须安装牢固,在墙转角处安装的膨胀螺钉距墙体侧边距离不小于20公分。

5.2.2墙壁吊线的离地面高度除满足规范要求外,不得在建筑物门窗面范围内,且应避免在接近窗台、阳台下边的高度上。

5.2.3墙壁吊线不可装设在危房建筑、空斗墙建筑、临时建筑的墙面上。 5.2.4墙壁吊线的支持物间距视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在20-30米之间。 5.3 小区管道

5.3.1住宅小区的驻地网管道施工应符合《本地网通信管道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使用的管材规格程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5.3.2驻地网管道在主线上的分支手孔,最小须设置600*900(2块板)手孔,孔净深不小于1米;其他位置的手孔可为500*500型号的穿线孔,孔净深不小于0.7米,且保持孔底距管孔口下沿10公分以上;手孔框盖面须高出绿化地面约5公分,防止泥水流入孔内堵塞管孔。

5.3.3 500*500穿线孔的墙体厚度(含内外抹灰)在绿化带时可为13公分,其他均应为24公分。

5.3.3住宅小区的驻地网塑料管道在绿化区域内可以不用混凝土包封,但应避开乔木树种,过路段必须用混凝土包封。

5.3.4小区道路已经建设完成、已有业主入住的驻地网管道,考虑地下管网密集复杂,其埋设深度可根据地下情况适当减小,但最少不小于5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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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引上孔的位置应考虑尽量靠近引上点。

5.3.6管道引上管的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米,地下进入穿线孔段与地面部分需用弯管连接不可断开,进孔段、弯管段、地面段的管孔直径必须一致。 5.3.7手孔的所有进出管窗口内外都要抹灰粉严,防止进水和鼠害。 5.4 槽板、走线架

5.4.1楼房内槽板、走线架的安装必须符合《YD/T 926-2-2001 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的规范要求,遵守该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材料的规格程式符合设计要求。

5.4.2槽板应贴墙安装,用φ10mm或以上的塑料膨胀管固定在墙体上,膨胀管的安装不可在垂直或水平线上,而应该成“之”字形(走马花)固定,固定点间距在垂直方向约60公分,在水平方向约40公分,距接缝或端头约20公分。

5.4.3 水平安装走线架距地面高度至少在2.2米以上,沿墙垂直安装离墙面约3公分,应用φ10mm或以上镀锌膨胀螺钉吊接或角铁架支持固定,固定点间距约1米,距直线段端头25-30公分。

5.4.4室内槽板、走线架转角应成90度(地形特殊除外),横平竖直,整齐美观,安装牢固。

5.4.5 建筑物内通信管线与其他管线的安全间距如下表: 其他管线 电力线 给水管 压缩空气管 热力管(不包封) 热力管(包封) 煤气管

5.4.6 因需要开凿的楼层、楼墙洞在安装后应该修复粉刷,按物业管理的要求做好防火、防水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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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内通信管线 平行净距mm 150 150 150 500 300 300 交叉净距mm 50 20 20 500 300 20 6 机房设施安装

6.1 槽道、桥架

6.1.1槽道、桥架的安装位置、高度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偏差不得超过50mm。

6.1.2安装好的槽道、桥架应平直,各横铁规格一致,两端紧贴槽道扁钢和横铁卡子,横铁与槽道扁钢相互垂直,横铁卡子螺钉紧固。

6.1.3横铁安装位置应满足电缆下线和做弯要求,横铁排列均匀。当横铁影响光缆曲度半径时,可做适当调整。

6.1.4槽道的地面支柱安装应垂直稳固,允许垂直偏差为1.5‰;同一方向的立柱应在同一条直线上,当立柱妨碍设备安装时,可适当移动位置。

6.1.5列间撑铁的安装应在一条直线上,两端对墙加固应符合设计要求。

6.1.6天花板为预制板时不得采用吊挂方式设计安装槽道、桥架,应采用龙门架(或立柱)支撑,龙门架(或立柱)间距宜在2.5 米至3 米之间。吊挂安装应牢固整齐、保持垂直,吊挂构件与槽道漆色一致。

6.1.7水平槽道应与列架保持平行或直角相交,水平度每米偏差不超过2mm。 6.1.8垂直槽道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超过3mm。 6.1.9槽道吊架的安装应整齐牢固,保持垂直,无歪斜现象。 6.2 机架安装

6.2.1机架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6.2.2机架间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6.2.3机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垂直偏差不应大于机架高度的1‰。

6.2.4列内机架应相互紧密靠拢,机架间隙不得大于3mm,列内机面平齐,无明显参差不齐现象。

6.2.5机架安装完毕应按照建设方要求做好标识,标识应统一、清楚、明确,位置适当。 6.2.6各种螺栓必须拧紧,同类螺丝露出螺帽的长度应一致。

6.2.7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补漆。各种文字和符号标志应正确、清晰、齐全。

6.2.8机架必须按施工图的抗震要求进行加固。 6.2.9告警显示单位安装位置端正合理,告警标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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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子框安装

6.3.1面板布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6.3.2子框与机架的加固应符合设备装配要求。 6.3.3子框安装应牢固、排列整齐,插接件接触良好。

6.3.4子框安装完毕应按建设方要求做好标识。标识应统一、清楚、明确,位置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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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设备安装

7.1 OLT、ODF等机房设备安装

7.1.1严格按照设计平面布置要求安装OLT主设备及ODF等配套设备。

7.1.2机盘安装时要核对机盘的型号是否与现场要求的机盘型号、性能相符;安插时应依据设计中的面板排列图进行;各种机盘要准确无误地插入子架中相应的位置。

7.1.3壁挂式设备的安装,宜尽可能靠近走线架,便于布线,其设备底部距地面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以后的日常操作及维护。

7.1.4ODF架的排列应充分考虑电缆和光纤上下出入走线的需要,避免在配线架顶部相互交叉挤压。

7.1.5ODF架应接防雷地线,防雷地线应单独从地线排引入,并可靠地与ODF架绝缘。 7.1.6ODF架应具有良好的保护接地,ODF架上的接地端子可直接与相邻机柜的保护地端子相接。

7.1.7熔接型ODF容量应根据工程中新布放光缆的光纤芯数进行配置,跳纤用的ODF容量应根据工程中所配的光接口的数量进行配置。

7.1.8当需要开通CATV 业务时,为支持CATV 业务,光交接箱、光纤配线架内适配器应采用SC/APC。 7.2 网络箱安装

7.2.1网络箱的型号、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7.2.2挂壁式网络箱应避免安装在有滴水、腐蚀气体的地方,应便于进线(光缆和电源线)及出线(语音线、数据线和视频同轴电缆);室外安装必须选用防水密封的型号;安装在楼道、走廊时箱体下沿距地面不小于2米。箱体用φ10mm镀锌膨胀螺钉4根固定牢固,水平、垂直方向倾斜不超过3mm,保证箱门开关自如;嵌壁式安装与墙体结合紧密,箱门与墙面齐平,箱体垂直,进出线暗管伸入箱内1-2公分。

7.2.3网络箱的交流电源接入必须符合供电部门、小区物业管理或业主委员会的要求。 7.2.4网络箱必须安装防雷保护接地,接地点在楼宇内可连至建筑物的接地排上,严禁将电力线的接地作为箱体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线使用16mm接地线沿墙敷设时必须加PVC管保护;

7.3 光交接箱的安装

7.3.1落地式光交接箱的安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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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交接箱应安装在水泥底座上,箱体与底座应用地脚螺丝连接牢固,缝隙用水泥抹八字。

2)基座与人(手)孔之间应用管道连接,不得做成通道式。

3)光交接箱应严格防潮,穿放光缆的管孔缝隙和空管孔的上、下管口应封堵严密,光交的底板进出光缆口缝隙也应封堵。

4)光交应有接地装置。在做底座前预埋一根地线棒,地气连接线用BV6.0mm单芯铜线加塑管保护,一端与地线棒连接,连接处要采取防腐、防锈、防酸处理,一端与光交的地线接地排相连。

7.3.2架空式光交接箱的安装要求

1)H 杆垂直,间距与箱体站台的宽度相符。

2)站台安装距地面不小于3.5米且保持水平,栏杆及各部紧固牢靠。

3)杆下安装2000*40*40镀锌角铁防雷接地桩,用30*3镀锌扁铁沿杆引上至站台位置,再用10mm多股绝缘铜线与箱体内接地桩连接。 7.3.3挂壁式光交接箱的安装要求

1)光交接箱要安装在方便进出线且不妨碍通行之处。 2) 箱体的安装高度应方便成端熔接和维护工作。

3)箱体须可靠接地,接地体可利用建筑物的保护接地装置。 4)箱体固定必须牢固可靠。 7.4 光终端盒、光分路器的安装

7.4.1光终端盒、光分路器的容量、型号、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7.4.2光终端盒、光分路器内每芯均应标识光纤走向、对应服务地址,标识要符合资源管理要求。

7.4.3光分路器的安装应工整、美观,其所有尾纤均有一定富余量,方便维护时取出和还原。

7.4.4当采用墙挂时,光终端盒、光分路器的安装工艺应符合墙挂设备安装要求,不得有悬垂现象。

7.5 接头盒、分纤设备的安装

7.5.1接头盒、分纤盒的容量、型号、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7.5.2接头盒、分纤盒应当在不阻断在用电路情况下可多次开启操作。 7.5.3接头盒进出光缆均应有标明光缆走向的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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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纤芯在盒内的盘留不低于0.5 米。

7.5.5分纤盒所分出纤芯均应有明确标识,明确服务对象。

7.5.6接头盒、光分纤盒应安装在安全且易于施工维护的位置,当采用墙挂方式安装时,安装工艺应符合墙挂设备安装要求,不得有悬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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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线缆敷设

8.1 架空敷设

8.1.1驻地网光(电)缆的架空敷设应符合《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 8.1.2驻地网光(电)缆的规格程式、路由及杆面程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8.1.3同一方向的驻地网光(电)缆宜敷设在同一条吊线上,同一条吊线挂设的光(电)缆不宜超过4条。

8.1.4光缆接头两侧、进入室内前、进入光交接箱前均应留有余缆,余缆的长度在10-15米;每条光缆的余缆应分别圈留,余缆圈应有支架固定。

8.1.5每条光缆路由的分支处、引上(下)处、接头盒两侧、余缆圈留处、引入(出)房屋外、直线段每隔200米等位置均应挂设光缆标志牌,标志牌上应注明该条光缆的起止段落名称、规格和移动企业标志。

8.1.6跨越通车道路的杆档,在道路中心位置的光缆及吊线上应装设保护告示管;吊线在电力线下方交越处应装设保护管,保护管应比电力线的垂直宽度每侧长出50公分。 8.2 管道敷设

8.2.1驻地网光(电)缆的管道敷设应符合《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 8.2.2若受管孔资源的限制,驻地网光(电)缆在塑料管中可不穿子管直接敷设,但占用截面不得超过塑料管截面积的50%。

8.2.3光(电)缆在人手孔内须靠孔壁绑扎,曲率半径不大于缆线直径的15倍,缆线上用波纹软管保护,波纹管伸入管孔不小于5公分。

8.2.4光缆接头两侧、引上引入前、进入光交接箱前均应留有余缆,余缆的长度在10-15米;每条光缆的余缆应分别圈留,余缆圈应靠孔壁绑固。

8.2.5每个人手孔内每条光缆均应挂设标志牌,标志牌内容要求与架空相同,字面朝向应方便在孔边识读。 8.3 槽道走线架敷设

8.3.1光(电)缆布放应顺直,无明显扭绞和交叉,不得溢出槽道,必须绑扎牢固,外观平直整齐,松紧适度, 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米,绑扎间距应均匀。

8.3.2每条光缆在进线孔口、成端开剥口两端和拐弯处应有统一的标识,标识上宜注明光缆起始段落并符合资源管理对光缆标识的要求;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宜损坏的材料,以便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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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机房内缆线的布放要求采用上走线、开放式的方式,应具备信号、电源、接地“三线分离”和防火、防鼠、防挤压“三防”要求。在特殊情况下,三线不能完全分离时,交叉部分应采取相应隔离措施,以保证安全。 8.4 墙壁暗管槽板内敷设

8.4.1在建筑物墙体内预置的暗管中敷设缆线,须按设计缆线条数一次同穿,不可二次补穿。

8.4.2转弯处应均匀圆滑,其曲度半径应大于30公分。

8.4.3楼道内垂直部分缆线的布放应每隔1.5 米内进行捆绑固定,以防下坠力对缆芯带来的伤害。

8.4.4五类线必须分清普通、室外型,普通型只可用于室内穿管、槽敷设,室外、管道内敷设用室外型电缆,不可混用。 8.5 沿墙钉固

8.5.1当同路由敷设缆线只有1条时,可采用沿墙钉固敷设。

8.5.2沿墙钉固要横平竖直,整齐美观,固定均匀,间距均匀且不大于30公分。 8.5.3墙壁阴阳角转弯时,缆线应做一下弯,保证曲率半径符合规范要求。 8.6 缆线接续与成端

8.6.1光缆纤芯的接续可以采用二种技术:熔接和冷接。熔接即通过光纤熔接机完成光纤、光缆的接续;冷接则是通过“冷接子”完成光缆的机械接续。 8.6.2光缆、光纤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8.6.3当采用熔接方式时,单芯光纤双向熔接点衰减平均值应不大于0.08dB;当采用冷接方式时,单芯光纤双向连接点衰减平均值应不大于0.15dB。

8.6.4光缆的接续工艺应符合《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

8.6.5光缆的成端用尾纤接出时,尾纤的长度应一致,尾纤在冗余尾纤存储槽内盘留长度不超过50公分,尾纤在冗余存储槽内不允许有自绕现象和“8”字现象存在;暂时不用的尾纤头部要用护套套起,整齐盘绕,用宽绝缘胶带固定在机架(箱)内。

8.6.6各种规格型号的数据缆线中间不应有接头,特殊情况需要接续必须用高频模块,严禁使用普通电缆的接续方法和材料接续。 8.6.7数据缆线的成端制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芯线的色谱与成端模块的色标要一一对应。

2)数据线两端插头、插口的线序排列必须一致,且符合行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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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RJ11或RJ45(水晶头)制作时8芯缆外护层须压入成端头内,对绞芯线不可裸露在外。

4)芯线的绞合应尽量避免散开,以刚能满足卡入线位为宜。

5) 每根数据线缆两端在显著位置须标明按网络箱或组线箱内的统一编号及服务对象。

6) 客户端接口应安装在标准的86式接线盒内,接线盒墙面安装时要固定牢靠、盒边水平垂直,嵌壁安装时要盒体端正、面板紧贴墙面。 8.7 光缆跳纤

8.7.1光跳纤的规格、程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8.7.2光跳纤的走向、路由、连接纤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8.7.3跳纤上端应有至末端成端位置或服务对象名称的标签,下端应有至上联端名称及对应纤序的标签,标签应具有永久性。

8.7.4光跳纤布放时,应尽量减少转弯,在走线架上敷设应加套管或者线槽保护。套管保护部分宜用活扣扎带绑扎,扎带不宜过紧。光跳线应保持自然顺直,无扭绞现象。

8.7.5光跳线布放时不得受压,不得把光纤折成直角,需拐弯时,应弯成圆弧,圆弧直径不得小于6公分,光纤应理顺绑扎。

8.7.6光跳线端头应清洁无尘,与法兰的连接应紧密。 8.8 电源线敷设

8.8.1电源线必须采用整条电缆线料,严禁中间接头,外皮应完整无损伤。

8.8.2交流电源线必须有接地保护线(三相四线或单相三线),电源接入网络箱设备前必须经由触保器。

8.8.3电源线布放应自然顺直,无明显扭绞和交叉,不得溢出槽道,富余的电源线应截除。经走线架布放的电源线绑扎整齐,松紧适度,绑扎间距均匀;电源线转弯处应放松,均匀圆滑。

8.8.4交、直流电源的电力电缆,必须分开布放;电源线应与信号线缆分开布放,避免在同一线束内。

8.8.5电源线接入空气开关处以及空气开关应有清楚的标识,指明该电源线连接的设备机架位置。标识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标识应选用不宜损坏的材料。

8.8.6机房直流电源线的布放路由、路数及布放位置应符合施工图的规定,电源线的规格、熔丝的容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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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7直流电源线的成端接续连接牢固,接触良好,电压降指标及对地电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8.8.8每对直流电源线应保持平行,正负线两端应有统一红蓝标志。安装好的电源线末端必须有胶带等绝缘物封头,电缆剖头处必须用胶带和护套封扎。多余电源线应截断,避免盘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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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设备基本功能检查

9.0.1 设备在供电电源电压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 9.0.2 电源柜的空气开关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9.0.3 设备在环境温度、相对湿度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 9.0.4 设备的过电压、过电流等保护器件齐全、性能良好。

9.0.5 在设计规定允许的电磁场干扰条件下,设备应不出现故障和性能下降。 9.0.6 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9.0.7 FTTB 设备需满足《接入网技术要求——基于以太网方式的无源光网络(EPON)》(YD/T 1475-2006)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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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驻地网传输网络测试

10.1 网络构成示意

组线箱

上联(中继)段 光分配网 数据线

业务节点 光交接箱(分配器) 楼宇网络箱 客户端口

10.2 分段测试

10.2.1上联(中继段)光缆由业务节点的外线端口至光交接箱(分配器)的上联端口,每纤的测试波长1310um,dB/KM双向平均衰耗应符合本地网光缆标准。

10.2.2光分配器损耗应含端口插损在内,其各分路的损耗均匀度应小于3dB,损耗最大值应小于产品的国家(行业)标准。

10.2.3光分配网自交接(分配)端口至楼宇网络箱的光缆成端口,每纤的测试波长1310um,dB/KM双向平均衰耗应符合本地网光缆标准。

10.2.4数据线自楼宇网络箱的缆线卡接模块至客户端口(含组线箱),每条传输线路的传输性能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10.3 全程测试:光路全程测试自业务节点的外线端口至楼宇网络箱的光缆成端口,每个光路的传输衰耗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10.4 业务测试:全网业务测试包括自业务节点设备至客户端的各种业务性能的测试,如以太网功能测试、PON 功能测试、设备功能测试、CATV 性能测试、电话功能测试、业务支持能力测试、系统可靠性测试等。各项测试均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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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程的检查验收

11.1 工程全过程的检查

11.1.1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每道工序都要进行自检,发现质量偏差及时纠正,并形成完整的记录。

11.1.2建设单位的随工人员在工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要立即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汇报建设单位。

11.1.3监理单位须安排专人负责工程的监理工作,对工程的隐蔽部分、缆线的测试等关键部位实施旁站监理,对工程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并形成完整的监理文件。 11.2 工程的竣工资料

11.2.1工程的工作量全部完成后,施工单位即须编制工程的竣工技术文件。竣工技术文件包括下列规定的资料:

1)工程说明; 2)开工报审文件;

3)停(复)工通知(根据实际情况编制); 4)工程变更单; 5)已安装设备明细表; 6)质量检查记录;

7)重大事故报告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 8)测试记录; 9)甲供材料平衡表; 10)交接书; 11)竣工报验单; 12)验收证书(空白); 13)工程竣工图纸。

11.2.2竣工技术文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内容齐全:应符合相关施工验收办法和要求,文件资料齐全。 2)准确:竣工图纸,测试记录应与实际相符、数据正确。 3)清楚:资料的誊写应清楚。 11.3 工程的初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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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工程初验的内容包括对设备安装工艺质量、系统设备的功能验证及指标复测等。初验时抽测比例不少于工程建设范围内的10%。

11.3.2在初验测试阶段,应按备件清单对各项备件数量进行清点,并对各种备件板进行联机测试,确认性能良好。

11.3.3工程初验中发现不符合本规范和工程设计要求的项目,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责任方限期妥善处理。 11.4 试运行

11.4.1 施工单位对初验中遗留问题进行整改。

11.4.2 由建设单位委托维护方或其它相关部门负责进行试运行。 11.4.3 试运行期内应开通部分业务,检验其传输功能。

11.4.4 试运行的时间一般为3个月,试运行期间如果出现重大故障,试运行期要从处理完故障之日起重新计算。 11.5 竣工验收

11.5.1在工程试运行结束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和维护单位参加对工程进行终验。

11.5.2 验收内容和要求

1)确认各阶段测试检查结果; 2)验收组认为必要项目的复验; 3)设备的清点核实;

4)初验和试运行中的遗留问题应全部妥善解决。 5)技术文件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6)对工程的施工质量给出书面评价。

11.5.3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应进行等级评定。衡量施工质量标准的等级如下:

优良:主要工程项目全部达到施工质量标准,其余项目较施工质量标准稍有偏差,但不会影响设备的使用和寿命。

合格:主要工程项目基本达到施工质量标准,不会影响设备的使用和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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