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建设单位):厦门市翔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单位):福建洪庄建设有限公司
本工程(工程项目名称: 新圩镇新霞北路北延伸段道路工程、新圩十年一贯制学校进校道路工程因 新圩十年一贯制学校进校道路工程已预验收,新霞北路北延伸段道路工程因征地问题
无法施工。 中止施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2、 3、 ……
注:本协议可不涉及甲乙双方经济利益,仅用于申请中止质量安全文明行为和合同履约评价。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2017年9月7日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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