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及时处理滞销商品,激活每一个商品,以发挥坪效并提高资金使用率。
二、适用范围:佳佳乐超市经销商品 三、滞销商品定义:
滞销商品: 超市经销形式的商品,食品连续60天(含)以上, 非食品连续90天(含)以上销售量为0的商品。 四、滞销商品处理流程:
1、每月底最后三天,由信息部出具食品部门和百货部门的滞销商品清单,并放入共享文件夹。
2、运营部各主管、承包人次月底三号之前查看滞销商品明细表,在电子表格后面注明产生原因及处理方法,并保存后告知商品运营部经理进行核查。 处理方法:
a、安排员工盘点,如盘点后有破包、污损或虚库存商品则处理如下: (1)退货或换货。
(2)和供应商协商折扣出清。 (3)库存调整(含报损)。
b、对非上述原因滞销的商品,可做以下处理: (1)检查是否陈列,若未陈列立即陈列。 (2)陈列位置不佳的,调整商品陈列位置。 (3)商品卖相与包装不良的,进行整理改善。
(4)商品价格没有竞争力的,进行市调,协调供应商改价。
c、季节性商品出现在滞销商品明细表的,可在电子表格中标注原因不
做处理;因商品组合需要的滞销商品可在电子表格中标注原因不做处理。 3、运营部经理审核主管提供的电子版报表,并追踪报表处理结果。 4、各部门主管及承包人最晚须在次月5日之前完成滞销商品的处理,逾期未处理,处罚10元/品。
滞销商品
↓ NO 盘点确定电脑库存量正确------>
↓OK NO
库存调整或者报损
检查是否陈列----------->
↓YES NO 商品货架是否清洁--------->
↓YES NO 检讨陈列方式及位置-------->
↓YES 不佳 检讨商品卖相与包装-------->
↓YES NO 商品价格具竞争力否-------->
↓YES YES 同类型商品是否太多-------->
↓NO 出清或者协商退厂
陈列 清洁或退厂 调整 改良或退厂 协调供应商调降价 减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