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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业务工作考核办法

来源:易榕旅网


服务中心业务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其积极性,并为其聘任、晋升、奖惩、培训、辞退以及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等提供依据,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二、 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4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和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

三、考核的组织实施

1、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要注重实效,

简便易行,宜于操作。

2、考核由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3、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的形式是要定期考核,每季度对被考核人的工作记载考核1次,并签署考核人意见,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年度考核在每年年末至翌年3月底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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