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招 标日
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期: 2012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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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项目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项目内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项目基本情况:建设用地规模约xx亩,建设规模约xxxxxx平方米。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符合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和《广西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评估资料齐全,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一次性通过审查和备案。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资格
1.1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单位除应当取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证书并在广西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备案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1.1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西地区有正式注册的办事机构; 1.1.2有一定数量的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1.1.3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1.1.4 在广西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及其报告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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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不良历史记录;
1.1.5 在广西具有一定数量的区域地质、构造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地质灾害等资料。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报名
(1)各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须于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宁市园湖北路37号房产大厦A座402室办公室,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费用在开标当日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如有任何疑问需要答疑的,在2011年 月 日 时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不记名形式发入网上答疑信箱,经整理后在开标截止时间前3天(含3天)相关网站上公布需澄清的内容。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人民币,投标时以银行汇票的形式递交。
3.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信誉保证金。
3.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工程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
3.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经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核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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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单位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若经查实,中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违标行为。 4.履约保证金
4.1履约保证金金额:2万元人民币,在签订合同书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2 招标人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在本工程完成后并达到规定质量标准后退还给承包人(不计息)。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6.编制投标文件
6.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6.1.1投标书(兼作报价单); 6.1.2投标授权书; 6.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1.4企业评估资质证书; 6.1.5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
注:上述6.1.3至6.1.5项所需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查验。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四《资格审查标准》。
6.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6.3投标文件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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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投标文件一律打印(A4纸型),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得有涂改;
6.3.2授权投标的,授权人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投标授权书并附在投标文件后面;
6.4 投标书格式见附件一; 6.5投标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二。 7.投标报价
7.1本项目投标实行最高限价制,最高限价为 万元。投标人一、二级评估报告综合报价(计算方法详见三、中标人确定)超过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7.2投标报价分别以总价及评估级别单位单价进行报价。一级不超过 万元/个,二级不超过 万元/个。超过此单价限价的为废标。
7.3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地质灾害评估内、外业工作、材料等易耗品费用,招投标管理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人应准备壹套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8.2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文件正、副本(投标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评估资质证书、企业业绩等材料)密封在标有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袋里,商务标文本正、副本(投标书,兼作报价单)密封在标有商务标的密封袋里,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给招标人。密封袋上标明: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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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8.3 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对于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并原封退还投标人。
8.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后,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三、中标人确定 1.开标 1.1时间: 1.2地点:
1.3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按时递交并已接受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应准时到场,并在投标签到表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开标按照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评标办法
2.1评标顺序:资格条件评审-商务标开标-确定评标基准价-商务标评标-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2资格审查条件: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依照《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评审。只有资格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方可参加商务标评标,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不得进入商务标评标。《资格审查标准》见后。
2.3商务标评审
2.3.1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取下列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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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
2.3.2评分采用百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务标的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确定有效报价:符合投标人须知7.1、7.2款为有效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二)确定评标基准价:等于投标人有效综合报价的平均价下浮0.98、0.97、0.96系数,下浮系数由投标单位现场抽签决定。
(三)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00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3分;每下浮1%扣 1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第一中标候选人毁标的处理
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毁标的,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 ,并记不良记录一次。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与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之间的差额,作为毁标的违约金,由第一中标候选人交纳,不交纳的取消投标资格,并在相关网站公布。
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有异议,需作废标处理的,则第一中标候选人作废标处理,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依此类推。
4.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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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8)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单价限价的;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0)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5.合同的授予
5.1合同将授予报价合理、公示无异议的投标人。中标人须于 年 月 日前与招标人签署合同书,如中标人不能按规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书,该中标单位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5.2合同书格式见附件三 6.违纪的处理
有关人员有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投标人有不正当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四、特别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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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少于3家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或其它合法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五、附件
1.投标书(附件一) 2.投标授权书(附件二) 3.合同书(附件三)
4.《资格审查标准》(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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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 标 书
致 :
经认真分析,领会了贵方提供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招标文件,我方在此郑重表示,依据贵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
一、我方愿意承担 ,本单位合计报价为 元(大写)。其中一级报告报价为 元/个(大
写 );二级报告报价为 元/个(大写 )。
二、保证在本投标文件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有效。 1、我方将遵守投标文件的承诺,并同意随时解答贵方的询问,提供贵方要求的补充资料,并随时准备接受中标通知。
2、如果中标,则本投标文件和贵方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即成为我方和贵方之间有约束性的协议文件。
3、如果中标,我方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贵方签订《合同书》。
4、如我方违约,同意贵局取消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并向贵局赔偿2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三、我方承诺,若能中标,将在项目实施中,全面履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投标单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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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 标 授 权 书
致:
本授权书在此明确: (投标人名称)的 (职务)、 (姓名)以法定代表人的身
份,代表本公司授权 (职务)、 (姓名)为我方的合法代理人,该代理人在本次的投标活动、合同谈判、协议书签署等相关行为中,可全权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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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地 质 灾 害 危 险 性 评 估 业 务
合 同 书
甲方(委托方):启东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
为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服务启东市经济建设,根据 号中标通知书,就 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款 工作范围
第二款 工作内容与要求
1、甲方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块相关材料提交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指定的宗地进行评估并组织专家审查评估报告。
2、乙方应自接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将成果及备案材料提交给甲方。成果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纸质材料6份,电子光盘1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合同备案表。
3、具体宗地评估须单独签订地质灾害评估合同书并根据不同级别报国土部门备案。 第三款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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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的相关技术路线和规定要求。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当按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审查、备案。 第四款 甲方职责及义务
1.甲方应做好组织领导工作。
2.在工作中,甲方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工作,并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第五款 乙方职责及义务
1. 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成果资料。 2、因评估成果不准确,致使在使用该成果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责任自负。 第六款 合同期限
合同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业务完成终止。 第七款 工程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1、评估费用总价为 万元,其中二级 万元/个;一级 万元/个。
2、评估报告提交并通过专项审查后付合同价的 %;土建工程全部竣工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第八款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执行本合同的规定或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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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或调解无效,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第九款 合同收执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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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评审依据 1 法人授权委托书 必须是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及单位公章的原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并通过2009或2010年度年检 3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近三年已完成类似工程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 4 企业承担过类似业绩 承接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①上述(2)-(4)项须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查验。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③上述(1)—(4)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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