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YLG01-2008
1、总则
为了规范员工食堂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员工食堂仅供本公司员工就餐,外单位人员谢绝进入本食堂就餐。
2.2协作单位人员需要在本公司食堂就餐须得到公司的许可,并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就餐相关手续后方可就餐。
2.3有关业务部门招待客户人员就餐。
3、就餐补贴
3.1公司给予在员工食堂就餐员工就餐补贴,就餐补贴标准按每人每餐3元,员工不在员工食堂就餐的不给予就餐补贴,就餐补贴直接从餐标中扣除。
3.2综合管理部负责每月与员工食堂结算员工就餐补贴。
4、员工就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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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中餐就餐时间:
为了解决员工集中就餐造成拥挤问题,中餐分时段就餐,具体时间如下:
4.1.1 12:00—12:30 自卸车部、专用车部
4.1.2 12:30—13:00 科室员工
4.2晚餐就餐时间:17:30—18:00
4.3夜餐就餐时间:23:30—24:00
5、员工就餐管理
5.1员工刷卡消费就餐, 1—5号消费机设有员工就餐补贴,6号消费机不设员工就餐补贴。同一张消费卡在1—5号消费机刷卡消费间隔时间须在3小时以上,否则刷卡无效,若员工在该时段消费应在6号刷卡机刷卡消费。
5.2员工应给IC卡充值方可消费,具体充值程序按食堂管理方要求执行。
5.3员工应文明就餐,做到排队就餐、励行节约、杜绝浪费。
5.4员工就餐时应保持餐厅卫生,就餐后应自觉将剩饭、剩菜倒至指定收集桶,将用过餐具放至指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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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晚餐、夜餐、宵夜、休息目、节假日就餐要求
休息日、节假日需开餐,以及需开晚餐、夜餐、宵夜的部门应提前一天将用餐人数报给食堂管理方,以方便食堂能正常供餐。
7、对外接待用餐规定
7.1有接待业务的部门应授权专门签单人员,除具有签单权人员外,食堂管理方不受理任何人的签单。
7.2有重要接待任务时,接待部门应提前一天告知食堂管理方,以保证正常接待用餐。
8、附则
8.1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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