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国际借鉴与路径选择
作者:卢卓
来源:《科技经济市场》2012年第06期
摘 要:本文首先在分析小微企业融资现状的基础上,从资金需求、中介服务及资金供给方等三方面阐述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然后分析美国、日本、德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促进小微企业融资的经验;最后结合国外经验探讨了我国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国际经验;路径
为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四部委于2011年6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第一次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3种类型,从而实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具体划分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至此,小微企业群体正式步入公众视野,这既有利于政府实施中小微企业分类管理,提高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也有利于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小微企业作为经济社会中最基层、最活跃的群体,是经济发展的基本细胞。然而,融资难一直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甚至是生存的主要障碍。 1 小微企业融资现状与原因简析
实体经济与金融服务的需求相适应的金融结构才是最优的(林毅夫,2009)。然而,近年来,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影响,小微企业的发展困境重重,在生产要素成本上升、银根趋紧、利率汇率调整、市场低迷等整体形势下,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更加突出,也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国内的一些学者已多次证明,尽管国有部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约为40%,贷款却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量的80%,而大量的以中小微企业为主的民营企业对中国经济增长贡献率约为60%,其贷款却占不到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总量的20%。根据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与阿里巴巴集团于2011年9月联合在珠三角地区对近3000家小企业经营和融资现状调研,显示:2011年以来,小微企业生产成本上升,盈利能力减弱,订单量逐步萎缩,开工率下滑;小企业特别是微型企业,在银行贷款难,其他融资渠道窄,融资供需缺口变大,珠三角仅有53.03%的小企业完全依靠自有资金周转,无外部融资;仅46.97%的小企业有借贷历史。小微企业融资难暴露出金融服务中存在着诸多深层次问题,如多元化融资服务体系不健全,缺少适合小微企业需求特征的信贷管理制度、模式和产品等等。尽管小微企业的融资等难题是个世界性的话题,但在西方国家更多是一种单纯的经济运行过程中的问题,而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则是小微企业自身条件和社会经济运行环境综合作用的结果,显得尤为艰难。
小微企业融资难,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无外乎资金需求方、中介服务方及资金供给方未能实现协同互动发展。Stiglitz(斯蒂格利茨)(1981)认为,金融市场上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作为资金需求方的小微企业,具有管理不规范、资产薄弱、财务信息不完整、财务制度不健全、竞争力缺乏等特点,从而使得其融资拓展方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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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诸多困难。一是企业管理落后,信用意识差,信用等次低,出现过拖欠债务、以物抵债甚至逃避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使得银行不敢轻易放贷。二是企业信息不透明,财务不规范,难以取信于融资机构。三是企业规模小,资产薄弱,负债能力有限,抵押、担保物缺乏,难以达到银行等金融机构放贷条件。四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扶持政策,难以获得政策性资金支持,也因政策风险的存在难以获得银行贷款。五是有些小微企业缺乏必要的融资知识,对金融机构放贷的审批程序知之甚少。
融资中介服务方是实现资金有效融通的润滑剂和助推剂。我国现行融资中介服务市场中,融资担保服务、资产评估服务、信用评级、信息服务业等发展不充分,市场化程度低,给小微企业融资造成不小障碍。如目前构成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主要有三类:一是政府主导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二是行业协会牵头成立并为行业内成员提供担保的机构,三是商业性担保公司。然而,政府主导的信用担保机构政策性强,规模有限;行业协会牵头成立的信用担保机构受行业经济波动影响大,内部治理不健全,发展不成熟;商业性担保公司发展缓慢,管理规范化程度低,担保费用高昂等,在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作用有限。
从资金供给方来看,开展中小企业放贷业务信息获取成本高,而收益率相对较低,因此,现在银行放贷过程中往往出现“傍大款、垒大户”的现象(巴曙松,2010)。资金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出于风险及收益的考虑,银行更倾向于给大企业及小企业中的大企业发放贷款。另外,银行业在国内受到严格管制,融资机构数量有限,缺少为小企业特别是微型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而股权融资、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等资金供给渠道发展不健全、融资来源狭窄。在当前通胀压力较大,银根紧缩的环境下,小企业贷款规模被压缩,“挤出”效用明显,借款利率上升,融资期限变短,小企业贷款满足率自然下降。同时,银行等融资机构为规避风险,信贷门槛高、手续繁琐、审批耗时长,也使得小微企业望而却步。 2 小微企业融资的国际经验分析
企业融资方式是企业获得资金的形式、手段、方法和渠道,一般可分为财政融资方式、银行贷款融资方式、股票融资方式、债券融资方式、商业融资方式以及内部留存收益和折旧融资方式等等。一种融资模式往往是突出以某一种或几种融资方式为主、其他融资方式为辅, 多种融资方式相互配合共同作用的融资格局。国际上比较典型的企业融资模式有美国模式、日本模式、德国模式。 2.1 美国模式
美国模式受市场经济体系发达、崇尚高度自由的市场竞争等本质因素影响,其金融服务侧重于解决小企业市场失灵问题,直接行政干预较少,以业主(或股东)自有资金为主、注重直接融资的作用、强调企业的自由主义。在管理上,美国设立有小企业管理局(SBA),是美国政府制定小企业政策的主要参考和执行部门,但其本质是政策性金融机构,除了为小微企业创业准备、计划拟定、公司成立、行政管理、商业管理等提供咨询服务以外,还以金融中介的形式向企业提供资金帮助,经国会授权拨款提供贷款。美国小微企业更倾向于外源性金融服务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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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以商业信贷为主,柜台市场、风险投资等股权融资也为小微企业融资获得了广泛的空间。同时,美国融资市场体系健全,形成了全国性小企业信用担保、区域性担保体系及社区性担保相结合的多层次、流程市场化的信用担保体系;法规体系的健全也为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提供保障,如《小企业融资法案》规定联邦政府采购中必须保证小企业获得23%以上的份额,并要求大企业获得的政府采购必须将其中20%转包给中小企业。 2.2 日本模式
日本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政府扶持占据主导地位,尤其是在信用担保和融资结构方面体现较为明显。在管理上,日本在通产省设立中小企业厅,都、道、府、县设立了中小企业局等,国家管理机构行政特征显著。日本小企业内源性资金少, 仅约25%来自自有资本,对外源性融资特别是间接融资依赖性较强。受传统文化影响,日本融资机制具有“政府+市场”的双重特征,政策性、商业金融和风险投资机构组成了日本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日本政策性融资信用担保占比高,采用地方担保与中央再担保的双重担保方式,在地方设立了52 家信用保证协会,以中小微企业为服务对象、实施公共信用保证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并在全国范围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日本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的法律体系健全,针对性强。此外,日本小微企业通常与大中型企业联合,承包他们非关键性零部件的生产,并对业务进行多次转包,使日本企业间形成多层次、纵向交易关系结构,从而产生了具有互助合作性质的企业共济制度。 2.3 德国模式
德国政府制定了一揽子计划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强调首先要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管理上,德国对小微企业设置多头管理机构,除在经济部设立了中小企业局专门促进小企业发展外,联邦政府财政部、科技部等也设有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在融资扶持手段上,德国更加多样化。德国政府和银行合力出资组建企业发展基金,对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可获得基金资助;德国政府设立有专项科技开发基金,扩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开发的资助。同时,尽管各个国家均有所侧重地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但德国的减税政策力度相对更大,如对大部分中小手工业企业免征营业税,对中小企业盈利用于再投资部分免交财产税等。德国的信用担保体系也较为健全,政府融资担保占比较高,一是由联邦政府出资,以低息长期责任贷款的方式对以行会为基础的担保银行进行扶持,担保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二是对有风险的项目和落后地区新建项目,政府可以提供担保。德国联邦政府和各个州都成立了担保银行,最高可提供贷款总额80%的担保。
综合美、日、德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经验发现,企业自身素质的提升是关键,政府扶持与引导是前提,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是保障,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基础,健全的信用体系是支撑条件。
3 缓解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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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国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小微企业实际情况,探索和建立一条适合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支持体系,是保障我国经济持续繁荣发展的基础。 3.1 小微企业应更加注重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小微企业的自身素质和市场形象是企业融资的关键。小微企业应从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制度入手,加强内部管控,改善治理结构,减少交易双方信息的不对称;着力提高管理者和员工的素质,调整自身的知识结构,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强化自身信用制度的建设,更加注重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企业主形象;顺应国家宏观调控,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进行自主创新,掌握核心技术,加强品牌建设,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赢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2 强化政府在小微企业融资过程的作用
从国际经验来看,政府在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无法替代的重要地位。应设立责任明确的小微企业管理机构,有力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及其他相关部委,理顺小微企业政策事权关系,促进小微企业各项相关法律法规、扶持政策落实,对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技术的指导与监督,强化政府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执行力;建设以政府资助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的融资支持平台,通过政府资金以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形成资金融通服务、风险分担机制、能力发展支持、技术援助等在内的全方位、深层次的小微企业支持服务体系。 3.3 拓展和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金融市场的高度垄断和国家长期不重视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国家应持续拓展和完善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小微企业发展的多元化金融产品;构建中小商业银行服务体系,立足县域和社区,专职服务于中小微型企业的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从监管导向上尽快明晰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服务职责,明确且坚持以城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为代表的中小型银行服务本地经济、服务小微企业的发展定位。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同时,逐步放宽民间资本进入中小银行业的准入条件,大力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尽快探索推进民间融资阳光化和相关立法进程,增加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引导成立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基金、产业互助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等,从多个层面解决小微企业难题。
3.4 完善和落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法规
针对小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弱势地位,应建立健全促进小微企业融资的法律体系,实现以立法形式对小微企业及其融资扶持予以保护。在《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类似《小微企业融资促进法》、《小微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法规体系;对现有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典当及股权融资等相关立法及时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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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完善。各级政府应不断完善和有效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如2011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九项金融、财税政策措施,2011年11月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012年4月国务院出台理论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等政策文件,应得到进一步宣传与落实,让众多小微企业切实获得实惠。 3.5 建立健全小微企业融资中介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小微企业融资中介服务体系,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重要途径,也是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结合小微企业各种融资渠道进行制度完善,深化信用担保业务,健全国家、地方多级的小微企业再担保体系;大力发展为小微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各类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工商联合会、咨询机构、科技服务中心等,并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进入;成立由银行、担保机构和小微企业等联合组成的小企业信用互助协会;完善担保机构资金补偿机制、风险分散机制,合理分摊担保机构和银行之间的风险比例,并配合相关财税政策,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加快涵盖小微企业的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实现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 参考文献:
[1] 李瑞,小企业融资的国际经验比较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1.5:71-74. [2] 马胜祥,论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与出路[J]农村金融研究,2012.4:5-10. [3] 齐巍巍,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国际经验分析及启示[J]农村金融研究,2012.4:30-33. [4] 何健聪,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实证分析[J]辽宁经济,2011.9:53-55.
[5] 张庆军,小微工业企业融资难原因分析及路径选择[J]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11.11: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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