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甲骨文中的几个字看商代女性
甲骨文记载了华夏民族历史与文化的方方面面,诸如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等,也记载了中国古代女性的无限风采,并且用文字符号颂扬了母性的伟大光辉。父系氏族社会的到来导致女性权威地位的急剧下降,直至落到社会的底层,成为男性的附庸,但对女性美德的赞扬仍溢于言表。
标签:甲骨文字 女性 社会地位
在上古社会里,女性的发展一直是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女性是伟大的,她是人类之母,如无女性,人类将无以生也无法繁衍发展。纵观历史,女性在人类社会之初总是风光无限,独领风骚。母系氏族时期,女性有着绝对的权威,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男人那时只是社会的附庸,只是传宗接代和劳动的工具。然而,人类进入父系氏族时期,妇女在社会生话中的主导地位渐渐丧失,由受人尊敬、居于领导地位的“女神”变成处于依附地位的“女婢”。这一切,在甲骨文文字中表露无遗。
一、从“姓”“氏”的由来看女性的地位
今天说的姓和氏,大家都觉得是一回事。其实,在我国上古时期,姓和氏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在中国历史上早就有姓氏了。顾炎武《日知录》:“言姓者本于五帝,见于《春秋》者,得二十有二。”中国最早的姓有:黄帝,姬姓;炎帝,姜姓;少皋,嬴姓等等。也有不少姓是从女旁而构,如姬、姜、姒、妫、嬴等,这些姓的来源都与母系氏族有着直接的关系。
姓,起源于母系氏族公社,最初某姓乃是某一母系集团的共同标记。根据古书记载,中国上古曾经历过知母不知父的时代。《商君书·开塞》:“天地设而民生之,当此之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庄子·盗跖》:“神农之世,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知其母,不知其父。”《吕氏春秋·恃君览》:“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在知母不知父的时代,唯母亲与子女间的关系较为确定和可靠,因而人们就按母系确定人的血缘身份,划分社会成员和集团归属,这就是母系氏族。而每个以母系血统为纽带的氏族都必须有一个区别于其他氏族的称呼,这就是“姓”。“姓”字在甲骨文中合体不多,徐中舒主编的《甲骨文字典》,,这在甲骨文字中是少见的。“姓”左边一个“生”字,右边一个“女”。《说文》:“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从女、从生,生亦声。”《春秋传》:“天子因生以赐姓”。“姓”字的小篆体与甲骨文字形基本一致,只是将两个部件左右换了位。《白虎通义·姓名》:“姓者,生也。”这就是说,“姓”标志着一个人由哪个氏族生出,故也称为“生”。由于当时知母不知父,所以加上“女”字边,写作“姓”。“姓”的本义,就是源于同一女姓始祖的族属共同所有的符号标记,是人们天生的血缘系属的标志。
从“姓”的释义和姓氏可以看出女性早期的权威地位以及对女性创造人类的颂扬。
“姓”是整个氏族的称号,为同一氏族的人所共享,“氏”则是“姓”衍生出来的分支。最初的同姓是不多的,但随着后代的长期繁衍,同姓必然越来越多,当一“姓”之下所包含的人数过多时,必然会分立群体,另设支系,于是就有了“姓”下的细别,即“氏”的产生。氏者,“支也,姓之支也”(氏读日支,见《汉书·韩安国传》及颜注《韦玄成传》)。一个氏族分为若干个分支散居各地后,各个分支又有一个特殊的称号作为标志,这就是“氏”。如夏代的统治族,《史记·夏本纪》记载得很清楚:“禹为拟姓”,可以同一个拟姓之下,就分为“夏后氏、有息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祀氏、增氏、辛氏、冥氏、斟戈氏。”殷代的统治族是商族,姓子,其下的情况是“其登名氏三百六十夫。”(《史记·周本纪》)。《左传·定公四年》曾列出了著名的“殷民六族”与“殷民七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陶氏、施氏、繁氏、椅氏、樊氏、饥氏、终葵氏。”这就是商族同属子姓的十三个“氏”。这样,“姓”就成了旧有的族号,“氏”就成了后起的各个分支的称号或标记。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姓者,统于上者也;氏者,别于下者也。”郑樵在《通志·氏族略序》中有一段全面而准确的概括:“三代之前(按:这里的“之前”是指三代结束之前,即秦以前的夏、商、周三代),姓氏一分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今南方诸蛮此道犹存。古之诸侯诅辞多曰‘坠命亡氏,路其国家’,以明亡氏则与夺爵失国同,可知其为贱也……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三代之后(按:即指秦汉及其以后),姓氏合而为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从郑樵这段话中可知,男子称氏,妇人则称姓,因为当时女子无权参加社会活动,她们作为社会成员之一而要与其他女子相区别的主要时刻,就是作为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出嫁。为了“别婚姻”,不致出现同姓通婚的禁忌,她们的姓必须明确,所以她们必须称姓。未出嫁时,一般都在姓之前加上排行孟(伯)仲叔季,如伯姬、仲子、叔魂、季乍之类。出嫁后,则在姓上加上丈夫受封的国名或氏,如息妨、江半、赵姬、孔姬之类;或在姓前加上自己所自出的国名,如齐姜、晋姬、郑姬之类。死后则在姓前加上丈夫或本人的溢号,如武姜(郑武公妻)、穆姬(秦穆公妻)、文姜(鲁桓公妻)之类。
从“姓”到“氏”的演变过程可以看出女性的社会地位的转化。《诗经》毛传:“同姓,同祖也。”杜预注《左传》:“因其所由生以赐姓。”这就是说,姓是由所生者赐给子孙的,那么所生由母,赐姓自然由母亲了,似乎与父亲无关。这是对女性的赞扬,而“氏”的出现,便是另一番景象,男尊女卑。
二、从“好”“姼”“妣”看女性的美德
关于“好”字,现在大多只知其为真、善、美的通名或赞词,却很少知道其本义是指女子。徐中舒《甲骨文字典》:“,从女从,与《说文》“好”字篆文形同。《说文》:‘好,美也,从女子’。按训美乃后起义。甲骨文好为女性,即商人子姓之本字。”段玉裁注《说文》也说:“好,本谓女子,引申为凡美之称。”古人认为“女子”即是“好”,这个“好”的内涵,显然比“美”宽泛,但也包含了“美”。对
于“美”字,许慎释为:“羊大为美”。许慎未见过甲骨文,其释义全据小篆与部分搐文字形,往往有误。后来许多学者据甲骨文字形的分析,都不同意许氏之说,认为“美”字的“大”部件并不是“大”,而是正体的“人”字。“美”字上边的“羊”部件应为羊头饰物(羊头面具什么的),下为正体的“人”,其本义是人戴了羊头饰物跳舞,这是很正确的。
甲骨文中表示女子美好的字还很多,如“姼、娥、姆”等。关于“姼”字,徐中舒《甲骨文字典》:“,与《说文》姼字篆文同,《说文》:‘修,美女也。’”《方言》(卷六):“南楚瀑框之间,谓妇姐曰母姼,称妇考曰父姼。”《广雅·释亲》:“妻之父谓之父姼,妻之母谓之母姼。”这些释义说明“姼”字不仅指美女,而且将其内涵扩大,又表示对年长和上辈女性的尊称。把对美女的誉美之词用来称呼长辈或年老的女性,表现了人们对女性的尊祟和敬仰,这可能出于一种礼仪要求,但也绝不能排除人们对年长和上辈女性在家族中所作出贡献的感激,承载于多个汉字的尊母情结是明显的。
古人不仅对在世女性如此尊崇,对已故的女性也同样虔诚。甲骨文中有“妣”字,一般写作“匕”,,并不从女,到了许慎时代,已另有了一个从“女”的“妣”字,所以《说文》:“匕,相与比叙也。”这从甲骨文“匕”字的用例可证。如:
“不隹匕甲”(《前》1·31·6)
“已亥卜贞饮匕庚……”(《铁》46·10)
这些例文中的“匕”字,都是指先祖已故之配偶。《汉语大字典》引罗振玉《殷虚书契考释》(增订本)说:“妣卜辞多作匕,与古金文同,多不从女。吴中垂说:‘古妣字与父相比,右为父,左为匕。’予案:考姚之匕引申为匕著字。匕必有偶,犹父之与母相匕矣。”据以上诸种资料看,“匕”应是“妣”之本字。关于“妣”字,《说文》释为“殁母也”。但许氏此说也不全面,“妣”应指己故的母亲、祖母、曾祖母……不仅仅指殁母。顾炎武《日知录》:“愚考古文自祖母以上,通谓之妣。经文多以妣对祖而并言之。”后来,在世的母亲也可称“妣”。《尔雅·释亲》:“父为考,母为妣。”这些都反映了人们对女性的一种极其虔诚的敬意,是对她们的养育之恩的报答。虽然仅仅表现在一种称谓上,但是它反映了人们的一种心理定势。
以上几个甲骨文字符号记载了中国古代女性的无限风采,颂扬了母性的伟大光辉,但是这也终将成为过去,父系氏族社会的到来导致女性权威地位的急剧下降,直至落到社会的底层,成为男性的附庸,但对女性美德的赞扬仍溢于言表。
参考文献:
[1]何九盈.中国汉字文化大观[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2]纪德裕.汉字拾趣[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
[3][东汉]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83.
[4]叶正渤.汉字与中国文化[M].北京:中国文化出版社, 2003.
[5]叶正渤.汉字部首学[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
[6]徐中舒.甲骨文字典[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5.
[7]陈发喜.甲骨文女性文化简论[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4,(2).
[8]景希明.古代姓氏浅谈[J].殷都学刊,1996,(2).
(袁媛 河南新郑 郑州华信学院艺术学院 451100)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