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二医院
特殊药品(毒、麻、剧、限)管理制度
一、 药剂科及各医疗科室对毒、麻、限、剧药品均应设置毒、麻、
限、剧专柜,专柜加锁进行保管并指定专人负责,各医疗科室应受药剂科检查监督。
二、 领用时应有专用领药登记簿和专用处方,禁止用批条领取,认
真交接班应按数点清。
三、 调配毒、麻、限制药品时,剂量要准确,尽量做到相互核对,
禁止估量发药。
四、 应用毒、麻、限剧药时应用单独处方开写,并用药品全名,一
律不得缩写,一次处方总量毒药不得超过一日极量,限制药和中药毒药,不得超过二日极量,一次量都不得超过常用剂量,超剂量使用时,必须由处方医师另行签字,以示负责。 五、 此类药品无瓶签或瓶签模糊不清,发生怀疑时需进行分析鉴定,
无误后才能使用,数量不值得分析时,按规定报废销毁。 六、 此类药品处方每月合订一本,单独保存三年备查。
七、 负责毒、麻、限剧药品的保管人员,调动时需办理交流手续方
可调离,若有数量差错,必须认真查清,根据情况给予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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