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职联合办学
协议书
甲方: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乙方:
依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精神,为做好中高职教育的衔接,联合培养高端旅游企业中高级管理人才,发挥两校优质教育资源的作
用,探索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机制,打造现代旅游职业教育体系,经郑州旅游职业学院与 协商,按照“合作共赢、优势互补、真诚协商、共促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师资培养。甲方免费为乙方专业教师进行培训,接受乙方教师到甲方访学,定期召开两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交流会。
第二条 专业建设。甲方为乙方专业建设提供指导,帮助乙方制定特色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及核心课程标准等,以提高乙方相关专业与课程建设水平。
第三条 招生就业。甲方通过采取“3+3”、“3+2”等办学模式,将乙方作为甲方中高职一体化办学实验点;乙方可用甲方名义宣传招生,甲方在政策上给予支持,每年确保乙方一定比例的招生指标;乙方积极向甲方推荐优秀毕业生,完成所给的招生计划。
第四条 科学研究。甲方引领乙方开展科学研究,甲乙双方可联合申报科研课题及技术攻关项目,乙方也可根据甲方提出的研究课题、技术攻关项目,组织师生协助承担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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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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