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文怀;白勇
【摘 要】供应链前端奶牛养殖主体与乳制品加工企业关系是乳制品行业的一个关键问题,其关系一般包括竞争性交易关系、契约关系、战略联盟关系、企业内部关系等.我国政府规制与市场调节的结果更趋向垄断的企业内部关系.应该避免竞争性交易关系,提倡其他多种形式的交易关系适当并存.而谋求市场公平和消费者利益最大化,提倡以小规模奶牛养殖组织合作建立乳制品加工企业,并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品牌为我国发展乳业的又一个机会. 【期刊名称】《现代农业》 【年(卷),期】2017(000)011 【总页数】3页(P54-56)
【关键词】养殖;乳制品;关系;博弈 【作 者】白文怀;白勇
【作者单位】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0;内蒙古畜牧工作站,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1 【正文语种】中 文
乳制品企业供应链前端中的奶牛养殖模式受奶牛养殖的产权、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交易的不确定性等的影响。奶牛养殖资产专用性较强,一般奶牛养殖单位,无论是哪种养殖模式,多与乳制品企业进行契约合作,与奶制品生产企业交易频率较高,但也存在交易的不确定性,乳制品企业由于受市场的影响,存在利用各种技术
壁垒与标准规则对原奶供应商毁约,增加原奶供应与乳制品企业收购博弈中的交易不确定性。频繁发生的严重倒奶与拒收事件就是交易不确定性给养殖组织带来的风险;同时政府出台一系列针对奶源质量的规制政策,奶牛养殖组织为规避交易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散户与小规模养殖户大都选择卖奶牛或杀奶牛即所谓“用脚投票”来应对,规模养殖户选择自创奶制品品牌、自办乳制品加工企业来规避风险。生鲜乳生产者为应对交易不确定性,规避风险的行为使得乳制品企业的奶源供应出现风险,同时生鲜乳生产者直接面对最终用户的行为也增加了乳制品企业的竞争风险。这一系列的问题的出现,催生奶牛养殖主体与乳制品加工企业的关系发生不断地变化,也就是乳制品企业供应链前段的连接与关系正在产生巨变。
奶牛养殖主体与乳制品企业的关系根据竞争态势可以分为竞争性交易关系、契约关系、战略联盟关系、乳制品企业内部关系。
乳制品企业供应链关系中,奶牛养殖主体即生鲜乳供应组织与乳制品加工企业之间竞争性交易关系是一种古老的上下游企业关系。双方根据奶牛养殖主体交易的原料奶之品质、价格、付款是否满意达成及时交易,一般这种交易多是一次性的。但由于生鲜奶的生物特性与传统奶牛养殖的规模小、组织性不强,一般都是收购方占优,价格与质量的标准由收购方制定,交易博弈是非协调性的,博弈均衡处于不稳定均衡状态,交易价格与质量时刻面临风险。在最初1980年之前的交易中,乳制品企业只在企业所在地或加工企业指定的地点收购鲜奶,奶农将刚挤出的新鲜牛奶运到交易地点进行交易。由于牛奶的鲜活性与物流缺乏便利,当时养殖奶牛主要以乳制品企业所在地的附近城郊为主;1980至1990之间,随着乳制品市场需求的扩大,乳制品企业采用在交通便利的位置设立收购点,奶农在规定的时间将鲜奶运到收购点进行交易。
在竞争性交易关系模式下,乳制品企业与奶农无任何约束,企业只在收购点做简单的比重、新鲜度检验,符合要求就全部收购。1990以前的生鲜奶出售主体--奶农
是否出售产品,出售对象是谁,出售多少是不受限制的;同时,乳制品企业对奶牛养殖户出售的生鲜奶也是不能保证长期收购的。生鲜乳生产者与乳制品企业的关系是一种不受约束的市场交易关系即竞争性交易关系。但由于牛奶的生物特性,以及乳制品企业在当时的计划经济时期,竞争表现特点不明显。如呼和浩特郊区奶牛养殖户与伊利前身回民奶食品厂的关系。1990年以后,内蒙古奶业中奶牛养殖主体与乳制品企业关系模式逐渐被其他模式替代。2012年呼伦贝尔调研发现,在海拉尔附近奶牛养殖集中区存在某些企业在牧区用奶罐车直接高价收奶,这种竞争态势是在奶业原料紧张的情况下的补充。竞争交易关系是交易一方的养殖户在博弈中不占优,往往是博弈均衡的破坏者,因而一系列有利于养殖户收益最大化的行为频繁发生,掺水只是其中之一,严重的败德行为不断,直至发生“三聚氰胺”事件。 但即使是无约束的竞争交易关系,奶牛养殖户也选择信誉好且可靠,发展前途较好的企业进行交易,这些企业对养殖户具有长期收益最大化预期,在同业博弈中更占优。这就是原呼和浩特的回民奶食品厂在奶源方面更具有优势的原因,也是伊利公司由小变大的基础。
契约即合同、合约,是交易当事人之间在自由、平等、公正等原则的基础上签订的转让权力的规则,本质是交易的微观制度。(新制度经济学 袁庆明p178)。原料奶生产者与乳制品加工企业为了实现生鲜奶的交易而建立契约,在特定的时间段前者生产的生鲜奶在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况下,由后者完全购买,实现生鲜奶的交易。在生鲜奶生产者与乳制品加工企业签订契约时,规定了相应的权利、义务、风险分摊、契约执行与结果,同时契约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一般发生纠纷可以寻求内部解决,无法解决通过法律途径。在奶牛养殖组织与乳制品加工企业的博弈过程中,由于契约的形成,均衡点向产量更大的方向移动,此为合作博弈中乳制品加工企业收益最大化的体现,同时对小型生鲜乳生产者已具有长期利益稳定的正收益。 生鲜乳生产者中的小规模奶牛养殖户(包括养殖小区)与乳制品加工企业是通过奶
站建立契约关系的。直至今天,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部分地区的小规模奶牛养殖户还是在企业建立和控制的奶站与企业建立契约关系;2010年前,普遍现象是,一般农区的小规模奶牛养殖户与乳制品加工企业是通过由企业认证的奶站建立关系,加工企业只控制奶站的行为,无法控制养殖户;比较特殊的是呼伦贝尔雀巢有限公司,其奶牛养殖户必须通过雀巢奶源部的认证才能够加入雀巢的奶源队伍,与雀巢签订期限不等的生鲜奶供应合同,并且雀巢的奶源部工作人员不定期对散户的养殖进行抽查,以确定是否继续进行合作。
奶业奶源供应的一个比较特殊的现象是:乳制品企业与当地政府签订契约,以利用政府的公权力为企业服务,阻挡竞争对手争夺奶源,由当地政府负责管理本地区的小规模奶牛养殖户,为乳制品企业提供生鲜奶,而非与小规模奶牛养殖户签订契约。这样的管理模式造成企业对奶户的管理松散,由于管理成本较高,政府无力进行全面细致的管理,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的出现原因之一就在于此。
乳制品企业与生鲜乳生产者,特别是与小规模散户的契约是建立在信息完全不对称的合作博弈基础上的,签订的契约是不完全契约,乳制品企业是信息的优势方,博弈均衡点是信息占优一方的利益最大化,信息占优方利用信息不对称损害对方的利益。如通过各种方式毁约或增加契约对己方的有利条款,这是2008年以后散户迅速退出的根本原因之一;如内蒙古乳制品行业在2000年以后反复出现的养殖小区倒奶事件,也是养殖小区在2010年以后不断倒闭的原因之一。
契约关系是一种合作博弈,是重复博弈的具体表现,最优化体现于信息在合作方之间的完全对称上。中国乳业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博弈中信息的对称化是未来国民完全信任民族企业的基础。
战略联盟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共同战略利益和对等经营实力的企业(或特定事业和职能部门),为达到拥有市场、共同使用资源等战略目标,通过各种协议、契约而结成的优势互补或优势相长、风险共担、生产要素水平式双向或多向流动的一
种松散的合作模式。 生鲜乳生产者与乳制品加工企业建立的战略联盟是乳制品企业供应链中的供需战略联盟。
内蒙古乳制品企业供应链的供需战略联盟是在2000年后建立起来的。典型的战略联盟是蒙牛与蒙牛控股的澳亚牧场的联盟关系,今天演变为蒙牛与现代牧业的关系,两个独立的上市公司的战略联盟关系。现代牧业70%的生鲜奶供应蒙牛,30%用于建立自己的品牌乳制品。今天,中粮集团已经是蒙牛和现代牧业的最大股东;伊利与奶联社的关系也是典型的战略联盟关系,奶联社全部为伊利提供奶源,进行奶源的开发和整合。
战略联盟的博弈双方是在力量较均衡,信息相对更开放的条件下寻求均衡的,博弈双方在建立联盟后一般是不愿意打破均衡状态的。所以战略联盟是乳制品供应链前端生鲜乳供应者与加工企业较稳定的一种关系,有利于中国乳业的健康发展。但规制是打破均衡的重要变量。
生鲜乳生产者与乳制品加工企业的内部关系是乳制品企业建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形成的一种完全控股的关系。有以生鲜乳生产为核心的企业建立的乳制品加工企业,如新西兰的恒天然;也有以乳制品加工为核心业务的企业建立的生鲜乳生产的奶牛养殖企业,如蒙牛建立的富源牧业专门从事奶牛养殖,富源牧业是蒙牛乳制品加工生产第一车间。
以生鲜乳生产为核心的企业建立的乳制品加工企业是国际上较稳定的企业组织模式,以新西兰乳品集团和恒天然最为典型。市场交易变为内部关系是乳制品企业向寡头并趋向于垄断发展的过程。中国乳业的发展过程与世界乳业发展有异曲同工之向。由于政府规制与市场的发展,乳制品企业纷纷将乳制品企业供应链前端的市场交易内部化,催生了中国乳业寡头的出现,同时在某些地方有趋于垄断之嫌,使得消费者福利有降低的可能。
中国乳业在乳业供应链不断变化中,供应链前端交易成本在不断降低,满足消费者
能力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已经成为世界的乳业大国了,并且在不久的将来也会成为世界乳业强国。但消费者对我国乳制品企业的信任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于乳制品企业供应链前端养殖主体与乳制品企业的关系需要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发挥制度规制的作用,使得消费者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并不断的提高企业的效益,还要防止出现寡头垄断的负面作用。因此,避免零和博弈的无序竞争,建立多种形式的乳制品企业供应链前端企业关系是必要的。目前,由生鲜乳生产者为核心的养殖组织建立乳制品加工企业在我国较少,特别是由小规模奶牛养殖组织合作建立乳制品加工企业,并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品牌,这样的乳制品企业组织形式鲜有存在,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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