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蒙的逻辑:从宗教蒙蔽到理性自主重新解读启蒙运动摘要:启蒙是一个具有永恒价值的题目,但启蒙并不独属于哪个时代,它贯穿整个人类历史,由蒙蔽到启蒙,再到时代精神的确立,这是它的基本逻辑。就西方近代启蒙运动而言,它的内在逻辑应当是“基督教的蒙蔽”———“感性启蒙与理性复苏”———“理性主义主导下的自主精神”,这一过程使得“自主”成为这场运动塑造的真正的时代精神。关键词:启蒙运动;逻辑;自主;解读历史似乎早有公论:启蒙,是西方18世纪的标志性事件,因而这个时代也被哲学家们称为启蒙时代。启蒙的主题是理性,启蒙的结果是18世纪以后,理性重登人类精神的高峰,主体、自由成为道德的核心。但需要指出的是启蒙作为一个永恒的主题,并不属于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段,即使它在西方18世纪的欧洲被重彩特写。而且,启蒙运动的主题一开始并非就是理性。英国学者阿伦·布洛克认为:“西方思想分三种不同模式看待人和宇宙。第一种模式是超越自然的,即超越宇宙的模式,集焦点于上帝,把人看成是神的创造的一部分。第二种模式是自然的,即科学的模式,集焦点于自然,把人看成是自然秩序的一部分,像其他有机体一样。第三种模式是人文主义的模式,集焦点于人,以人的经验作为人对自己,对上帝,对自然了解的出发点”。启蒙运动的逻辑,便包含在这三种模式之中,即超越宇宙的模式(或信仰模式、上帝模式)一度成为蒙蔽,在这个片断中,人类丧失了自主性;科学的模式动摇了人们对上帝的信念,也恢复了人作为理性的自主存在的自信,而人文模式则彻底地将理性自主树立为新的时代精神。所以探讨启蒙,首先应从成为蒙蔽的那个东西开始,这样在思想的逻辑上,才可能是连贯的。这么看来,18世纪虽被冠以“启蒙时代”,但启蒙其实从13世纪的文艺复兴就已经开始了。因而,本文所指的启蒙的逻辑,是限定在启蒙运动中,却又向前追溯到文艺复兴,这个逻辑就是宗教蒙蔽———感性启蒙与理性复苏———理性启蒙下的理性主义。今天,人们已不再刻意去渲染基督教曾经“黑暗”的一面,但它曾对人性造成的巨大蒙蔽,仍是不可更改的事实。基督教原本是一种表达博爱、宽容、救赎与光明的宗教形式,但是随着信仰被工具化和政治化,黑暗开始笼罩人们的生活———人们对待信仰的态度由积极信服转而成为消极接受,并在这个过程中丧失了“自由意志”,盲目、无知以及对这种状态的无能为力并习以为常逐渐成为人们的生活常态。基督教是在犹太教反对罗马帝国的斗争中逐渐从中分化出来的。在其形成初期,基督徒主要是犹太人,他们也曾参与犹太教反对罗马的斗争。但是作为犹太教的分离者,基督教与犹太教极为不同的一点就是他们非常注重过社团生活。随着社团的发展,外邦人逐渐在社团中占了多数,他们的政治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基督徒社团,冲淡了基督徒社团对罗马征服的敌对情绪。作为崇尚规范,并继承了古希腊理性精神的罗马帝国,在世界主义这一理念上,与基督教之间有着高度的一致。面对基督教的日益壮大,罗马政府对其由压制逐渐转向怀柔与宽容。特别是几百年的战争毁灭了人们基本的生活秩序,而日益凸显的政治腐败也在销蚀着人们对世俗幸福生活的希望,在这个时候,基督教已经开始“代表了一种从理性走向感情和灵感的趋势。因为,它给生和死这种现实问题提供了一种令人欣慰的答案,宗教显示出比理性更能左右人的心灵力量。基督教为人们提供了城邦和罗马世界国家所无法提供的东西: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人与另一个更高境界的联系及在一个相互关心的信仰团体中的成员资格。基督教指出了希腊—罗马世界观中未能给普通人的感情需求提供什么的弱点”。基督教的这种走向,为统一的罗马帝国提供了可以利用的精神形式,以作为国家稳定的基石,而米兰赦令的颁布和国教地位的确立,使得基督教最终在与权力的结合中,完成了自己的蜕变。神学与政治的结合,不可避免地使其扮演了精神枷锁的角色,信仰中蕴含的神圣目的的追求,下降为一种对世俗欲望工具性的索求,教权与皇权相互为用,在整个中世纪实现了对欧洲各个帝国的有效统治,这标志着在信仰与理性此消彼长的斗争中,基督教信仰战胜了希腊的自由理性精神,“信仰时代”由此到来,理性从此黯然失色,个体因而被囚困。当然这并不代表理性的消失与个体的泯灭,这一点是任何神学家、哲学家都从来没有忽视的,因为在整个中世纪,正是在对信仰的强化和论证中凸现了理性的存在,只是在这段漫长的岁月中,理性仅仅是一种维护信仰的工具,而这种被强化起来的信仰,则是以牺牲人作为自主的存在为代价的。启蒙伴随着蒙蔽而到来,但这一时代启蒙的脚步并非从一开始就从理性迈出,而是一个由人的感性解放到理性觉醒的上升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完成了这个上升的精神积淀。文艺复兴———感性的释放,世俗道德的唤醒始于欧洲13世纪的文艺复兴是启蒙运动的起点。随着资本主义脚步的临近,城市经济空前繁荣,商人阶级迅速崛起,高密度的商业往来唤醒了人们长期压抑的世俗欲望,对应在政治领域,是教廷势力开始衰落,“当贵族们的习惯据点在更先进的攻击性武器面前越来越脆弱的时候,他们不可侵犯的优势便丧失了”,人们越来越希望自身的地位、能力与个性得到充分展现与表达,一部分在经济上有诉求、在文化上有突破的贵族,迫切地要求与传统的宗教文化决裂;而在文化心理层面,古典文明中蕴含的理性、自由、开放、积极的精神,与基督教那些晦暗的教条和法则相比,散发着诱人的魅力,更加激起了人们的寻根意识,特别是时任教皇尼古拉五世作为第一个崇尚人文主义的教权人物,为古典文明的发掘,也为“人的发现”和“人的回归”营造了开放的社会氛围,为人文科学的兴起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促进作用。在这个时代,人的精神振奋起来,自我意识空前膨胀,人们意识到真实的生活要从重新审视自己开始———“认识你自己”的古训成为新的时尚。人们逐渐意识到,人的本质不应当从神的本质去了解,而应当从人自身来确定;人应当倾听他自己内心的真实呼唤,而不是盲从于神的召唤。解放感性欲望、追求肉体快乐、享受现世幸福、重视尘世生活,为这一时期的人文主义者集体认同。人文主义者彼特拉克曾高呼:“我的原则是,关于我们在人间所能希望的光荣,我们在人间的时候去追求它是对的……我想这是符合真实的秩序的,就是凡人先要关怀凡间的事物”。人文主义者们认为,人的自然性与“物性”乃是人性的基础含义,追求感性的快乐不应当感到可耻,相反压制人的本能是违反自然,违反人性,是不道德的,而让人类的喜怒哀乐、爱欲情仇都晾晒在阳光之下,风干人类灵魂中的阴暗潮湿,展现人的真正的生活面目,才更符合人性、更道德,人的价值与意义都要以承认人的自然性为前提,否认、压抑甚至抛弃人的自然属性而直接追求神圣与崇高,得到的只能是虚妄与痛苦,上帝既然是爱人类的,那么这种爱就应该首先是实在的,令人愉快的,让人积极的,而不是阴森和恐怖,爱不是禁欲,也不是流血。如果说文艺复兴运动是从世俗的角度,告诉人们要敢于正视尘世生活和个性解放,注重人作为主体的资格,那么宗教改革则是从信仰的角度,肯定了信仰作为个人的事情的事实,强调了人在信仰面前的“自主性”,使得教会通过教徒惧于“深入人心”的“原罪说”来控制教徒的做法渐渐丧失了原有的能量,尤其是经过文艺复兴的“启蒙”之后,教徒们对教会修缮教堂而出售所谓“赦罪券”的欺骗的本质,以及教会本身的虚伪和腐败已经渐渐不能容忍,轻快明朗的世俗生活已然成为时尚。对照晦暗的教会生活,有理性的人都会作出自己的判断,教徒中间弥漫着不满、愤懑与反抗的怒火。路德点燃了这个火把。宗教改革确立了教徒自主理解和判断《圣经》的精神,即“自我直面上帝”,信仰变成了较为私人的事情,教会对《圣经》的解释已不再使人们心悦诚服。而另一位宗教领袖加尔文领导的日内瓦宗教改革,也对教会的权威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各地运动的共同特征,是拒不承认罗马教会的权威,不论这种权威通过教皇还是宗教会议表现出来,而且不仅否认它的具体权威,也否认它据以取得这种无上权力的教义。而且在改革派与教会之间,“争论的实质还不是圣经的最后权威,而是解释圣经的权威。罗马教会声称,这是它专有的权利。改革派却认为,这是他们,原则上也是每一个基督徒———实际是指那些与他们作同样解释的人———的权利”。应该说,宗教改革运动,是在基督教信仰内部掀起的一场理性风暴,这使得对《圣经》的理解开始从遥不可及的教会,散落到了真正的民间,自主运用理性思想,成为每个人合法的权利,人们终于从心智的牢狱中解脱出来,自由地呼吸新鲜的空气,“它再次确立了个人的尊严”。尽管宗教改革的主要原因并不是“理性故意”的结果,而是主要针对教会的“臭名声”而作出的理性反叛,但客观上仍然促成了面对信仰可以“自主”的结果,虽然这是“宗教改革领袖们见了都会发抖的意料不及的后果”,但这个结果连同文艺复兴对世俗荣耀的肯定,为后来资本主义精神的产生,起到了积极的催化作用。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几乎是在同一时代,一大批自然哲学家在科学领域的伟大成果,在人性与神性、理性与信仰对抗的胜利中,都起到了无与伦比的事实证明作用,都是人的理性活动的重要证据。而且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中,也有大量理性参与的影子,即使是以培根、霍布斯、洛克、休谟等为代表的英国经验主义,也在他们的研究中肯定了理性主义的思维方式,因此大可将其归入到理性主义的范畴之中。但是笔者以为,就理性对近代乃至现代人类社会的影响而言,就整个时代的特征而言,它们之中的理性,都不足以改变人们崇尚感性欲望、世俗快乐、现世幸福的时代特征,他们之中理性的工具性运用的深刻程度也不足以将他们归入到“理性主义”的名下。以理性为目的自身所进行的探讨,将理性含义的深度推至巅峰,使自主成为真正的时代精神的则是理性主义哲学家,他们最终确定了包含自由、平等、博爱、宽容等各种现代意义上的社会意识和时代精神。唯理论者以静思者的典范笛卡儿为代表,确立了理性主义的原则和主体原则。笛卡儿用“普遍怀疑”的方法,从各种感觉的体验入手,从一般的物体,到自我的感官、身体、灵魂,再到天地,乃至最终到上帝,一一“沉思”,最终发现很多东西都有可能是假象,或者对人来说,并不确定,但“我思”作为一个能够确定的真实是无论如何也无法被否认的,它比物质更为确实,乃是唯一不可能欺骗自己的东西,因为“现在我觉得思维是属于我的一个属性,只有它不能跟我分开。有我,我存在这是靠得住的;可是,多长时间?我思维多长时间,就存在多长时间;因为假如我停止思维,也许很可能我就同时停止了存在。我现在对不是必然真实的东西一概不承认;因此,严格来说我只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也就是说,一个精神,一个理智,或者一个理性,这些名称的意义是我以前不知道的。那么我是一个真的东西,真正存在的东西了……真正来说,我们只是通过在我们心里的理智功能,而不是通过想象,也不是通过感官来领会物体,而且我们不是由于看见了它,或者我们摸到了它才认识它,而只是由于我们用思维领会它,那么显然我认识了没有什么对我来说比我的精神更容易认识的东西了”。也就是说,这种“体验”的真实性不是因为它是经验的,而是因为它是理性的,而且是不需要上帝的启示就能“自得”的。但是理性并不代表人是完满的,而且也无以证明,所以笛卡儿在自己的精神空间为上帝保留一定的位置,只是这时的上帝已经不是信仰意义上的上帝,而是逻辑意义上的上帝,更多的是精神与知识完满的象征。另一位理性主义者斯宾诺莎则在理性和快乐的基础上,提出了“自由人”的概念:认为放纵自己的人其实是没有意志力的人,是不自由的人。“我把人在控制和克制情感上的软弱无力称为奴役,因为一个人为感情所支配,行为便没有自主之权,而受命运的宰割。”他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遵循理性生活的人,具有自我克制力,特别是能够认知必然性的人,才是自由的人,这样的人生也将更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