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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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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硕士研究生

报考相关规定

(2007年7月制订,2011年7月修订)

一、培养目标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与要求

1、符合当年《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报考须知》以及

《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可登陆http://www.bjeea.cn/查询)。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并且参加全国统考: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必须已取得国家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入学前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已经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可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可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

(6)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并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可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学院的专业课。

在北京地区报考北航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 在外埠地区报考北航参加全国统考(不含报考“设计艺术学”专业)的考生,可根据所在省市高招办的要求及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点。

报考北航 “设计艺术学”专业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 4、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并参加单独考试:

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表格从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下载),报考委托培养回原单位工作。我校所有的单考生只按委托培养类别招生。目前我校只接收与我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的国防系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推荐的人员报考,不接收社会零散考生报名。考生应于当年10月底以前,持单位推荐信与我校学院联系,经学院同意盖章签字后,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专家推荐书、经报考学院同意盖章签字后的单位推荐信等材料,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报考资格事宜。凡是未经我校研招办审验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

报考北航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

5、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强军计划考试:

军队参加教育部强军计划的考生,需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需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表格从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下载),报考名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提供给我校研招办,考生需于当年9月底以前,与各军种总政治部联系确认报考资格事宜,并向各军种总政治部索取网上报名密码。凡是未经总政治部允许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我校所有的强军计划考试的考生只按定向类别招生,不得报考设计艺术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软件工程、法律硕士、翻译硕士等只招收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类型学科专业。考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专家推荐书等材料,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

报考北航参加强军计划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联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或三年以上。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后连续工作五年或五年以上。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我校所有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联考考生只按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类别招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

7、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推荐免试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凡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由其所在学校教务处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并且被我校拟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此类考生需向其本科所在学校索取密码,按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及现场照相确认等程序。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将有省市高招办公章的推免生报考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寄或送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在北京地区报考北航参加推荐免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 在外埠地区报考北航参加推荐免试的考生,可根据所在省市高招办的要求及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点。

8、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试的考生:

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兵团招生,兼顾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别支持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才的培养,重点确保上述地区和单位教育、科技、医学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以及经济、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对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我校所有参加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试的考生只按定向类别招生,不得报考设计艺术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软件工程、法律硕士、翻译硕士等只招收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类型学科专业。

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试的考生可与所在省市高招办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三、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北航报考要求的考生,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市高招办、所选择的报考点

以及各招生单位的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公告信息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程序如下:

1、登陆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仔细阅读北航研究生招生主页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登陆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按报名网站提示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认真核对无误后确认报考信息,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需保证其准确性(如果被录取,部分信息将用作以后的学籍管理),因个人填写错误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可持军人身份证件)、学生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携带)、学历证书(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以及其他需要的材料,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交费、确认信息等工作。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专家推荐书、经报考学院同意盖章签字后的单位推荐信。

参加强军计划的考生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专家推荐书。

3、考生经过现场确认后,在外埠地区报考点报名报考我校的考生准考证,由北航研招办寄发;在北航报考点报名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到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准考证(无须盖研招办公章)。

4、考生可随时登陆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

四、复试资格审核办法

考生在复试时除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只有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复印件纸型为A4纸,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及非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1)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被告知需要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复试时请携带由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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