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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因素评价准则

来源:易榕旅网


环境因素/影响评价准则一、环境因素的识别原则为了确保环境因素识别的充分性并提供环境管理体系的控制重要对象,环境因素识别应遵循以下原则: 1.识别全面。即环境因素识别时应充分考虑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及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包括所使用产品和服务中可标识的重要环境因素)。具体地说,应对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八个方面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 三种状态:正常(如生产连续运行);异常(如生产的开车、停机、检修等)和紧急状态(如潜在火灾、事故排放、意外泄露、洪水、地震等)。三种时态:过去(如以往遗留的环境问题;泄露事件造成的土地污染),现在(如现场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问题)和将来(如产品出厂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将来潜在法律法规变化的要求,计划中的活动可能带来的环境因素)。八个方面:以上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可能存在向大气的排放,向水体的排放,向土地的排放,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能源使用,能量释放,废物和副产品,物理属性如大小、形状、颜色、外观等问题。 2.识别具体。环境因素识别的目的是提供环境管理体系控制的明确对象,为此识别应与随后的控制和管理需要相一致。识别的具体程度应细化至可对其进行检查验证和追溯,但也不必过分细化(如把试验室使用pH试纸废弃也作为一项环境因素)。 3.明确环境影响。环境因素的控制是减少或消除其环境影响,同一个环境因素可能存在不同的环境影响,因此,识别时应明确其环境影响,包括有利的和不利的环境影响。 4.描述准确。依据ISO14001标准,环境因素通常可以描述为\"环境因素(物质)或污染物的名称与某一行动或动作的组合\",即名词加动词。污染物的名称应明确到有关污染物质种类或组分。二、环境因素识别的方法和步骤 环境因素识别的方法为:过程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现场观察及资料评审法等。应用时,可依据各部门的资源和实际需要选择上述一种或几种方法组合使用。以下为过程分析法的说明: 1.过程分析法 该方法通常把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全过程划分成许多过程片段,再根据某一过程片段分别识别出相关环境因素。其做法如下:(1)以产品生命周期为思路,按照输入到输出全过程以组织的运行和活动进行排序,包括污水收集、输送、处理、排放,采购、运行、维修、报废等主线,以及设备、行政、后勤等辅线。(2)对每一职责部门或运行活动单元按先后顺序划分各过程片段;(3)通过现场观察、

工艺分析及统计等方法,识别确定每一过程片段从输入到输出存在的环境因素(包括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八个方面;(4)确定每个环境因素对应的环境影响;(5)将各个过程片段的环境因素进行汇总统计,为了管理的需要,可按部门将环境影响相同或控制手段类似的环境因素排列在一起。 过程分析法的优点是在定性的基础上可以较为直观,快捷地识别环境因素,且过程细化、环境因素识别很少遗漏,便于随后对环境因素的控制策划和控制实施。三、环境因素识别中应防止忽视的方面 在环境因素识别时,应注意以下方面可能容易忽视、遗漏。这些方面包括:(1)异常和紧急状态下的环境因素。由于异常和紧急状态的环境因素处于潜在状态,有隐含的因素,因此不太直观,这就要求评议人员开动脑筋,运用头脑风暴法,发挥评议人员的想象力,来发现问题。通常,异常状态下的环境因素发生在试生产过程、设备启动、开机、关机、设备维修、污染处理设施故障时。紧急状态发生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如:事故排放,有毒物泄露、火灾隐患、压力容器破裂泄露或火灾爆炸等。(2)运行中的环境因素。运行耗用大量的资源,能耗水平,过程污染物排放。外购包装不符合环保要求,产品未达到相关环保指标;产品使用后的废弃可能不易降解,回收分解困难,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等。(3)服务中的环境因素 包括组织提供的服务和使用相关方的服务,如:运输、仓贮、建筑装修、能源动力提供、销售和维修;废物处理各环节可能存在的环境因素。四、环境因素的汇总、分类和登录 为了便于环境因素评价和对环境因素的应用,主要应形成以下工作表格: 部门环境因素识别表:按部门环境因素发生地点、类型填写的环境因素识别表。 部门环境因素调查表: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废、资源、能源消耗、化学品使用、相关方、产品等环境因素,按部门编制调查表便于以后对环境因素的更新。 环境因素清单:可按部门顺序汇总,这有利于部门对环境因素的掌握,也便于环境管理体系管理职能部门的全面管理。环境因素评价登记表:(适用于环境因素评价过程记录)。五、环境因素的评价 环境因素的评价是采用某一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评价准则对全部环境因素进行评价,最终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过程。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影响评价标准为: 1. 定性是非判断 当符合以下评价准则之一的,即可判为重要环境因素。评价准则如下: ①违反国家或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及标准

要求的环境因素(如超标排放污染物,水、电消耗指标偏高等); ②国家法规或地方政府明令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或限期替代使用的物质(如氟里昂替代、石棉和多氯联苯、使用淘汰的工艺、设备等); ③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废物(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共47类,医疗废物的排放等); ④异常或紧急状态下可能造成严重环境影响(如化学品意外泄露、火灾、环保设备故障或人为事故的排放); ⑤环保主管部门或组织的上级机构关注或要求控制的环境因素; ⑥造成国家或地方级保护动物伤害、植物破坏的(如伤害保护动物一只以上,或毁残植物一棵以上)(适用于旅游景区的环境因素评价); ⑦开发活动造成水土流失而在半年内得到控制恢复的(修路、景区开发、开发区开发等); ⑧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 2、定量打分环境因素评价分A、B、C、三组评价因子分别评分: A 发生的频率(1~5)持续发生(24小时连续发生) A= 5 偶尔发生(几次或几小时/周) 3 很少发生(几次或几小时/年) 1 B 影响程度影响严重 B=5 影响一般 3 影响很小 1 C控制措施可采取预防措施,尚无实施 C=5 采取控制措施,效果一般 3 采取控制措施,效果很好 1 评价某一环境因素在每一评价因子上连加得出总分,高于13分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8~13分之间由部门负责人和生产综合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确定是否为重要环境因素;1~8分之间为一般环境因素。六、环境因素的汇总、分类和登录 应形成以下工作表格: 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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