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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来源:易榕旅网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建立学院教学档案是学院教学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学院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强化学院教学档案管理。以适应学院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提升教学质量,开展教育评估、教学检查等必须要,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档案的范围

系(部)、教研室都要建立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一)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院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二)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

(三)自编教材、教学参照资料、实验指导书、实训指导书、实习指导书、习题集、试卷库或试题库、试卷分析及各种电子媒体资料等材料;

(四)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进程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实习总结等; (五)课程制定任务书、毕业制定(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制定(论文);

(六)同学学业成绩、学籍变动状况、同学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生资格审核等材料;

(七)教学改革进展状况、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

(八)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及成果;

(九)教学工作评价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 (十)考卷、施行教学的各种记录、实习报告等; (十一)各类申报材料,包括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等建设的申报材料;

(十二)其他有必要存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二、教学档案的管理

(一)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列入教学管理程序,列入教学活动的工作计划,列入教务处、系(部)的使命范围和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使命。

教学档案执行分级管理,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教学档案,由教师、教研室、系(部)负责收集、整理。各项教学管理中形成的教学档案,由教务处及有关职能部门按其使命范围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

2.归档的教学档案必须完整;必须准确地反映学院教学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3.教学档案归档一式一份。比较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档案

可适当增加归档份数。各系(部)可自备一份存档。

4.教学档案归档接收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原则上定在第十八周),并在下学期第三周前归档完毕。 (二)教学档案的鉴定、分类、编目

1.依据学院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中确定的各类教学档案的保管期限。档案保管期限,依据档案利用价值的时间长短可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2.由学院有关档案管理人员组成教学档案检查小组,对教学档案进行检查。检查中如发现内容有不确切、不完整等状况,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补充。检查工作应定期进行,一般一学年两次。

3.依据国家规定和学院制订的相应规定对教学档案进行编目造册,遵循教学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依据学院档案管理规定的教学档案分类编目办法进行分类,分类方法要统一、一致,不能轻易随意变动。

要编制教学档案的案卷目录和全引目录。 (三)教学档案的保管、利用

1.教学档案,必须用专门器具妥善存放,科学排列,便于查找。

2.教学档案,要定期进行清理检查,对破损的教学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库存教学档案因移交必须注销时,要查明

原因,并储存依据。

3.销毁教学档案必须严格、慎重。事前应编制销毁清册,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销毁教学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4.学院教学档案信息的利用,是学院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教学档案的查阅必须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办理借阅手续,并注意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教学档案原稿,一般不得外借。特别状况,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 三、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如与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的不符之处,则按学院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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