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与社会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
女工部、督导队
活 动 策 划
法学与社会学院女工部、督导队
二零一零年十月三十日
“飞扬青春,我显本色”比赛
策划书
一、 活动目的: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给同学们提供一
个展示自己才艺的平台,激发同学们的创新能力,锻炼同学们的能力,促进同学们之间的交流。
二、 活动内容:展现才艺形式多样,凡在某方面有才艺者均可
参赛。包括:相声、小品、话剧、演讲、唱歌、跳舞、朗诵、绕口令、评书等。以精简短小为准。 三、 主办单位:法学与社会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 四、 承办单位:法学与社会学院女工部、督导队 五、 活动时间:11月12日 六、 活动地点:待定
七、 活动参与对象:法学与社会学院全体学生(以2010级新生
为主)
八、 活动嘉宾:法学与社会学院学办主任:李昌勇 法学与社会学院团总支副书记:朱玲 法学与社会学院团总支副书记:李勇琴 法学与社会学院学生分会主席:朱瑞兰 校女工部部长:杨艾诗 校督导队部长:杨柳 以及法学与社会学院所有团学干部
九、 活动流程 (一) 活动前期准备:
1、 活动策划(确定参与人数,商讨活动流程、活动规则) 2、 活动宣传:
(1) 前期宣传:利用海报、展板等进行宣传,将海报贴于宣传
栏处,将展板置于食堂门口。
(2) 初赛宣传:通过各班委在班上进行宣传,并征集主持人。
11月5日进行初赛。
(3) 决赛宣传:初赛后,11月7日将进入决赛时间、进入决赛
选手名单以红榜形式贴于宣传栏处
(4) 后期宣传:①将比赛结果以红榜形式张贴到学校宣传栏处
②记者发新闻稿上校报
3、 选手征集:选手通过在各班委处报名参赛 4、 进行初赛,选拔选手进入决赛(11·12) (二)活动中:(活动当天具体流程)
1、全场布置(由女工部、督导队全体成员一起布置) 2、嘉宾评委代表队入场 3、主持人介绍进场的嘉宾评委 4、主持人宣布比赛开始:请领导致辞 5、比赛阶段
6、由主持人宣布比赛结果,请嘉宾颁发奖品 7、欢送嘉宾评委离场
8、宣布晚会结束 (二)活动后期
(1)清理会场 (2)写通讯稿发往校报,并及时写活动总结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颁发奖品价值10元的杯子及证书 二等奖2名 颁发奖品价值5元的杯子 三等奖3名 颁发奖品价值2元的笔记本及证书 优秀奖4名 颁发证书
十、经费预算:奖状 2×10=20元 奖品:25元 请柬:7元 汽球3袋:15元 总计:67元
备注:比赛及评分规则
1、比赛规则:赛前通过抽签方式决定参赛者上台的先后顺序,每个作品五分钟左右,短小为准,个人及团队表演形式均可。通过海选选出十名优秀的参赛者包括团队形式。 2、评分规则 语言(普通话3分) 整体效果(4分) 节目创新度(3分) 备注2
附件二:应急措施
一、 停电应急方案
(1) 若比赛前停电,比赛最多推迟一小时,此间观众自由处
理自己的时间,如果一小时后仍没有正常供电,则由主持人宣布比赛改天举办。
(2) 在比赛前半部分之间停电超过10分钟后由主持人宣布
比赛改天重新举行,在比赛后半部分之间停电超过10分钟后由主持人宣布比赛结束。
二、节目应急方案
(1)上一个节目演出时,其后的两个节目在台下准备,前一个节目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按时出场,下一个节目即时跟进。
(2)任一个节目在演出过程中发生失误或无法顺利进行的情况时,由节目的参赛者迅速组织演员重演此节目,若重演仍出现问题,则该节目立即退场,视具体情况决定其再次重演或取消。
法学与社会学院女工部、督导队 201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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