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签证单编号: 工程名称: 分包单位名称: 签证部位/WBS号: 分包单位上报 签证原因: 施工时间: 分包合同编号: 对应施工图号: 签证发生内容(可附另页): 分包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部工程部门意见 项目部预算部门意见 预算员: 年 月 日 主管: 年 月 日 签证内容是否包含于分包合同单价中(勾选) □是 签证事件真实,但不能额外计价。 □否 工程量确认(可带附件): 费用来源: 预算员: 年 月 日 主管: 年 月 日 图纸是否涵盖:□是 □否 □同时需办理对外签证 □项目部内部签证 (勾选) 签证原因确认(可附另页): 施工员: 年 月 日签证发生内容确认(附图)及工程量计算(可附另页): 施工员: 年 月 日工程部长: 年 月 日 工程部长: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预算部门各一份,分包单位一份; 2、分包单位发生的现场签证均按此程序办理,如项目经理未签字及加盖项目部公章签证内容无效,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3、所有附图、附件均需审核人签字; 4、同时需办理对外签证的工作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部内部指定责任部门对外签证办理完毕; 5、已转化为设计变更的签证单均以设计变更办理结算,不能重复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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