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百日攻坚”集中活动工作进度
自
2013年12月6日,接县食安委【2013】10号文件后,
柳格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于12月6日下午召开班子会,丁镇长亲自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并对此工作强调了以下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网格化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消除监管死角和盲点。
二是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加强学校食堂、集体聚餐、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不健全、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气氛。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加强引导,营造人人关心、积极参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举报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有效受理投诉举报,及时反馈社会关切的食品安全焦点问题。
柳政[2013]106号
关于印发《柳格镇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攻坚”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镇直各部门:
《柳格镇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攻坚”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印发,望按要求抓好落实。
2013年12月6日
柳格镇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攻坚”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大对食品安全的整治,净化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并进一步加强镇政府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县食安办【2013】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今冬明春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攻坚”集中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的高度负责的原则出发,全面整治酒店、饭店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饮等的监管检查,坚决取缔无证服务行为,督促其改善卫生条件。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小作坊、商场、超市和小摊贩的生产行为和经营行为,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黑作坊”“黑窝点”,以确保今冬明春全镇食品安全为目标,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工作重点
1、重点单位:食品生产企业、超市、商场、娱乐场所的食品供应点、早点摊、农贸市场、小药店、小农资店、小餐饮店等。
2、重点问题: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超范围和
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以非食品加工原料和病死(害)畜禽、禁用药物等生产加工食品行为。 三、实施步骤
2013年12月6日开始至2014年3月7日结束,集中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排查阶段(2013年12月6日—12月31日)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镇直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进行宣传和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月1日—2月28日)。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镇直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配合职能部门查处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14年3月1日—8日)。我们要对排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未开展行动的或行动不积极、敷衍应付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镇直各部门要要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1、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2、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镇直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各部门,做好协调、配合、监管、宣传工作。认真做好工作,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要求每星期开展检查,并把检查结果
报告到镇食安办。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镇直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强化政治、大局和责任“三个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以确保今冬明春全镇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柳格镇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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