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真题资料,考试必过,答案附后 考情分析 本章是初级经济法基础中的重点章节;考题中涉及本章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2011年的分值应在16分,预测2012年的分值应在15分左右。 2012年教材调整主要变化是:(1)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3500和3%~45%的超额累进税率。(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 最近三年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 题型 单选题 多选题 判断题 2011年 20102009年 年 考 点 3题34题4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税目、税前扣除项目、应纳税2题2分 分 分 额的计算、税收优惠 2题44题8- 分 分 1题11题1- 分 分 个人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税目、税前扣除项目、税收优惠、征收管理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不定项选择1题8- 题 分 合 计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每次收入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1题5分 算 7题169题133题7分 分 分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1.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3.我国既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又行使居民管辖权,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划分为居民和非居民两个部分 4.我国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具体划分见下表: 纳税人类别 承担的纳税义务 判定标准 负有无限纳税义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只要具备一个就成为居民纳税(1)居民纳务。其所取得的应人:①住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税人 纳税所得,无论是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②居住时间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标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是中国境外任何地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方,都要在中国境365日。 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只就其来源于(2)非居民非居民纳税的判定条件是以下两条必须同时具备:(1)在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人 我国无住所;(2)在我国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 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示: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例题·判断题】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 )(2011年)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 )。(2010年) A.M国甲,在华工作6个月 B.N国乙,2009年1月10日入境,2009年10月10日离境 C.X国丙,2008年10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28天 D.Y国丁,2009年3月1日入境,2010年3月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100天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ABD均不符合居住满1年的规定,所以不属于居民纳税人。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非居民纳税人的自然人有( )。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B.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间不满1年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目前在美国留学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有两个标准:(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BD选项属于居民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凡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提示: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 一、所得来源的确定 所得的来源地和所得的支付地不是一个概念: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支付地可能在境内,也可能在境外;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的支付地可能在境外,也可能在境内。 【举例】外籍人员詹姆斯受雇于我国境内某合资企业做长驻总经理,合同期三年。合同规定其月薪5000美元,其中2000美元在中国境内支付,3000美元由境外母公司支付给其家人。则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是每月5000美元。因为所得支付地不等于所得来源地。因其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取得的所得,不管何处支付,都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3.劳动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所得来源地的判断中,正确的有( )。(2010年)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B.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C.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所得来源地 D.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居住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正确答案』ABC 二、税目 按应纳税所得的来源划分,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大致可以分为3类,共11个应税项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提示: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 2.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4.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区分劳动分红与股份分红的不同)。 5.对雇员免收差旅费、旅游费: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对非雇员免收差旅费、旅游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是( )。 A.年终加薪 B.托儿补助费 C.独生子女补贴 D.差旅费津贴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BCD选项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2.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对出租车不拥有所有权: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对出租车拥有所有权: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三)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先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承包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承包、承租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方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张某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张某承包收入10万元,张某不参与分享经营成果;李某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规定每月支付李某工资4000元,还规定每年要上交承包费50万元,其余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取得的承包费按照工资、薪金项目征税 B.张某取得的承包费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C.李某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项目征税 D.李某取得的工资和承包费都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正确答案』AD (四)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共29项)。 提示:其他规定: 1.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1)个人担任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其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 (2)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 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 3.对营销成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 4.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有( )。 A.笔译翻译收入 B.审稿收入 C.现场书画收入 D.雕刻收入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上述都属于独立从事某种技艺取得的收入,特别注意审稿和书画收入不属于稿酬所得。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外部董事的董事费收入 B.个人兼职收入 C.教师自办培训班取得的收入 D.在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收入 『正确答案』ABCD (五)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 1.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也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报纸、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征税问题,有关税收制度规定如下: (1)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以是否发表、是否在本单位发表以及作者专业状况为标准,辨析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三者之间的区别。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从事非雇佣劳动取得的收入中,应按“稿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2011年) A.审稿收入 B.翻译收入 C.题字收入 D.出版作品收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ABC均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例题·单选题】某画家2009年8月将其精选的书画作品交由某出版社出版。从出版社取得报酬10万元。该笔报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稿酬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因此本题中,作家将其书画作品通过“出版社”出版取得的报酬,应属于“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1.提供着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的所得;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着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注意区分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举例】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拍卖别人作品手稿或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都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A.专利权 B.着作权 C.稿酬 D.非专利技术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稿酬不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2010年) A.某大学教授从甲企业取得咨询费 B.某公司高管从乙大学取得的讲课费 C.某设计院设计师从丙家装公司取得的设计费 D.某编剧从丁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从2005年5月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 单选题】作家马某2010年12月从某电视剧制作中心取得剧本使用费5000元。关于马某该项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1年) A.应按“稿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B.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C.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D.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从2005年5月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利息所得:(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2)个人储蓄存款利息,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职工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 (1)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 2.个人购买者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商店无偿提供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出租使用。对购买者个人少支出的购房价款,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九)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股票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 (1)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2)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 (1)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有关规定确定。 (2)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以下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人转让债券取得的所得 B.个人转让住房取得的所得 C.个人将其收藏的已故作家文字作品手稿拍卖取得的所得 D.个人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拍卖取得的所得 『正确答案』ABC (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转让房屋所得应适用的税目是( )。(2009年) A.财产转让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偶然所得 D.劳务报酬所得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转让房屋,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目为财产转让所得。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收入,属于纳税人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张某办理内退手续后,在其他单位重新就业取得的收入 B.陈某为供货方介绍业务,从供货方取得的佣金 C.演员江某外地演出取得由当地主办方支付的演出费 D.供货方给予购货方业务员钱某以免收旅游费用方式奖励其旅游所发生的费用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中劳务报酬所得包括的项目。 A选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依照所得项目的不同,分别确定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其中比例税率需要记忆。 税率 应税项目 注意事项 按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 1.7级超额累进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 (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2.5级超额累进营所得;(2)对企事业单按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 税率 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 3.比例税率,税稿酬所得 率为20%。 4.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由于有加成征税规劳务报酬所得 定,实际为3级超额累进税率 按应纳税额减征30%,其实际税率为14% 按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 (1)自2007年8月15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减按5%的比例税率执(2)利息、股息、红利所5.比例税率,税行。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得;(3)财产转让所得;率为20%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2)从2008(4)财产租赁所得;(5)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偶然所得;(6)其他所得。 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所得中,适用20%比例税率的有( ) A.股息所得 B.财产转让所得 C.承租经营所得 D.偶然所得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所得税税率。C选项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所得中,适用累进税率的有( ) A.工资薪金所得 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C.对企事业单位的承租经营承包经营所得 D.股息所得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税率。D选项适用比例税率。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一、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1.收入的形式: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等。 2.费用扣除的方法 ;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 扣除办法 (1)定额扣除 (2)定额和定率扣 除 可以扣除费(3)核算扣除 用 (4)定额和核算扣除 不得扣除费用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所得项目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在计算应纳税所税额时,按照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的方法扣除费用的有( )。(2007年) A.劳务报酬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C选项适用定额扣除的方法;D选项适用会计核算办法扣除。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以取得的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稿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股息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正确答案』BC 二、个人所得项目的具体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所得: (1)一般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2012新增) (2)附加扣除: ①范围:外籍人员、外籍专家;在境外任职的中国公民; ②标准:月扣除4800元。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比照此税目执行。 3.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费用扣除: (1)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 000元/年,即3 500元/月。 (2)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3)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4)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5)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6)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例题·单选题】某个人独资企业2009年度销售收入为272000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该企业当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最高为( )元。(2010年) A.30000 B.38080 C.40800 D.500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项目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扣除的最高额=272000×15%=40800(元)。 (7)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以后年度不允许结转扣除) 【例题·单选题】某个人独资企业2010年的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实际支出的业务招待费为40万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 )万元。 A.18 B.24 C.25 D.3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5000×5‰=25万;40×60%=24万,业务招待费可以扣除的金额是24万元。 (8)在生产、经营期间借款利息支出,未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 (9)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三、其他费用扣除规定 1.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 (1)基本规定:限额扣除法 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特殊项目:全额扣除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进行的下列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①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②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包括对农村义务教育与高中在一起的学校的捐赠; ③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 ④对汶川灾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2.对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 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进行的下列捐赠中,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2011年) A.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B.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C.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D.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向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A错误。 【例题·单选题】个人进行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比例不得超过( )。 A.应纳税所得额的30% B.所得额的30% C.应纳税所得额的15% D.所得额的1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捐赠税前扣除的比例。个人进行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四、每次收入的确定 1.劳务报酬所得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6.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例题·单选题】下列应税项目中,以一个月为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A.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财产租赁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次的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是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例题】 国内某作家创作的一部小说在报刊上连载三个月,第一个月支付稿酬3000元,第二个月支付稿酬4000元,第三个月支付稿酬5000元,计算该作家取得稿酬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作家取得稿酬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4000+5000)×(1-20%)×20%×(1-30%)=1344(元) 第六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提示:计算过程: (1)明确税收优惠,有无免税所得; (2)明确适用的应税项目; (3)根据所得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定要注意扣除的问题; (4)如为累进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5)计算应纳税额: ①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比例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 1.一般计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35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级数 含税级距 1 2 3 4 5 6 不超过1 500元的 不含税级距 不超过1 455元 速算 税率(%) 扣除数 3 0 105 555 1 005 2 755 5 505 超过1 500至4 500元的部分 超过1 455至4 155元的部分 10 超过4 500至9 000元的部分 超过4 155至7 755元的部分 20 超过9 000至35 000元的部分 超过7 755至27 255元的部分 25 超过35 000至55 000元的部分 超过27 255至41 255元的部分 30 超过55 000至80 000元的部分 超过41 255至57 505元的部分 35 7 超过80 000的部分 超过57 505元的部分 45 13 505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税;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举例】中国公民王某,2011年9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5 500元,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计算王某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自2011年9月1日起,减除费用标准调整为3 500元/月,适用3%~45%的超额累进行税率。王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算如下: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5 500—3 500=2 000(元) 全月应纳税额=(2 000×10%—105)=95(元)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1)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即:当月工资够缴税标准:工资、奖金分别计算。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举例】中国公民王某2012年l~12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12月份除当月工资以外,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9600元。王某2012年应缴纳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1)全年工资应纳税额合计=[(4000—3500)×3%]×12=180(元) (2)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9600÷12=800(元),适用税率为3%,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9600×3%=288(元) (3)王某2012年应缴纳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180+288=468(元) 提示:王某2012年12月应缴纳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180÷12+288=303(元)。 (2)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即:当月工资不够缴税标准:工资、奖金合并计算。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王某为中国公民,2012年在我国境内l~12月每月的绩效工资为2000元,l2月31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奖24000元(兑现绩效工资)。计算王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1)该笔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每月奖金平均额=[24000—(3500—2000)]÷12=1875(元) 根据工资、薪金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2)该笔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24000—(3500—2000)]×10%—105=2145(元) 提示:(1)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上述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2)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1)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取得银行存款的利息所得、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实行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表。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级数 含税级距 1 2 3 4 5 不超过15 000元的 不含税级距 不超过14 250元 速算 税率(%) 扣除数 5 0 750 3 750 9 750 14 750 超过15 000至30 000元的部分 超过14 250至27 750元的部分 10 超过30 000至60 000元的部分 超过27 750至51 750元的部分 20 超过60 000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1 750至79 750元的部分 30 超过100 000元的部分 超过79 750元的部分 35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举例】王某为中国公民,2012年承包经营一个招待所,全年承包所得是80000元(已扣除上交的承包费),计算王某2012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应纳税额=(80000—3500×12)×20%—3750=3850(元)。 (四)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3.每次劳务报酬所得额>20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有加成征收) 提示: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 级数 1 2 3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20000元的 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税率(%) 20 30 40 速算扣除数 0 2000 7000 【举例】某演员王某进行演出,取得出场费40000元,计算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1)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元) (2)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20%+12000×30%=7600(元) 提示:简便算法:32000×30%—2000=7600(元) (五)稿酬所得(减征30%,实际税率14%) 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1—30%) 2.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1—30%) 【举例】某作家写作一本书出版,取得稿酬20000元。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2240(元)。 【例题·单选题】作家马某2007年2月初在杂志上发表一篇小说,取得稿酬3800元,自2月15日起又将该小说在晚报上连载10天,每天稿酬450元。马某当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A.420元 B.924元 D.1320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2)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50×10×(1-20%)×20%×(1—30%)=924(元)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举例】2010年我国某作家出版一部长篇小说,2月份收到预付稿酬20000元,4月份小说正式出版又取得稿酬20000元;10月份将小说手稿在境外某国公开拍卖,取得收入100000元,并按该国有关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0000元。 要求:计算该作家上述所得在中国境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1)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20000)×(1—20%)×20%×(1—30%)=4480(元) (2)拍卖收入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 拍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1—20%)×20%=16000(元) (3)在我国共纳个人所得税=4480+16000—10000(境外已纳税额)=10480(元)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额=收入×20% 提示:(1)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l5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适用5%的税率;(2)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举例】张先生为自由职业者,2009年8月取得如下所得:从A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16000元,从B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7000元,兑现8月10日到期的一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1500元。 要求:计算张先生上述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息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2007年8月15日起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为5%。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6000×20%×50%+7000×20%=3000(元) (2)储蓄存款利息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12×2×5%=12.5(元) (3)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12.5=3012.5(元)。 (八)财产租赁所得 1.每次(月)收入不足4 000元: 应纳税额= [ 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一800元]×20%(出租住房10%) 2.每次(月)收入在4 000元以上: 应纳税额=[ 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出租住房10%) 【举例】王某从2009年4月1日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每月取得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为3000元;7月份发生房屋的维修费16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计算王某2009年出租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房屋维修费每个月扣除额是800元,因此1600元共有两个月可以扣除,而剩余的7个月是仅仅能扣除800元的费用扣除额标准。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修缮费)—800]×10%×2+[3000—800]×10%×7=1820 (九)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提示: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例】赵某2010年4月1日将一套居住了2年的普通住房出售,原值12万元,售价30万元,售房中发生费用1万元。 要求:计算赵某出售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应纳个人所得税=[30—12—1]×20%=3.4(万元) 提示: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20% 【例题·单选题】郑某2011年3月在某公司举行的有奖销售活动中获得奖金12 000元,领奖时发生交通费600元、食宿费400元(均由郑某承担)。在颁奖现场郑某直接向某大学图书馆捐款3 000元。已知偶然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郑某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2011年) A.0 B.1600 C.1800 D.24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偶然所得按收入全额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扣除任何费用,应纳税额=12000×20%=2400(元)。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的归纳对比表 应税项目 税率 纳税期限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工资薪金所7级超额累进税月 得 率 2.个体工商户5级超额累进税年 的经营所得 率 3.对企事业单5级超额累进税位承租经营、承年 率 包经营 每月收入—3500或4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分得的经营利润+工资、薪×适用税率-金性质的所得—3500元/月 速算扣除数 名义上为比例3.劳务报酬所税率,实际上为次 得 3级超额累进税率 4.稿酬所得 20%比例税率,按应纳税额减次 征30%。 次 (1)每次收≤4000元:每次收应纳税所得额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适用税率-4000元:每次收入额×(1—20%)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14% 应纳税所得额×20% 同劳务报酬 5.特许权使用20%比例税率 费所得 同劳务报酬 6.财产租赁所20%比例税率 得 次 (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2)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20% 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1)一般情况下: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2)受赠人转让无偿赠与的不应纳税所得额动产:收入总额—受赠、转让住×20% 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每次收入额 应纳税所得额×20% 7.财产转让所20%比例税率 得 次 8.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20%比例税率 所得;其他所得 次 提示:重点关注工资薪金、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利息等计税问题。 【例题·计算题】李某2009年3月取得如下收入: (1)一次性稿费收入5000元; (2)一次性讲学收入500元; (3)一次性翻译资料收入3000元; (4)到期国债利息收入886元。 计算李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1)稿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1-30%)=560(元) (2)一次性讲学收入500元,属劳务所得。按照税法规定,每次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500-800=-300(元),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3)翻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元) (4)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5)李某3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560+440=1000(元) 【例题·不定项选择题】中国公民郝某就职于国内某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除薪金收入外,其他收入情况如下: (1)1月将新的1套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一次性收取租金3000元,7月将该套公寓以市场价出售,扣除购房成本及相关交易税费后所得50000元。 (2)为某报社财经专栏撰稿,该稿件以连载形式刊登,8月刊登3次,9月刊登2次,每次收入600元。 (3)11月为一家培训机构授课2次,每次收入1000元。 (4)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取得董事津贴20000元。 已知:财产转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个人出租住房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题。 1.关于计算缴纳郝某个人所得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出售公寓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缴 B.董事津贴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 C.撰稿收入按照“稿酬所得”计缴 D.授课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1)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A正确;(2)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B正确;(3)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C正确;(4)劳务报酬所得共计29项,其中讲学收入属于其中的第11项,D正确。 2.郝某出租公寓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税是( )。 A.房产税 B.个人所得税 C.营业税及其附加 D.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1)房产出租的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A正确;(2)个人出租房屋取得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B正确;(3)个人出租住房也应缴纳营业税,C正确。 3.报社代扣代缴郝某个人所得税的下列方法中,正确的是( )。 A.按每次支付金额600元分别计算缴纳 B.以每月支付金额为一次计算缴纳 C.以达到扣除标准的累计支付金额为一次计算缴纳 D.以连载完成后支付的总金额为一次计算缴纳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郝某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出租公寓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3 000×(1-20%)×10%=240元 B.出售公寓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50 000×20%=10 000元 C.董事津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0 000×(1-20%)×20%=3 200元 D.授课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 000-800)×20%=240元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纳税。则每月的租金为3000÷6=500(元);扣除费用800元后小于零,所以不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A错误。 第七节 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熟悉) 一、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提示:离退休人员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1.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 12.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3.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减税项目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免的。 三、暂免征税项目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5.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借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6.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7.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8.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9.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10.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11.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2.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该标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3.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均不计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4.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5.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以及具备《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6.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和按照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所得,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7.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8.自2009年5月25日起,对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2011年) A.军人领取的转业费 B.教师工资所得 C.作家拍卖手稿所得 D.工人取得的保险赔款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教师工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作家拍卖手稿所得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税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2010年) A.劳动分红 B.出版科普读物的稿酬所得 C.年终奖金 D.转让自用6年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所得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AC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B属于稿酬所得。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免征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人取得的保险赔款 B.军人的转业安置费 C.国家金融债券利息收入 D.外籍个人以现金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伙食补贴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者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2009年) A.财产租赁所得 B.退休工资 C.保险赔偿 D.国债利息 『正确答案』A 【例题·多选题】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 )。 A.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B.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C.一次中奖收入超过l万元的,超过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D.一次中奖收入超过l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l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八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代扣代缴,二是自行纳税申报。 (一)代扣代缴方式 1.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 2.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所扣缴税款的2%手续费。 (二)自行纳税申报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按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2010年) A.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B.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C.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D.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纳税期限 1.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当在次月的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2.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 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三、纳税地点 1.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其申报地点一般应为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2.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可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其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6.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纳税地点: 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纳税时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应纳税所得的,其纳税地点的选择是( )。 A.收入来源地 B.税务局指定地点 C.纳税人户籍所在地 D.纳税人选择一地申报纳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纳税地点。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纳税时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应纳税所得的,纳税人选择固定一地申报纳税。 本章小节 主要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税目和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计算,熟悉: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税收减免、纳税申报、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