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发布通知
2006年第22号(总74号)
《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动火作业及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已经于2006年3月30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总经理: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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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体系 动火作业及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编码:ZGDL-08-00-10/QHFD 版次:01 正文页数: 9 附件数: 2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2006-3-30)审议批准 签 发 QHFD总经理 签字: 日期: 2
版次:01 页码:3/14 动火作业及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ZGDL-08-00-10/QHFD 制度管理控制表 版部门审编写 补充编写 次 核 01 刘伟仁 米方全 吴德龙 分管领导审核 潘大勇 下次评审日期 马永庆 2006-3-30 2007-3-30 签发人 发布日期 本次修订原因 QHFD初版 修订的主要内容 无 制度实施、完善责任人 制度实施、完善执行人 安生部 经理 安生部 消防安全管理岗 解释部门 发电公司安生部 3
动火作业及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1目的
1. 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电力工业“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备的消防工作,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发供电,特制定本制度;
1.2明确与动火工作票管理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动火工作。 3规定和程序 3.1管理内容与方法
3.1.1凡在禁区内明火作业,都必须申请办理“禁区动火工作票”,并应采取切实可靠地安全措施;
3.1.2根据动火工作地点,动火设备存在危险程度不同,将动火工作分为两级动火工作,分别执行两级动火票的标准要求。
3.2一级动火工作范围(在下列部位或场所进行动火工作需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3.2.1动火工作时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和场所。以下设备周围5米以内动火需办理一级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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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
3.2.2氢冷发电机及氢气系统、氢站、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各控制室、开关室、母线室、通风机房、化学油库;
3.2.3汽轮机油系统; 3.2.4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
3.2.5燃料油罐区、调度室、通信机房; 3.2.6计算机房、档案库。
3.3二级动火工作范围(在下列部位或场所进行动火需办理二级动火工作票)
3.3.1指一级动火区5米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
3.3.2电气一、二次电缆周围;
3.3.3汽机主厂房内所有空间区域(除一级动火部位外); 3.3.4锅炉炉膛内脚手架周围、磨煤机筒体内或分离器内部、锅炉厂房煤粉尘浓度较大区域; 3.3.5燃料输煤系统、集控楼; 3.3.6物资供应中心库房; 3.3.7广播站、电视台、资料室; 3.3.8运输机械室、小油库。 3.4动火工作票审批权限
3.4.1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单位经理或副经理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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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经安全生产部主管以上人员、实业公司保卫分公司经理、副经理严格审核,发电公司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经授权安全生产部正、副经理可代签),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3.4.2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单位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发,并经公司安全生产部检修、运行、安全监察专工、实业公司保卫分公司专干严格审核,发电公司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经授权安全生产部正、副经理可代签); 3.4.3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签发人每年应进行一次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并经公司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书面公布。动火执行人应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3.5动火的现场监护
3.5.1一、二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3.5.2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消防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3.5.3 二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应指定人员,并和消防队员或指定的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
3.5.4一、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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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合格方可重新动火;
3.5.5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每隔2-4h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3.6动火工作票的使用与管理
3.6.1动火工作票要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3.6.2动火工作票一式两份;
3.6.3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电厂热力机械工作票使用; 3.6.4动火工作在间断或终结时应清理现场,认真检查和消除残留火种。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3.6.5外单位来生产区内动火时,应由负责该项工作的本公司人员,按动火等级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3.6.6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动火工作票;
3.6.7动火工作负责人,防火监防人不得签发明火工作票。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3.7夜间及临时检修动火的规定
3.7.1生产现场周围(一级动火范围之外)工作需要夜间临时动火时,由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通报当班运行班长、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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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采取可靠措施方可动火,同时填写在运行日记内; 3.7.2在紧急情况或事故抢修必须动火时,须经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批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火防爆措施后,在运行人员配合下方可动火,必要时通知消防队到现场监护,防止扩大事故。
3.8动火工作必须按照下列原则从严掌握。
3.8.1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
3.8.2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代替的方法处理;
3.8.3尽可能地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3.9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 3.9.1油车停靠的区域;
3.9.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3.9.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3.9.4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3.9.5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险前。 4职责
4.1制度负责人: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管理及消防安全管理岗。
4.1.1负责组织修订和完善本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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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监督、检查、本制度和各单位动火作业及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2制度执行人:各单位经理。
4.2.1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对制度的反馈意见,并提出修改建议;
4.2.2接受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2.3组织编制并批准实施本单位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4.3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查 4.3.1工作必要性; 4.3.2工作是否安全;
4.3.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4.4运行许可人应审查
4.4.1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4.4.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隔绝;
4.4.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4.5工作负责人应负责
4.5.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4.5.2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4.5.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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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4.5.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4.5.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4.6 消防监护人应负责
4.6.1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4.6.2 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4.6.3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4.6.4 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4.6.5 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4.7 动火执行人员职责:
4.7.1 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4.7.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4.7.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4.7.4 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4.8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5持续改善 5.1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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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对制度执行情况,制度执行人要及时做好记录,填写《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附件2);
5.1.2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提出修改建议,不断完善,使其更加切合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 5.2检查与评价
各单位经理每半年组织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和评价,填写《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附件2),提出改进建议反馈给制度负责人。 5.3反馈
制度负责人应做到规定反馈闭环,及时收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反馈信息,并将制度修改情况及时反馈至各单位。 5.4修正
根据反馈的《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附件2),适时对制度进行修订、升版。 6定义和缩略语
动火工作票:使动火执行人员明确动火任务和要求,对照动火工作票上所做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没有问题,在规定范围内动火工作,确保公司职工人身、生产设备安全。 7引用、参考标准及相关文件 7.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7.2《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7.3《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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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8附录
附录1 “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动火作业及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流程图”
附录2 “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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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流程图
时 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段 公 司 年末 当 班期 当 班期 当 班期 当 班期 当 班期 当 班期 年 末 当 班期 月 末 当 班期 当 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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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安全生产部 编制并批准实施本单位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 、 许可人 执行发电公司动火作业及动火工作票制度 填写动火工作票 审核动火工作票 N 合格否 Y 执行安全措施 N 合格否 意见反馈收集 Y 许可开工 统计、分析、考核 动火工作票终结 登记、记录 附录2 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表
版次:01 页码:14/14 动火作业及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ZGDL-08-00-10/QHFD 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表 序号 评价内容 1 各级人员对制度理解深刻,执行严谨 2 检查动火工作票的填写是否按制度要求执行 3 检查动火工作票的许可是否按制度要求执行 4 检查动火工作票的执行是否按制度要求执行 5 检查和评价动火工作票的执行情况是否按制度的要求进行 6 是否对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的执行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 7 检查评价表是否按时交报和评价 存 存在的问题: 1、 在 2、 的 3、 问 题 及 建 议 部门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检查人: 评价 是 否;原因: 是 否;原因: 是 否;原因: 是 否;原因: 是 否;原因: 是 否;原因: 是 否;原因: 改进的建议 修订的建议: 部门审核人: 分管领导: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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