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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部规章制度.

来源:易榕旅网
安

全生产部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公司全面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生产线定岗、定员方案的编制工作;负责对生产人员的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3、依照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编制月度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成本控制指标、能耗指标分解落实到班组,并考核兑现。

4、负责生产过程中统计报表和台帐的管理,编制生产、质量、安全、环保报表;做好统计分析工作。

5、负责生产工艺管理、技术改造项目及方案的制订,收集工艺技术资料,开展技术创新及“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6、负责生产线设备的管理,拟定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和设备大、中修计划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技术档案资料,并及时归档。负责设备报废的技术鉴定工作。

7、负责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编制质量指标及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内部质量体系的建立、文件的编制及贯彻工作;参与协助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鉴定和处理工作。

8、负责编制申报生产所需的物质资料、备品、备件、机械设备的采购计划及入库质量验证工作。

9、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排查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全面负责生产过程中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制订环境治理方案和环境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环保教育,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11、负责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订上述危险品使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清洁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1、现场管理必须坚持贯彻“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原则。 2、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烟头果皮纸屑,发现一次罚款10元。

3、不准乱倒垃圾,乱堆杂物,发现一次罚款10元。

4、.不准乱写乱画乱贴,不准乱搭乱建、乱接乱挂,不准乱停车辆。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不准损坏厂区绿化设施,不准砍伐树木、踩踏花草,发现一次罚款10元。

6、操作岗位、设备检修、转运熟料、粉煤灰、原燃材料等工作现场必须堆放整齐,打扫干净,违者罚款50-100元。

7、环保设备必须管好用好,要防止无组织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的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8、设备停机在4小时以上的要关掉水源气源,下次开机前由岗位工检查后再打开水阀和气阀;压缩空气用于轴承或窑筒体冷却时要适量,禁止随意排放。不关水阀和气阀的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

9、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辅机设备事故确已影响主机,或者堵料断料时间超过10分钟的要求岗位工通知中控停机,对于岗位工未通知或中控操作员没有执行的一次罚款50元。

10、中控操作员要努力提高操作技能,杜绝设备长时间空车运行。生产过程中要做到各参数尽量匹配,防止出现跑灰和浪费。若因操作失误出现的跑灰由操作员负责打扫现场卫生并罚款50元。

11、做好现场“跑冒滴漏”的防治工作,避免润滑油的浪费。岗位工要及时发现漏油跑灰漏气现象,并通知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当班出现的跑冒滴漏问题没有解决的,责任人一次罚款30元。

12、禁止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所有照明必须按规定开停。违反

一次责任人罚款10元。

岗位安全责任制

1、努力学习钻研技术,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工具等,不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服从公司和班组领导的指挥,虚心听取车间、班组安全员对安全生产的指导。

3、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酒后上岗。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地清洁卫生,做到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5、班前班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并将安全状况列为交接班的重要内容,认真进行交接。

6、发生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或发现设备有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加事故分析会。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员工因工因事,应按下面的程序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一)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生产部长批准;

(二)三天以内(含三天)生产部长审核,交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三)三天以上的由生产部长审核,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2、系统主管、统计员应考核劳动纪律、岗位现场情况,一日一考评并作详细记录,作为工资核算的依据。

3、员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4、不准酒后上班,不准打架闹事。

5、上班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穿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6、上班不准睡觉,不准干私活,不准带小孩。 7、不准私自换班和任意开动非本岗位机器设备。 8、换岗就餐,不得超过30分钟。

9、交接班时,双方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内容应包括安全、产量、质量、设备、卫生等。

10、要爱护公司公共财物,不得故意损坏,不得偷窃。 11、管理干部(含班组长)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参加公司会议手机必须关机或调整为震动。

12、员工应当尊重领导,服从管理,服从安排,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粉磨系统管理细则

为了保证生产的正常安全运行,保质保量的完成公司下发的各项指标和任务,加强系统管理,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安全生产: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2、上班应按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正确着装,严禁穿短裤背心拖鞋当班,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3、工作中切实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者按有关规定进行罚款。

①当班的卫生当班处理完,未处理的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罚款400元。

②当班事情当班能解决的,当班解决,不得移到下班,特别情况可请示主管,如违规定,罚100-500元不等。

③熟料库、调配库,一个月末出现断皮带,各卫生做干净,经检查,达到合格要求,奖100-300元不等。

④磨机运转率达到85%,奖班组100-500元不等。

⑤对量错库的一次扣20元,对改错库,按公司的规定处罚。 ⑥对完成每月生产任务,每个班组都奖100-500元不等。 ⑦对当班断皮带,扣200元。

4、处理事故时必须两人以上,因个人自身原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人身、设备事故的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5、员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安全隐患应了然于心,对设备的运行应应知应会,杜绝“三违”。

6、掌握相应的消防常识,每人会正确使用灭火器。 二、劳动纪律

1、系统员工首先应严格执行公司及车间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好考勤记录。

2、当班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脱岗、串岗、睡觉、玩手机、干私活等,当班严禁饮酒,聚众聊天,违者处以50元罚款。

3、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从当日标准工资中扣除30元;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除当日标准工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处理。三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不参加者每次罚款20元,各主管必须严格考勤制度。

4、严禁私自换班或顶班,特殊情况需征得主管同意,并在综合部办理相关换班手续。代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承担当班期间的一切工作,一个月内换班不能超过三个班次。

5、员工请假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并有书面的请假条,电话及他人代请无效。病假必须有正规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请假需在综合部办理相关手续,私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6、上班期间必须服从各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若对所指定的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敷衍了事的,罚款50元;遇生产设备出现重大故障情况需安排加班的,无正当理由员工必须服从加班安排,由班组统一安排加班补休,否则每人每次罚50元。

三、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当班巡检记录及生产报表,包括本班设备运转、润滑、紧固、卫生及所发生问题的处理结果等,记录要认真、求实、详细、整洁,否则每次罚款20元。

2、接班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现场检查所有设备的运转状况及卫生情况,并询问上一班生产情况、故障隐患及所发生的事故处理等情况。

3、交接班必须当面清点岗位所有工作器具,如有丢失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4、交接班时经接班人检查签字认可后交班人方可离开。如接班人未同意,交班人擅自离开则一次罚款50元,发生问题由交班人负责。接班人同意接班后,前班遗留问题和接班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处理,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接班人承担。

5、若遇本班无法处理的问题双方交谈不清时,应及时通知主管或生产部长,否则发生的问题双方共同承担。

四、设备及卫生管理

1、当班期间认真检查各所属设备运转情况,及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报告。若因人为原因造成设备事故的罚款200元,重大责任事故按公司事故分析会处罚结果处罚。

2、当班期间认真检查各润滑点的润滑情况,及时按操作规程换油或加油,并做好记录,对重点部位要特别关注,若失职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当班人员对设备易损件经常检查更换,因检查、更换或报告不及时造成的事故由当班人员负责。本班设备故障必须本班处理,当班人员必须参加配合检修人员抢修,若属人为事故必须至抢修完成方可下班,否则对当事人处予100元罚款处罚。

4、凡本班发现的设备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和上报,不可故意拖至下班。若发现隐患或异常不报而强行运行者,每人次罚款2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程度另行处罚。

5、密切与中控操作员及相关岗位保持联系,保证生产线上下工序的配合以确保正常生产,因人为因素影响整条生产线正常运行的每人罚款100元。

6、杜绝长明灯、长流水,违者罚款20元。严禁堆错场,若人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每人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另行处罚。

7、当班期间严防跑、冒、漏的情况发生。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

岗位环境卫生。设备责任人,对所管辖的设备认真负责,有隐患早汇报,如出现事故,按设备岗位责任制处罚。

8、生产中,由于中控操作失误造成的跑料、漏料,当班员工必须及时找生产部长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有权要求中控操作员或其他岗位作出解释并承担责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班人员自负。

包散装系统管理细则

为了保证生产的正常安全运行,保质保量的完成公司下发的各项指标和任务,加强系统管理,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安全生产: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2、上班应按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正确着装,严禁穿短裤背心拖鞋当班,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3、工作中切实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者按有关规定进行罚款。

①当班的卫生当班处理完,未处理的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罚款400元。

②当班事情当班能解决的,当班解决,不得移到下班,特别情况可请示主管,如违规定,罚100-500元不等。

③对量错库的一次扣20元,对改错库,按公司的规定处罚。 ④对完成每月生产任务,每个班组都奖100-500元不等。 ⑤对当班断皮带,扣200元。

⑥包装岗位对所开的包机袋重每班都要抽检、做记录。 4、处理事故时必须两人以上,因个人自身原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人身、设备事故的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5、员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安全隐患应了然于心,对设备的运行应应知应会,杜绝“三违”。

6、掌握相应的消防常识,每人会正确使用灭火器。 二、劳动纪律

1、系统员工首先应严格执行公司及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好考勤记录。

2、当班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脱岗、串岗、睡觉、玩手机、干私活等,当班严禁饮酒,聚众聊天,违者处以50元罚款。

3、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从当日标准工资中扣除30元;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除当日标准工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处理。三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不参加者每次罚款20元,主管必须严格考勤制度。

4、严禁私自换班或顶班,特殊情况需征得主管同意,并在综合部办理相关换班手续。代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承担当班期间的一切工作,一个月内换班不能超过三个班次。

5、员工请假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并有书面的请假条,电话及他人代请无效。病假必须有正规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请假需在综合部办理相关手续,私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6、上班期间必须服从各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若对所指定的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敷衍了事的,罚款50元;遇生产设备出现重大故障情况需安排加班的,无正当理由员工必须服从加班安排,由班组统一安排加班补休,否则每人次罚50元。

三、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当班巡检记录及生产报表,包括本班设备运转、润滑、紧固、卫生及所发生问题的处理结果等,记录要认真、求实、详细、整洁,否则每次罚款20元。

2、接班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现场检查所有设备的运转状况及卫生情况,并询问生产情况、故障隐患及所发生的事故处理等情况。

3、交接班必须当面清点岗位所有工作器具,如有丢失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4、交接班时经接班人检查签字认可后交班人方可离开。如接班人未同意,交班人擅自离开则一次罚款50元,发生问题由交班人负责。接班人同意接班后,前班遗留问题和接班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处理,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接班人承担。

5、若遇本班无法处理的问题双方交谈不清时,应及时通知主管或生产部长,否则发生的问题双方共同承担。

四、设备及卫生管理

1、当班期间认真检查各所属设备运转情况,及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报告。若因人为原因造成设备事故的罚款200元,重大责任事故按公司事故分析会处罚结果处罚。

2、当班期间认真检查各润滑点的润滑情况,及时按操作规程换油或加油,并做好记录,对重点部位要特别关注,若失职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当班人员对设备易损件经常检查更换,因检查、更换或报告不及时造成的事故由当班人员负责。本班设备故障必须本班处理,当班人员必须参加配合检修人员抢修,若属人为事故必须至抢修完成方可下班,否则对当事人处予100元罚款处罚。

4、凡本班发现的设备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和上报,不可故意拖至下班。若发现隐患或异常不报而强行运行者,每人次罚款2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程度另行处罚。

5、密切与中控操作员及相关岗位保持联系,保证生产线上下工序的配合以确保正常生产,因人为因素影响整条生产线正常运行的每人罚款100元。

6、杜绝长明灯、长流水,违者罚款20元。严禁堆错场,若人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每人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另行处罚。

7、当班期间严防跑、冒、漏的情况发生。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岗位环境卫生。设备责任人,对所管辖的设备认真负责,有隐患早汇报,如出现事故,按设备岗位责任制处罚。

8、生产中,由于中控操作失误造成的跑料、漏料,当班员工必须及时找生产部长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有权要求中控操作员或其他岗位作出解释并承担责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班人员自负。

设备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设备管理的原则、要求及方法,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 2引用文件

《中国葛洲坝水泥厂设备管理办法》 3 管理原则

设备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4 设备管理标准

4.1. 设备整洁,做到

4.1.1. 设备无三漏(油、水、气);

4.1.2 设备标志编号应齐全、正确、字体正规;

4.1.3 敷设的管道、电缆、盘柜内的二次线等应平直、层次清楚; 4.1.4 经常保持无油垢、无灰尘、物见本色,设备周围环境清洁、整齐、照明充足。

4.2 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达到:

4.2.1 设备能持续地达到额定(或核定)出力,并能随时投入运行;

4.2.2 设备效率和各项经济指标能达到设计水平; 4.2.3 设备各项运行参数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4.2.4 设备表计齐全,指示准确;保护、自动、信号装置完好,动作准确、可靠;

4.2.5 辅助设备技术状况良好,能保证主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4.2.6 设备无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的缺陷。 4.3 设备的备品配件要求

4.3.1 设备的备品按定额备全,符合图纸要求,并符合现场实际,随时可用;

4.3.2 设备检修更换的配件、材料等,其材质、加工质量、技术性能符合要求。

4.4 设备基础管理的要求

4.4.1 有健全的设备检修工艺规程、质量标准,并认真贯彻执行; 4.4.2 有健全的设备运行规程和巡回检查、定期倒换、定期维护制

度;

4.4.3 设备档案、检修、试验、运行日志等原始记录齐全、准确、填写(输入)及时;

4.4.4 设备卡片、图纸、台帐与实际相符;

4.4.5 设备大修、小修、维护的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费用定额齐全、先进;

4.4.6 安全技术措施、反事故措施、节约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和相关专业技术监督等有计划,并能认真执行。 5 机构与职责

5.1 本公司设置两级管理机构:

a) 安全生产部为设备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

b)各使用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为本单位设备的主管部门。 5.2 安全生产部职责

5.2.1 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或修改本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5.2.2 监督和指导本公司各单位建立健全设备管理网络和各项规章制度,检查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保管等工作。

5.2.3 负责本公司主机设备购置计划、安装调试、索赔与保险等工作。

5.2.4 负责设备固定资产管理,掌握设备数量、原值、净值折旧费的提取和技术状况。负责考核设备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准确及时地搜集填报有关统计报表,建立设备管理数据档案。

5.2.5 负责本公司设备事故管理,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对设备重大事故和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5.2.6 协助综合部(劳资)对设备管理人员及设备操作维修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和考核,办理设备操作证。

5.2.7 组织开展红旗设备评比竞赛活动,并组织所有生产车间每月两次设备运行和维护状况检查,对优秀车间奖赏和差的车间处罚。 5.2.8 负责主要大型设备革新改造、自制方案的审核和验收。负责设备的报废管理,对主要大型设备的处理进行审核。

5.2.9 负责本公司维修管理,组织备品备件的供应,编制润滑油(脂)的计划。制定/修改检修工时,消耗材料定额、检修技术标准。 5.2.10 负责各车间单位之间设备的调度的管理及修理单位和被修

理单位的协调工作。 5.3 各生产车间职责

5.3.1 执行本公司设备管理规定,负责制定本车间关于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如岗位责任制、设备巡检制度等)。

5.3.2 负责建立本车间设备管理网络,对本车间设备资产、技术状况和设备生产能力负责。

5.3.3 负责本车间设备的日常维护,组织本车间设备事故的检查、分析和上报。

5.3.4参与红旗设备评比工作和每月两次设备检查。

5.3.5 配合安全生产部、劳资处做好操作维修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协助发放设备操作证。 6 设备的前期管理

6.1 购置新设备之前应编制设备配置计划,购置时应认真选型、力求性能合适、通用性好,价格合理,配套合理。

6.2 建立设备前期管理工作责任制度,设备规划、选型、购置、接收、安装调试和验收投产应有专人负责,严格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并做好各项记录。

6.3 购置大型设备前,必须组织安全生产部、财务部等部门做技术经济论证,讲究设备投资效益,其论证结果报公司备案。

6.4 新型设备投入使用前,应事先做好操作、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并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设备到货后,应认真清点,验收,登记,并尽早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应及时在索赔期间内提出索赔。 6.5 自制非标准设备时,应事先提出报告和设计图纸,经机械技术人员审批后,方可制做。自制设备经试用检测,证明其质量、性能合格后,够固定资产条件的方可纳入固定资产。 7 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7.1 各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操作、使用、保养规程,主机设备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所有设备都要有专人负责。要认真做好设备生产、维修消耗等原始记录,三班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7.2 严格执行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制度,季节变化要执行换

季保养,新设备和大修理后的设备在使用初期要执行走合期保养。主机设备要实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做好点检记录。严格按润滑要求使用润滑油(脂)。 7.2.1 巡检程序及要求

7.2.1.1 巡检内容:机械传动声响、振动情况、负荷、电流表指示大小,润滑情况,温度变化、冷却情况,螺栓紧固等情况。 7.2.1.2 岗位点检:每班巡检工人接班后按巡检要求和润滑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和注油。正常情况下,每小时检查一次,并认真、准确、清楚地做好记录,做好不漏项不漏点,及时排除故障,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车间。岗位点检记录由车间每月发给一次记录纸,每月按规定填写,由车间台检时收回前一天记录,每月按顺序装订成册,由专人保管,以供车间备查。

7.2.1.3 车间台检:设备主管每日对车间所用设备进行一次检查,查看其运转状况、岗位环境。对检查出来的设备问题,应及时组织人员(本岗位工)解决,对不能自行解决的设备故障应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部,由生产部负责安排维修人员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列入检修计划。

7.2.1.4安全生产部主机巡检:每周由生产部机电维修管理人员对全主机设备运转情况巡检2次,观察设备的润滑、冷却、振动、运转声响、外部件磨损有无异常现象,巡检后填写主机设备巡检记录,有问题需立即处理的,应上报生产部部长由生产部安排处理,可以暂缓处理的提交下月检修平衡会安排实施。 7.2.2设备润滑管理及要求 7.2.2.1安全生产部管理内容

a) 由安全生产部确定专人负责全厂的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厂设备的润滑油使用目录和主要设备的润滑图,指导各车间正确选择,合理使用各种润滑油(脂)。

b) 推广使用润滑新技术和润滑油(脂)新品种。

c) 监督主要设备润滑油使用过程中质量变化的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样分析,检验油品的技术性能,审定主要设备的润滑油(脂)品的代有或掺配。

d) 处理生产设备润滑管理中出现的疑难杂症,有权制止生产车间那些润滑系统存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质量要求的润滑油(脂)的设备继续运转。

e) 向生产部提报特种油(脂)计划。 7.2.2.2 生产车间管理内容

1.车间设备主管负责本车间设备润滑管理,领导车间设备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搞好设备润滑的“五定”工作。 注:设备的“五定”为

① 定量:指设备一次用油(脂)的量和以后的补充量,必须按下列规定:

a) 管游标:油位应在标线以上。大型减速机内油位最低标线以上20~30mm;

b) 圆游标:油位为圆的一半;

c) 滚动轴承的装脂量为轴承空间容积的1/2~1/3; d) 齿轮箱润滑油的油位应浸没3个齿高。如采用润滑脂应保持齿面经常有一层油膜。

② 定质:按设备规定的润滑油(脂)品种,牌号使用。若需改变或代用,须经安全生产部批准。

③ 定点:定设备润滑部位的加油点。

④ 定期:定设备换油(脂)和补充油(脂)的周期 ⑤ 定人:即每台设备的润滑设备专人负责。

2. 车间设备技术人员应对本车间设备的润滑状况做以下方面的检查:

a)润滑装置是否齐全; b)油路是否畅通;

c)油量、油压、油温是否正常;

d)润滑自控信号及控制系统是否安全可靠;

e)有无润滑不良引起的异常等,做好详细记录,归档备查。 3.车间技术人员应督促岗位工、操作工进行日常点检。车间设备技术人员应负责记载车间所有设备的加油、换油情况,主要设备的加油、换油情况报安全生产部归档备案。

4.车间设备主管应组织技术人员编制本车间设备年、季、月度的用油申请计划,定期报供应部(申报计划应注明:设备名称、油(脂)详细名称、牌号和数量)。核定本车间各机台润油(脂)消耗定额,编制机台用油(脂)明细表,由车间材料员控制油(脂)的领用。

5.车间设备技术人员应处理本车间设备润滑中的一半问题,对润滑装置、控制系统中不合理的结构和部位,提出意见或改进方案上报安全生产部。

6有权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标准的油(脂)。 7.2.2.3班组职责

1.班组长负责本班所有设备的润滑管理,按润滑规定做好“五定”。督促本班组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日常点检,并做好其检查点的点检记录工作。

2.润滑油(脂)有下列情况时,立即更换新油或过滤 a)油内有水、油已变色; b)油内有杂物或异物; c)粘度已不符合设备要求。

3.定期清洗润滑油注油装置、管道和滤油冷却装置,保持油窗、油位标志的干净,严防储脂筒空筒或断脂。对滴油、渗油现象应及时处理(本班组处理),处理不了的部位或重大部位,应及时上报车间,车间协助处理。

4.轴承温度控制应严格按该设备说明书要求控制

5.负责按润滑油使用目录或润滑图规定的油(脂)品种、牌号和数量,领用本岗位的油(脂),若要改变品种或掺配用油,应经车间批准。

6.领用的油(脂)应妥善保管,不得混杂,要有明显的标识。 7.负责维修前的放油和维修后的加油。放出的油应妥善保管,此油能否继续使用应经车间技术人员鉴定,不得擅自处理。加油必须严格过滤,严禁将脏油注入设备中,加油量按规定执行。

8.积极配合安全生产部、车间展开新品种润滑新技术的试用,试用期间要加强维护,仔细观察,做好记录,以便做出结论。 7.2.2.4 润滑油(脂)的采购与保管

1.供应部要指定熟悉润滑的人员负责润滑油(脂)的供应工作,负责按安全生产部,各车间的用油计划,采购全厂生产设备的润滑油(脂)品种。

2. 购进的油(脂)应有产品合格证,特种油(脂)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化验单,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复检,并向制造厂家交涉处理,任何部门都无权决定能否凑合使用。

3.润滑油(脂)应存放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消防设施完善的库房内,润滑油(脂)存放应符合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严禁与其他材料混放。

4.各种润滑油(脂)应分内储存,存放油(脂)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干燥清洁,容器上的油(脂)品种、牌号标识应清楚完整,取样工具要按不同类型的油品专用,不得混用。

5.冬季储存高粘度油的容器可设置加热,严禁明火加温。 6.做好润滑油(脂)入库、领用和库存台帐,监督各单位严格执行润滑油(脂)的消耗定额,特种油(脂)的领用应经安全生产部审核后才能发放。

7.3 生产中使用的设备,应保持技术性能,运转正常,各安装安全可靠、灵敏、失修或带病的设备不应投入生产。

7.4 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做到五懂三会(懂原理、构造、用途、性能、用油知识;会操作、保养、排除故障),并经考核合格后,有关部门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无操作证者,不得上机操作或进行维修。

7.5 开展红旗设备竞赛活动,坚持定期检查评比。红旗设备五项标准:

a)完成任务好,做到安全、优质、高产、低消耗; b)技术状况好、工作性能达到规定要求; c)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好; d)零部件、附属装置、随即工具完整齐全; e)使用维修记录齐全,准确

凡被评为红旗设备的操作人员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8 设备的检修

8.1 在计划预检修的基础上,对主机设备应逐步推行以状态检测为基础的定期维修制(定期检修、按需检修)。依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实际生产,编制设备修理计划,并纳入水泥生产计划,严格执行。

8.2 修理单位应严格执行修理技术标准,保证修理质量,尽量缩短修理工期,降低修理成本。

8.3 做好配件的合理储备和管理工作,并在保证检修质量的前提下进行进口设备的配件国产化及旧件的修复工作。

8.4 引进设备状态检测和诊断技术、表面工程技术及新型特殊润滑技术,以提高设备维修技术。 8.5 检修计划

8.5.1 设备检修的年度计划,以主机设备的大、中、小修为主,各生产车间应在每年7月末编制本车间次年度检修计划上报生产部,经生产部汇总审定,并于8月末编制出全厂主要设备的年度检修计划。 8.5.2 月度检修计划,由各车间按年度检修计划及设备实际状况每月18日前提出下个月设备检修实施计划,报生产部汇总平衡。 8.5.3 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由生产部组织召开由各车间机电技术人员参加的“设备平衡检修会”,按照材料、配件、人力资源情况落实检修项目,平衡后的检修项目表报生产部,纳入月生产计划。 8.5.4 年度大修理计划,由安全生产部编制,每年9月末提出次年度设备大处理工程项目,并报厂部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8.5.5 临时发生的设备事故,由事故车间自己抢修,解决不了的,由安全生产部下达“检修追加任务单”或电话通知,由事故车间或维修单位组织抢修。 8.6 检修材料和配件

8.6.1 年度大修理工程所用材料、配件由安全生产部每年8月末提出计划供应部和安全生产部配件组备购。

8.6.2 年度中、小修项目所用材料、配件均由生产车间负责开领料单。大修理项目所用材料、配件由安全生产部负责开领料单,并加盖“大修理”专用章。

8.6.3 中、小修项目所用材料、配件均由生产车间负责开领料单。

大修理项目所用材料、配件由安全生产部负责开领料单,并加盖“大修理”专用章。

8.6.4 检修工作中所用的消耗材料(汽油、柴油、棉纱、破布、砂纸、密封材料等),由项目单位提供。劳保用品、工器具、量具等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8.7 检修工程费用

8.7.1 大修理工程按实际发生额在年度大修理基金中提取支付。中、小修理及日常定检费用,直接摊入生产车间成本。

8.7.2 大修理工程开工之前应有预算和开工报告,完工后有决算和竣工报告,由安全生产部核实,经审计批准后交财务处结算。 8.7.3 维修承担的检修项目,在检修完工验收后,一周之内由生产部机电设备人员将检修用工种、工时、消耗材料或临时加工配件等结算交安全生产部签署意见,月末交财务处结账。

8.7.4 检修工程所发生的劳务费、消耗材料、设备台班费等应按集团公司内制定的《检修定额标准》和各种单价计算。

8.7.5 在检修中需要换主要零件、大型轴承时,应事先经车间技术人员或安全生产部同意,否则不予结算。 8.8 检修工作要求

8.8.1 设备检修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8.8.2 检修前安全生产部应提供有关图纸、技术资料及检修要求,交检修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

8.8.3 检修时应按设备的拆卸顺序和安全要求进行。严禁在设备上乱割、乱焊。

8.8.4检修必须按《检修质量标准》要求记录实际达到的数据。 8.8.5 检修开工前,生产车间应将设备及周围场地清理干净。检修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将施工现场整理干净(即工完场清)。 8.9 检修验收要求

8.9.1 检修后应进行1-4小时无负荷试车。负荷生产后,中、小修保修24小时,大修保修72小时。保修期所发生的故障,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或返修。

8.9.2 设备检修试车达到保修期后,施工单位应将检修记录一式三份交生产车间和安全生产部签证。 8.10 设备大修理规定

8.10.1 可列入大修理范围的:

a)凡主要生产设备,使用期超过8年以上,需要大部分拆卸、更换主要零部件的。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破碎机、冷却机、磨尾排风机、磨机、大型减速机(500kw以上)、选粉机、袋收尘器、包装机、起重机(包括轨道)、装卸桥、空压机(20立方米以上)、500KVA以上变压器、全厂主电缆、50KW以上电机、高温风机、循环风机。

b)预防建筑物坍塌而进行的翻修工程,对建筑物的歪斜、严重裂纹,基础下沉等,可安排大修理;

c)水、火、风、雷等自然灾害损坏的固定资产,并符合上述规定时,可安排大修理。

8.10.2 不可列入大修理范围的:

a)事故性修复;

b)建筑物的改建、扩建、重建、加层及迁移工程; c)新投产设备及建筑物使用期不足一年者;

d)经大修后使用不足四-六年,特殊情况不足一年者; e)自然灾害损毁固定资产需要重建者。

8.10.3 主要设备的附属设备(与主机相连设备),如与主机设备大修理同时进行修理时,可按大修理处理,其修理费用不得超过主机大修理工程费用的10%。 9 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9.1 设备的改造、更新,应根据厂生产经营目标,制定计划。主要大型设备的改造、更新,必须经过技术经济论证。 9.2 设备具备下列条件的应当报废;

a)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

b)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c)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核算的;

d)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e)属于淘汰机型,又无配件来源的。

9.3 设备报废时,应事先组织技术鉴定并根据规定办理报废手续。报废的设备不得留用,应按规定及时处理,回收残值。 10 设备的安全生产

10.1 建立健全设备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制度,设置设备安全员,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监督,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10.2 新设备以及经过大修、改造和重新安装的设备,应经过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10.3 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工作条件中危及设备安全或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在现场的指挥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设备安全员均有权制止使用。

10.4 起重设备、车辆、锅炉、压力容器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对安装、使用、维修等方面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认证后方可进行,严禁无证使用和拆装维修。 10.5 事故管理内容和要求 10.5.1 事故范围的划定

10.5.1.1 机械设备事故:指生产工艺线(包括石灰石矿及砂岩矿)中的机械设备所发生的损坏现象。

10.5.1.2 动力设备事故:指各种生产所用动力设备(包括电子设备),如电动机、内燃机及供电、供水等设备发生的损坏现象。 10.5.1.3 工业建筑的事故:指生产用房、烟囱、储库(仓库)以及设备基础等发生歪斜、坍塌、严重裂缝与损坏。

10.5.1.4 其他设备事故:包括机修设备、土建施工设备、检查设备等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坏。 10.5.2事故性质的分类

10.5.2.1 因维修、使用、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设备非正常性的损坏,均属设备事故。事故性质按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分为: a)一般事故:损失价值在0.1万元—1万元之间;

b)大事故:损失价值在1万元—10万元之间;

c)重大事故事故:损失价值在10万元—100万元之间; d)特别重大事故:损失价值在100万元—1000万元之间。 10.5.3 事故时间计算:从事故发生设备停止运转起,到设备开机正常运转截止为事故时间。 10.5.4 事故的处理

10.5.4.1 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立即报告车间领导或生产部以及有关领导。

10.5.4.2 生产部和车间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施工抢修.(注:生产部组织对大事故以上的设备事故抢修)

10.5.4.3 所有事故都应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清原因和责任,并按“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的不放过)严肃处理。

10.5.4.4 设备事故应及时如实上报。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应在24小时内上报集团公司机电部。一般事故、大事故由安全生产部负责处理。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有集团公司机电部组织处理。 10.5.5 设备事故报表及说明 10.5.5.1 报表内容

a)事故性质按直接经济损失填一般、大、重大、特大事故; b)写明事故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或代号; c)填写事故时间;

d)填写事故损失。填写因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损失几种产品,应将每种产品的名称、数量逐项填入损失栏。损失产品数量以吨为单位表示;损失价值折合金额以元为单位表示;

e)修复费用(包括配件、材料、人工总费用),车间管理费等合并为总损失费用填入合计栏。

f)没有产品损失的则计算修复费用。

10.5.5.2 填写设备事故的位置、专业名称、损坏情况,该部件的更换或修复。若修复后继续使用,应填写未换新配件。 10.5.5.3 事故主要原因,应标明:

a)不正常的操作;

b)设备维修不周; c)修理计划不同; d)检修计划未实施; e)修理质量不良; f)备配件质量不良;

g)设备制造与安装质量不良; h)外来影响; i)其他因素。

10.5.5.4 填写事故发生前到停机后的情况,以及操作人员或其他人员采取措施的情况。

10.5.5.5 填写发生事故的设备在修复后还有那些缺陷,所用材料及配件是否合乎要求或临时代用的配件等存在的问题。

10.5.5.6 填写事故发生后检修进行情况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10.5.5.7 填写应吸取的事故教训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10.5.6 事故报表上报

10.5.6.1 每月20日前,各车间及有关单位应将本单位的事故报表上报安全生产部,由安全生产部汇总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10.5.6.2 当车间及有关单位无事故时,仍应在每月20日前向安全生产部上报事故报表,报表中应填写“本月无事故”。

10.5.6.3 每年7月上旬,由安全生产部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上半年事故报表。

10.5.6.4 次年元月,由安全生产部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上年全年事故报表。

10.5.6.5 上述报表必须有部门主管、报表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11 设备的基础管理

11.1 设备管理应建立如下方面的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制度,设备检修制度,设备档案制度,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红旗设备竞赛制度,设备统计分析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等。

11.2 凡属固定资产的设备都应统一编号并建账立卡,每年对照实物清查盘点一次,做到帐、卡、物相符。

11.3 建立大型设备、主机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原始技术资料和交接验收凭证,历次大、中修理、改造记录,运转记录,事故记录,红旗设备评比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技术档案设专人负责保管。 11.4 按规定编制各项统计报表,并定期组织统计分析,提出设备管理、使用、维修、经营的改进意见。

11.5 按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提取设备的折旧基金。 11.6 积极创造条件这部实现计算机辅助设备管理。 11.7 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 a)主要设备完好率; b)主要设备利用率; c)装备生产率; d)事故损失率。 12 教育与培训

12.1 综合部(劳资)应适时安排设备管理人员、操作维修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

12.2 设备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由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经专业培训并具有一定管理、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12.3 设备的操作和维修工人,一般应是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并经

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主要大型设备的操作工人,一般是专业技工学校毕业并具有操作证的人员。

对达不到上述要求人员,综合部应制定规划,通过定期轮训和岗位练兵,提高其基本技能,限期使其获证达到上岗要求。 13 奖励与处罚

13.1 每年在全厂范围内开展设备管理评优活动,对设备管理工作成绩显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3.2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修规程和管理不当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人员,应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严重者应追究法律责任。

设备巡回点检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巡回点检的职责,巡检程序及要求。 本制度适合于本公司各车间 2 职责

2.1 巡回点检人员由生产岗位工人、车间设备主管、机电技术人员、设备主管领导共同组成。

2.2 主要是做好日常的岗位点检,车间台检,主机巡回检查。 3巡检程序及要求

a) 巡回检查的内容:设备机械传动声响,振动情况、负荷、电流表

指示大小、润滑情况、温度变化、冷却情况、螺栓紧固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b) 岗位点检:每班岗位工人接班后按巡检路线要求和润滑制度规定

进行检查和注油。正常情况下,每小时检查一次,并真实、准确、清楚地做好记录,检查时要做到不漏项不漏点,及时排除故障,对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车间。对现场设备巡检要遵循“听、摸、闻、比、看”五字现场巡检法。

c) 车间台检:设备主管、机电技术人员每日对车间所用设备进行一

次检查,查看其运行状况有无异常情况,是否保持了岗位的环境卫生。对于检查出来的设备问题。凡车间自己能解决的应立即责成岗位工人或车间维修班组解决,对于车间不能解决的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安全生产部,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列入小修或中修计划。

d) 安全生产部主机巡检:每周由安全生产部机电维修管理人员对全

公司主机设备运转情况巡检2次,观察设备的润滑、外部件磨损等有无异常现象。巡检后填写设备巡检记录。对查出的设备问题,需要立即处理的,应立即报安全生产部部长由安全生产部安排处

理。可以暂缓处理的提交下月检修平衡会安排实施。

3.5 岗位点检记录:由车间每月发给一次记录纸,每月按规定填写,由车间台检时收回前一天记录,每月按顺序装订成册,由专人保管,以供车间备查。

一、 巡回点检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巡回点检工作由车间主管、机械设备主管进行检查,并按本公司《经济责任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机械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润滑管理的职责与权限、管理工作内容与要求以及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机械设备的润滑管理。 2 目的作用

设备的润滑管理工作也是设备维修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地搞好润滑工作与合理使用润滑油脂,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防止事故发生,减少机器磨损,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和工作精度的一项有效措施。因此,必须建立和健全设备润滑管理机构和制度,切实做好工作 3 术语

设备润滑的“五定”。

① 定量:指设备一次用油(脂)的量和以后的补充量,必须按下列规定: a)

管游标:油位应在标线以上。大型减速机内油位最低标

线以上20~30mm; b) c) d)

圆游标:油位为圆的一半;

滚动轴承的装脂量为轴承空间容积的1/2~1/3;

齿轮箱润滑油的油位应浸没3个齿高。如采用润滑脂应

保持齿面经常有一层油膜。

② 定质:按设备规定的润滑油(脂)品种,牌号使用。若需改变或代用,须经安全生产部批准。 ③ 定点:定设备润滑部位的加油点。

④ 定期:定设备换油(脂)和补充油(脂)的周期 ⑤ 定人:即每台设备的润滑设备专人负责。

4 职责与权限 4.1 安全生产部职责

4.1.1 在设备经理领导下,由安全生产部确定专人负责全公司的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公司设备的润滑油使用目录和主要设备的润滑图,指导各车间正确选择,合理使用各种润滑油(脂)。 4.1.2 推广使用润滑新技术和润滑油(脂)新品种。

4.1.3 监督主要设备润滑油使用过程中质量变化的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样分析,检验油品的技术性能,审定主要设备的润滑油(脂)品的代有或掺配。

4.1.4 处理生产设备润滑管理中出现的疑难杂症,有权制止生产车间那些润滑系统存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质量要求的润滑油(脂)的设备继续运转。

4.1.5 监督、检查各车间设备的润滑“五定”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厂的润滑技术业务学习。

4.1.6 向供应部提报特种油脂计划。 3.2 生产车间职责

4.2.1 设备主任负责本车间设备润滑管理,领导车间设备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搞好设备润滑的“五定”工作。

4.2.2 车间设备主管应对本车间设备的润滑状况做以下方面的检查:

a)润滑装置是否齐全; b)油路是否畅通;

c)油量、油压、油温是否正常;

d)润滑自控信号及控制系统是否安全可靠; e)有无润滑不良引起的异常等。 做好详细记录,归档备查。

4.2.3 车间设备主管应督促岗位工、操作工进行日常点检。

4.2.4 车间设备主管应负责记载车间所有设备的加油、换油情况,主要设备的加油、换油情况报安全生产部归档备案。

4.2.5 车间设备主管应组织技术人员编制本车间设备年、季、月度的用油申请计划,定期报供应处(申报计划应注明:设备名称、油(脂)详细名称、牌号和数量)。核定本车间各机台润油(脂)消耗定额,编制机台用油(脂)明细表,由车间材料员控制油(脂)的领用。 4.2.6 车间设备主管应处理本车间设备润滑中的一半问题,对润滑装置、控制系统中不合理的结构和部位,提出意见或改进方案上报安全生产部。

4.2.7 有权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标准的油(脂)。 4.3 班组职责

4.3.1 班组长负责本班所有设备的润滑管理,按润滑规定做好“五定”。督促本班组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日常点检,并做好其检查点的点检工作。

4.3.2 润滑油(脂)有下列情况时,立即更换新油或过滤

a)油内有水、油已变色; b)油内有杂物或异物; c)粘度已不符合设备要求。

4.3.3 定期清洗润滑油注油装置、管道和滤油冷却装置,保持油窗、油位标志的干净,严防储脂筒空筒或断脂。对滴油、渗油现象应及时处理(本班组处理),处理不了的部位或重大部位,应及时上报车间,车间协助处理。

4.3.4 轴承温度控制应严格按该设备说明书要求控制

4.3.5 负责按润滑油使用目录或润滑图规定的油(脂)品种、牌号和数量,领用本岗位的油(脂),若要改变品种或掺配用油,应经车间批准。

4.3.6 领用的油(脂)应妥善保管,不得混杂,要有明显的标识。

4.3.7 负责维修前的放油和维修后的加油。放出的油应妥善保管,此油能否继续使用应经机械技术人员鉴定,不得擅自处理。加油必须严格过滤,严禁将脏油注入设备中,加油量按规定执行。

4.3.8 积极配合安全生产部、车间展开新品种润滑新技术的试用,试用期间要加强维护,仔细观察,做好记录,以便做出结论。 5润滑油(脂)的采购与保管

5.1 供应部要指定熟悉润滑的人员负责润滑油(脂)的供应工作,负责按安全生产部,各车间的用油计划,采购全公司生产设备的润滑油(脂)品种。

5.2 购进的油(脂)应有产品合格证,特种油(脂)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化验单,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复检,并向制造厂家交涉处理,任何部门都无权决定能否凑合使用。

5.3 润滑油(脂)应存放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消防设施完善的库房内,润滑油(脂)存放应符合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严禁与其他材料混放。

5.4 各种润滑油(脂)应分内储存,存放油(脂)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干燥清洁,容器上的油(脂)品种、牌号标识应清楚完整,取样工具要按不同类型的油品专用,不得混用。

5.5 冬季储存高粘度油的容器可设置加热,严禁明火加温。 5.6 做好润滑油(脂)入库、领用和库存台帐,监督各单位严格执行润滑油(脂)的消耗定额,特种油(脂)的领用应经安全生产部审核后才能发放。 6 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根据本公司《经济责任制》中有关规定负责检查与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 电气运行安全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5.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7.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8.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9.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10.接地装置的规定:

10.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10.2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10.3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10.4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10.5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10.6 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10.7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11.静电接地:

11.1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11.2 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11.3 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

12.防雷接地:

12.1 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12.2 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12.3 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12.4 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12.5 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12.6 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12.7 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12.8 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12.9 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13.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4.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

15.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

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16.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7.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18.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 19.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20.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1.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米。

22.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22.1 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 单”。

22.2 \"临时线申请单\"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

22.3 \"临时线申请单\"由安全部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

22.4 使用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安全部门批准。 22.5 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

22.6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22.7 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

22.8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

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22.9 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

22.10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

22.11 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23.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23.1 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 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23.2 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 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23.3 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

23.4 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

23.5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

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23.6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23.7 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

23.8 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二.电气检修安全

1. 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2.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 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3.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1 必须经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批准。

3.2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 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3.3 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

3.4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 3.5 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5 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6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7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等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8 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

8.1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8.2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8.3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

8.4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8.5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

8.6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8.7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 任。

8.8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

8.9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

8.10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1、大修。2、小修。3、事故检修。

9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9.1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

9.2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9.2.1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

体,禁止作业。

9.2.2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9.3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

9.3.1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9.3.2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

10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10.1 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10.2 (1)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2)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10.3 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10.4 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10.5 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11行车检修规定:

11.1 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司机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1.2 携带的检修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大型工具须用绳子作上下传递。

11.3 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11.4 在行车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11.4.1 要用绝缘物把地面铺好。

11.4.2 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

11.4.3 在行车上打磨整流子、集电环时,要站在绝缘垫上,戴好手套进行。

11.4.4 打磨整流子及滑环时,非电工不准带电作业。

11.4.5 试运行时,人站在走台板上(行车行走时碰触不到的地方),手必须扶住栏杆,并离开转动部分。

11.4.6 工具使用完毕后,须检点清楚,放入工具袋内随人带走。

电气管理制度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章程,对日常的使用检修工作进行规范,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防范各种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

对电气设备的管理需要有科学的态度和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因此要加强对配电室及电气维护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员工保持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此,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

1、凡新建、技改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经交接试验合格,方可交付车间(部门)投入运行。

2、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运行中供电设备和高压电气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机等)的绝缘性能、导线接头的质量及电气保护装置动作的 可靠灵敏程度,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3、预防性试验的周期,原则上结合各车间(部门)的电气设备大、中、小修进行,一年一次预防试验工作,超周期不试验,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

4、编制预防性试验规程、报表等,由预防性试验人员实施执行。 5、预防性试验工作,由电气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工作程序如下:

(1)配电室高压电气,由主管部门提出计划,报上级领导批准后,与市供电部门联系试验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交资料室备案。

(2)各生产车间的高压电气,由电气部门提出计划报上级领导批准后进行试验工作。试验后,提供试验报告,试验数据要准确可靠,并归档备查。

6、列入年度计划的预防性试验的高压电气设备应做到不漏试,标准不得降低,严格按国家现行规定的规程执行。

7、电气在预试过程中,若发现主要设备的绝缘显着降低或重大绝缘缺陷和击穿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分析及时抢修或更换,抢修或更换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二、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

1、继电保护装置是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卫士,它可以排除或缩小故障的范围,保护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2、各种高压电气设备保护整定计算要正确,定值要合理,不能因整定不当造成保护误动或越级跳闸。

3、继电保护装置调整校验动作要可靠,灵敏度要高,运行要正确,动作率必须达百分之百。

4、凡经整定的继电保护装置要加以铅封,不准随意乱动、乱调。 5、按照国家现行试验标准,每年进行保护调整校验。 6、投人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由配电值班人员或维护电工进行定时巡回检查,在运行日志上,要详细记录保护装置动作的次数和原因、信号反映影响范围。运行中出现误动或越级跳闸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主管汇报,主管人员到现场检查整定值及保护装置,必要时重新调整,先做传动试验,找不出原因再做继电器的解体检查直至解决问题。

三、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

1、建立和完善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设施,是防止雷电对电气设施造成损坏的重要安全措施。

2、各变(配)电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人侵的保护设施。防雷保护设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

作灵敏可靠。

3、随着电网系统的逐步扩大,从设计上应不断采用国内外先进防雷措施和设备,提高全厂电网系统的耐雷水平。

4、要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 5、全厂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以电气为主,安全部门参加,组成电气防雷检查组,对防雷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解决。

四、主要电气设备检修

1、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应损、腐蚀、老化等规律,安排检修。

2、对主要电气设备应强调“检”字,只有及时地检查出问题及时排除,才能保障其正常使用。

3、对于正在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修复工作,使设备尽快运行。

4、对于按间隔周期定时定点检修的设备,应在检修前三天通知相关部门并按检修周期恢复工作状态。

5、设备在检修过程应根据不同设备的具体情况,按公司制定的检修标准严格执行。

6、所有电气设备上的变压油,应每年进行一次取样击穿试验,做简化试验,其简化试验项目包括闪点、酸、酸碱反应(其结果报告应存人档案),不合格者,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7、电气值班人员对运行中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高压开关等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油品变质和泄漏者,应向主管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8、对大型变压器(1000KVA及以上的)每两三年做一次油色谱分析。

五、双票制度管理

1、为了确保安全停电、送电,对电力检修作业,实行工作票及操作票制度。

2、电气工作人员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调整和试验等工作,必须遵照工作票的规定,履行工作票手续。

3、架空线路及电缆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配电站履行工作票手续。

4、各车间电源进线开关及配电屏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一级电源开关时,部门主管人员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配电站履行工作票手续。

5、事故处理及消除严重设备缺陷,部门主管人员或施工负责人应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6、各车间如果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等工作时,如不需断开上一级电源的开关时,负责人员应在本配电站履行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续。

7、凡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结束后,必须由原履行工作票手续人员到厂总配电站办理复电手续。

六、关于避免触电事故

1、严禁无电工证人员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2、严禁无经验电工和未在工作地段两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业。同时,验电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

3、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配电线路停电必须使用“停电区域图”。

4、严禁无人监护,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施工前必须遵守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规定。

5、严禁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本)。

6、严禁未经核对盲目操作(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开关刀闸位置、操作模拟图)。

7、严禁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值班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本岗位的危险源是:机械伤害、触电、噪音、粉尘。 二、必须按规定进行劳动保护着装(安全帽、工作服、绝缘鞋)。 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持第一种工作票,并按规定做好停电、验电、放电、挂接地线和悬挂警示牌。

3、验电时必须用合格的验电器,且必须戴绝缘手套。 4、巡视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夜间巡视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巡视应沿线路上风侧进行,巡视时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挂吊空时,应设法防止行人和牲畜靠近断线地点,同时迅速报告,等候处理。

5、严禁带负荷断合隔离开关(刀闸),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和更换保险丝。

6、在所辖区域内应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一时无法处理的要向上级反映。

7、必须熟悉所辖区域电网接线,随时掌握电网运行状态。 8、应熟知辖区的双电源和用户自备电源(自发电)情况,在涉及双电源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要采取防止电源相互倒送的可靠安全措施。

四、处理故障防范措施:

1、检修时,必须两人以上才能处理故障。 2、必须有完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检查。

五、本岗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按全责、主责、次责承担相应处罚。

安全生产部长岗位职责

一、组织制定公司生产作业计划,合理组织安排生产。 二、对本部的行政生产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自身业务知识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技术水平。

三、保持与公司和各部门间的联系,及时传达公司有关文件精神。 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召开生产例会,总结研究部署生产,抓好安全文明生产,采取各种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员工身体和生产设备的安全,并尽力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五、检查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评价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情况,不断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六、负责组织对生产过程中不合格事项进行分析,提出纠正和防范措施。

七、控制本部门的各类消耗,挖掘内部潜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八、组织好每月安全生产和设备环境大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 九、抓好生产质量过程控制,安排定期市场调查及客户回访。

安全生产副部长岗位职责

一、配合生产部长组织制定公司生产作业计划,合理组织安排生产。

二、保持与公司和各部门间的联系,及时传达公司有关文件精神。 三、检查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评价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情况,不断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四、负责组织对生产过程中不合格事项进行分析,提出纠正和防范措施。

五、控制本部门的各类消耗,挖掘内部潜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六、组织好每月安全生产和设备环境大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 七、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环保管理工作,编制安全生产机环保管理细则,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环境管理办法》。

八、负责车间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记录。

九、负责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环保检查和抽样工作,如实上报统计资料。

十、负责公司所有安全事故、环保事故的鉴定与处理工作。

工艺主管职责

1、在生产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完成各项指标。

2、负责车间工艺质量管理,做好工序质量、质量奖惩细则的编制、上报等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执行《工艺质量管理办法》。

3、负责车间工艺质量所需物资的质量、数量、年度、月计划的编制、上报工作,严把质量关,做好入库前的验质工作。

4、负责车间员工的技能培训,每月不得低于一次,做到培训有结果,不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

5、负责车间工序质量,原始记录的收集、统计工作,每月必须召开二次以上的质量分析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6、负责车间主机设备的达标达产工作,不断提高台时产量,每月组织召开二次分析会,抓好节能、技改工作。工艺事故率为零。

7、负责公司产品质量纠纷的对外鉴定、处理和售后服务工作。 8、负责车间耐磨材料的管理,编制大、中、小修理计划并如实上报落实。

9、完成生产部交代的其它工作。

机械主管职责

1、在生产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完成各项指标。

2、负责车间机械设备操作规章、保养、安全管理等细则的编制和制订,抓好员工的安全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3、负责车间备品备件物质采购计划的制定,并按时上报,做好入库前的验质工作,严格贯彻执行《物质管理办法》。

4、负责车间机械设备的管理,设备完好率控制在98%,运行率控制在97%,拟定大、中、小设备维修计划,按时上报,并落实。

5、负责车间环保设备的管理,协助环保科搞好环境治理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6、负责车间节能、技改等工作,加大技改力度,做好技改方案并上报,使设备达标生产。

7、负责车间原始记录、设备档案、图纸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归档。

8、负责车间设备事故的鉴定,做到公正,如实上报鉴定结果和处理方案。

9、完成生产部交代的其它工作。

电器主管职责

1、电器主管是生产部电气负责人,协助生产部长工作,对本部门电气设备维护,使用有指挥和处理权。

2、熟悉和遵守国家有关电气设备管理、运行等方面的法规、规范及安全规程;

3、负责所有强、弱电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管理、维护、维修、保养,全面掌握强弱电系统及其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负责向生产部提交管辖范围内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建议和大、中修计划,协同生产部共同向上级提交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项目的整改全过程。向部长提交设备的改造、更新前后运行效果的各方面对比和改造、更新经验总结。

5、负责每周一次对所管辖的包括35千伏变电站、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DCS室、中控室中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6、负责每月15日前提交所有电气专业的维修工具、设备、材料采购计划和配合填写相关表格。

7、负责编制所管辖范围内电气设备台帐。

8、负责制定电气设备、设施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出具设备、设施巡检表。

9、负责厂内生产设备、办公及非住户用房用电计量的抄录、汇总并上报收费组。

10、负责维修电气的日常管理、考核,安全教育的培训及技术管理和指导。

11、积极推广新技术,努力降低能耗,节约生产成本。 12、积极配合部门内其他专业、其他部门的工作。

关于中控室交接班制度的暂行规定

为了严肃中控室交接班制度,更好的完成公司安排的生产任务,制订此规定。

一、交接班时间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中控室,交接班时间不能少于10分钟。若交班人员、接班人员未按此时间交接班,按迟到、早退处理。

二、交接班内容要清楚、规范

包括本班生产、设备、质量情况。哪些操作要注意;哪些设备有问题有隐患;生产质量有什么问题都应该交代清楚。若因交接班不清楚而引起的生产质量事故,将追究交班人员的责任。

三、以下具体内容没有做到的,不能交接班 (1)、交、接班人员没有到齐得情况下不能交接班。

(2)、接班人员对上一班生产情况了解不清楚不能完成交接班。 (3)、接班人员对现场人员联系方式不清楚不能完成交接班。 (4)、上一班操作记录没有按规范写清楚,包括:报表、工艺日记、开停车记录、主要事故故障处理、班、日产累计等。以上记录在接班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后才能交接班。

(5)、中控操作台、中控室以及过道卫生没有打扫干净,不能交接班。此项交班人员需得到接班人员检查同意后才能下班。

(6)、对于由于本班操作原因引起的跑、漏、漫等事故,依照相关规定必须处理后才能下班。

以上内容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交接班的,需得到部门主管同意后才能下班。

中控室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本岗位的危险源是:机械伤害、触电、噪音、粉尘。 二、必须按规定进行劳动保护着装。(安全帽、工作服、绝缘鞋) 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启动设备应与现场人员联系,确认安全及条件具备后方可开机。

2、检修期间,所有设备需打到现场试机,若—定需中控试机,须经领导批准,以确保安全。

3、非操作工和计算机人员,未经许可严禁拨动任何开关、按键及按钮,动任何设备。

4、遇到人身和设备有危险的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减少事故的损失。

5、对胴体扫描仪监视器,不得操作任何未经许可的功能键打游戏。

6、当班期间需保持头脑清醒、精力集中,严禁睡觉,喝酒,谈笑,打闹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确定工作需要到现场了解实情,征得班长同意后,才能进入现场,但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在现场不得擅自动用与自己无关的设备。

7、未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中控操作室。 四、处理故障防范措施:

1、检修时,必须两人以上才能处理故障。 2、必须有完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检查。

五、本岗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按全责、主责、次责承担相应处罚。

磨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本岗位的危险源是:机械伤害、触电、噪音、粉尘。

二、必须按规定进行劳动保护着装(安全帽、工作服、翻毛皮鞋)。 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周密检查所有设备,确认条件具备后方可通知中控启动。

2、开车后应全面检查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登高巡检时应防止滑跌,正常运行中,禁止员工擅自开启三道锁风阀的后圆门。

4、设备检修时,应将机房开关置于“检修”位置,并挂上警示牌。

5、发现设备运转异常,应立即通知中控与值班长,专业性故障不可擅自处理,以免事故扩大。

6、主电机上方严禁使用电焊,特殊情况必须做好相应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施工。

四、处理故障防范措施:

1、检修时,必须两人以上才能处理故障。 2、必须有充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检查。

五、本岗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按全责、主责、次责承担相应处罚。

辊压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本岗位的危险源是:机械伤害、触电、噪音、粉尘。 二、必须按规定进行劳动保护着装(安全帽、工作服、翻毛皮鞋)。 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运行中的设备在进行巡检或保养时,严禁用手触摸或擦拭转动或传动部位。

2、做好设备的润滑工作,及时加油,避免设备因为缺油出现事故。辊压机润滑系统是自动加油系统,发现异常或报警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人员。

3、本岗位所管辖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做到无积灰、无杂物、无油污,避免污染环境,对安全生产带来影响。

4、每班要准确及时量库,做到不空仓、不满库。

5、辊压机岗位人员打扫卫生,严禁把清扫的垃圾丢到熟料粉皮带,避免造成风格轮卡死。

6、经常检查防止大块物料进入辊压机,发现后及时清除。 7、设备在停机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

8、进入设备内清灰或检修时,需使用隔离式变压器提供的安全电压照明灯具,工作完毕,关闭仓门前,应仔细检查仓内是否有人和工具,以确保安全。

9、设备检修完毕,应做到工完场清,各传动部位严禁有任何障碍物。

10、本岗位所管辖的消防器材,应确保其完好、有效,并有专人负责。

11、岗位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必须认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将有关情况交接清楚,并认真做好记录。对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

进行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四、处理故障防范措施:

1、检修时,必须两人以上才能处理故障。 2、必须有完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检查。

五、本岗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按全责、主责、次责承担相应处罚。

调配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危险源是:机械伤害、触电、噪音、粉尘。

二、必须按规定进行劳动保护着装。(安全帽、工作服、球鞋) 三、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应周密检查全部设备,确认具备条件及安全后方可通知中控启动。

2、开车过程中及开车后,应在现场监视设备是否按工艺顺序正常启动并运转。

3、皮带运转过程中,不可跨越。

4、皮带运行时严禁处理皮带及滚筒的临时故障,不准用扫帚或用手伸到中间清理。

5、设备检修时,应将机旁开关置于“检修”位置,并挂上警示牌。特别是清仓现场必须只有两人,且安全带牢固,准备开车前确认清仓现场无人方能开车。

6、专业性故障应由专业人员处理,非专业人员切勿擅动,以免扩大故障。

四、处理故障防范措施:

1、检修时,必须两人以上才能处理故障。 2、必须有完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检查。

五、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按全责、主责、次责承担相应处罚。

包散装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本岗位危险源是:粉尘、噪声、触电、跌伤、设备伤人。 二、必须按规定进行劳动保护着装(安全帽、工作服、手套、翻毛皮鞋)。

三、本岗位操作规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杜绝“三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加强自身保护能力

2、接班必须检查包机各部件是否灵敏、可靠,紧固件是否紧固,润滑是否良好。

3、凡转动中的设备,一律不准跨越、修理。凡转动部件,必须安装防护罩。如连轴器、皮带轮、链条等。

4、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5、栈台皮带启动前,必须确认皮带上下无人或障碍物,方能启动。

6、若松动槽下料口堵塞,必须停机、停风后,须二人以上进行处理。

7、电器出现故障时,必须由电工处理,禁止岗位工拆装电器。 8、运带机发生故障或水泥包卡住,必须停机处理,严禁不停机用脚蹬或其它不当方法。

9、当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禁止装卸队人员开停包机,应经常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挂检修牌。

四、处理事故防范措施:

1、检修时,必须有两人以上才能处理。 2、必须有完备的防护措施,并定期检查。

五、本岗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按全责、主责、次责承担相应处罚。

空压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本岗位的危险源是:机械伤害、触电、噪音、粉尘。 二、必须按规定进行劳动保护着装(安全帽、工作服、翻毛皮鞋)。 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空压机属于高压动力设备,安全阀、压力表、调节器等附件,必须完全可靠。

3、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者担任。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单独值班操作。

4、开机前,必须检查润滑油、冷却水是否正常,各传动部位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牢固。冬季润滑油粘度大时应手动盘车转动数转后方能开机。

5、开机后应注意观察压力表、查油表、电流表、润滑油、冷却水等情况,测听气缸、活塞、连杆、风门等机件响声,如有问题应及时停机处理,严禁在设备运转时检修传动部位。

6、风压升到工作压力时,对调节器、安全阀作手动调正试验,检验其灵敏度,并打开风包下面的排水阀,排空风包内存积的油和水。

7、空压机运转正常后,联系送风时应缓慢开启阀门,然后回关半转,以防卡死阀门。观察风压、温度、冷却水出水温度不得高于进水温度的20—30度。

8、空压机吸气口周围不准有易燃气体和烟雾粉尘,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保持干净。

9、停机后应放空风包内余风和缸体内冷却水。冬季必须放水,以防冻坏设备。

四、处理故障防范措施:

1、检修时,必须两人以上才能处理故障。 2、必须有完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检查。

五、本岗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按全责、主责、次责承担相应处罚。

循环水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本岗位的危险源是:机械伤害、触电、噪音、粉尘。 二、必须按规定进行劳动保护着装(安全帽、工作服、翻毛皮鞋)。 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认真做好开机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熟练掌握异常情况下停机的处理程序及要求。

2、设备运行时,严格做到“四勤”,特别要经常注意电机温升和声音等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迅速上报。

3、保持和美化环境,坚持搞好文明生产。

4、严格执行机械定期检查、保养制度,使运行机械处于完好状态。

5、有一定的电气知识,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按规定落实防护措施。

6、在搬运、吊装、安装工作中要有专人指挥,配合协调,加强自我防护,提高互保能力,谨防挤压撞伤等事故。

7、做到工完场清,为后续运行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8、保护好机械、电气设备免遭雨淋损坏。 四、处理故障防范措施:

1、检修时,必须两人以上才能处理故障。 2、必须有完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检查。

五、本岗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按全责、主责、次责承担相应处罚。

汽车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检查制度,禁止脱岗,禁止与生产无关的一切活动。

第二条 认真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触电、碰伤、烫伤、跌倒等人身事故的发生。雨、雪天气人、车带入室内的泥土应立即清除,值班室内较滑的门口铺上纸板防滑。

第三条 在岗位或工作时间不准穿拖鞋和高跟鞋。 第四条 交接班应检查和打扫汽车衡,作好交接班记录。 第五条 雷雨天气时,过衡完毕应执行汽车衡开/关机操作,关闭UPS电源。

第六条 不准湿手操作电气开关、插拨电源插头和更换灯具。插拨电气插头应先关闭负荷。不要将单相插头、插座与三相插头、插座混用。不用的电气设备应关闭电源。电气设备有漏电情况,立即关闭电源。更换室外照明灯泡时,必须有一人用脚抵住梯子的撑脚。

第七条 不要将装有液体的容器放置于UPS上方,以免导致触电等危险。万一UPS周围失火或冒烟或其他紧急情况,立即拔掉UPS旁边的插座或切断电源,应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第八条 搞好岗位安全文明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九条 按章作业,有权拒绝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指令,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化学分析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本岗位危险源是:触电、灼烫、中毒。

二、必须按规定进行劳动保护着装(工作服、手套、防尘帽)。 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化验室的电器设备应有地线和保险开关,严禁用湿手推拉开关,使用烘箱和高温炉时不得超过允许温度。使用电炉和加热器时,要有人看守,人离开时要切断电源,注意防止触电和烫伤。

2、化验室的任何电器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严禁私自修理电器设备及乱拉电线。

3、为避免玻璃器具割伤,使用前应检验玻璃仪器,不要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4、试剂瓶和容量瓶受热易炸裂,不能直接加热,溶液应经冷却后再装入。

5、化验室使用强酸、强碱或腐蚀性液体时,不能让药品洒出或身上沾上药品,最好戴上手套。

6、稀释硫酸,必须将硫酸缓缓倒入水中,同时搅拌,以免骤然发热使硫酸溅出,伤害皮肤、眼睛。

7、打开盐酸、硝酸、氨水等药瓶封口时,应先盖上用冷水侵蚀后的湿布,再开动瓶塞,以防溅出。

8、洗瓶中的水在长时间煮沸以后常呈过热状态,当吸入冷空气时会发生剧烈沸腾现象,冲出的蒸气会烫伤皮肤,因此从火上取下洗瓶时,必须用烧杯夹夹紧充分摇动后方可使用。

9、在使用强碱熔样时,应防止坩埚沾水发生爆炸。 10、所有能发生有毒气体的操作,都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11、有毒品放在塞严的瓶子里保存,有专人保管,使用有毒药品时直接倒入配制溶液的烧杯或器皿内,严防入口及与皮肤接触,用后

要洗手。

12、有毒的废液应尽量作无毒处理后,再将其流入地下深处或倒入下水道,盛皿要洗干净,并立即洗手。

13、水银洒在地上时,应尽量清除干净,然后在残迹处撒上硫磺粉,以消除汞滴。

14、用嗅觉检查试剂或反应时放出的气体,不得直接靠近容器,只能用手扇送少量气体,轻轻嗅闻。

15、在倾倒或使用易燃液体进行提纯或蒸馏时,室内不得有火焰,同时应打开门窗,使空气流畅,使易燃气体及时逸出室外。

16、腐蚀性药品如强酸、苛性碱、冰醋酸等,应保存于坚固的瓶中,酸碱应分别放置,大瓶不能直接放在坚硬的地板上,应垫橡皮。易燃液体应存放在阴暗低温地方。

17、氧化剂与有机物质不能直接接触,存放也要分开,这类试剂也要放在阴凉处。

18、高温炉、烘箱等放在水泥台上或砖台上,低温加热器可放在分析台上,但下面要铺垫石棉板,酒精喷灯下面也应铺垫石棉板或方砖。

四、处理事故防范措施:

1、检修时,必须有两人以上才能处理。 2、必须有完备的防护措施,并定期检查。

五、本岗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按全责、主责、次责承担相应处罚。

取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1、本工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本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效地技术及安全培训,经应知应会考试合格,确认上岗资格后上岗。

3、按照规定时间交接班,接班人员接班前要休息好,班前不应饮酒,以保证工作中有充足的精力和高度的注意力。交接班时要对工作情况,现场、仪器设备状况和安全情况交代清楚。

4、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口罩、风帽、手套、防护鞋等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工作中保持高度的注意力。

5、必须熟悉各取样点的位置和取样路线,去现场取样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取样路线行走,严禁跨越设备和进入危险区域。

6、上、下楼梯要一手提桶、一手扶栏杆,踏稳慢行,尤其是雨后、雪后,更要格外小心。

7、取物料时,身体重心向后,身体与皮带秤要保持50公分的安全距离。取回样品后,要按操作规程处理样品。

8、取样时要与取样口或皮带秤保持50公分的安全距离,取样时要侧身操作,身体重心向后。现场发现异常情况而无法取样时应及时向值班长汇报,严禁擅做主张处理。

9、到各取样点时首先要观察现场四周、上下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而无法取样时应及时向值班长汇报,严禁擅做主张处理。观察场地是否有其他作业车辆及其他施工作业,确认安全后方可取样。如发现有不安全的因素,要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向值班长汇报,在不安全的因素消除后再工作。决不允许盲目进入或穿行于施工现场。

10、如需要到汽车上取样时,应首先与现场工作人员和司机打招

呼,待车辆停稳后再取样。上、下车时要扶好,踏稳慢行,尤其是雨后、雪后,更要格外小心。禁止在车辆运行过程中取样。

11、八点班如遇大雪、雾等能见度较低的情况时,或四、零点班到现场取样必须带好手电筒,手电筒等要保证正常、有效使用。要注意防雷电和由于天气造成的房屋、电杆、墙壁倒塌等意外情况,注意电源外露、接地现象。影响作业时要向值班长说明情况,及时处理。

12、开启设备电源时,要注意开关是否完好,必要时用绝缘物开闭,所用电器设备应加有漏电保护装置。制样过程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观察制样现场是否有其它人在作业或是否在安全范围。在打好招呼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制样设备。制样时要求将物料缓慢注入破碎机,出现卡、堵现象要停机处理,决不允许设备运转时用手触摸物料。粉磨制样时要将磨盖盖好拧紧,盖好外壳盖后方可启动电源。使用振动筛时,要先检查,后开机,发现有漏电、制样过程操作人员不得远离,样品制备完毕及时关闭电源。制样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向值班长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物理组成型安全操作规程

1、本工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本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效地技术及安全培训,经应知应会考试合格,确认上岗资格后上岗。

3、工作前,成型岗位人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4、严格按照胶砂搅拌机操作规程、振动台操作规程、振实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正确使用胶砂搅拌机、振动台、振实台,做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5、胶砂搅拌机、振动台、振实台使用前必须空车试运转,待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工作中要保持高度的注意力,设备开启后,岗位人员要连续监视设备运转状况,不得中途离岗,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排除或向班组长汇报。

6、胶砂搅拌机、振动台、振实台等设备控制箱、外露设备电线和接口应防止淋水或进水,一旦发现要及时向班组长汇报。

7、胶砂搅拌机、振动台、振实台等设备由成型岗位人员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或触摸。

8、所有仪器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或漏电保护,电源要插牢。严禁湿手或用导电体分合电器设备开关。

9、成型岗位人员不得单手提试模、漏斗,应双手搬放,移动试模时应轻拿轻放,不得重叠搬动。试模摆放整齐、稳固,试模最多叠放6层。

10、成型人员在搅拌过程中,在搅拌叶转动时,严禁用手或其他物品触摸和接近搅拌叶。刮锅时必须注意时间,听到设备启动提示声要马上停止,迅速将小铲从搅拌锅中拿出。

11、成型人员在振实台或振动台安放试模时,要首先确认试模已

放入正确位置,并检查卡具确实卡紧后方可开机,如卡具中途松动应迅速关机,得到有效处理后,再开机。

12、胶砂搅拌机、振动台、振实台等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断开设备电源。

13、成型岗位人员存放试块时应注意防止滑倒。养护室工作过程中,严禁湿手或用导电体分合小泵开关。

14、岗位人员在存、取标准砂时应注意标准砂的摆放整齐、稳固,防止掉落砸伤。

15、汞柱温度计破碎或在标定过程中遇贡遗洒后,洒落的汞,要及时进行回收理,放入专用容器内,然后再在残迹溅落处洒硫磺粉。

16、存样人员在存、取样品时应按要求将样品桶的摆放整齐、稳固,防止样品桶掉落砸伤。

17、严禁用湿手或导电体开关电炉,使用电炉必须严格《电炉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8、下班前成型岗位人员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断开。确认无误后方可下班。

物理组凝结安全操作规程

1、本工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本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效地技术及安全培训,经应知应会考试合格,确认上岗资格后上岗。

3、工作前,凝结岗位人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4、严格按净浆搅拌机操作规程、沸煮箱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正确使用净浆搅拌机、沸煮箱,做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净浆搅拌机使用前必须空车试运转,待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工作中要保持高度的注意力,设备开启后,岗位人员要连续监视设备运转状况,不得中途离岗,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班组长汇报。

5、净浆搅拌机、沸煮箱等设备控制箱、外露设备电线和接口应防止淋水或进水,一旦发现要及时向班组长汇报。

6、净浆搅拌机、沸煮箱等设备由凝结岗位人员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或触摸。

7、所有仪器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或漏电保护,电源要插牢。严禁湿手或用导电体分合净浆搅拌机、沸煮箱等电器设备开关。

8、凝结人员在搅拌过程中,在搅拌叶转动时,严禁用手或其他物品触摸和接近搅拌叶。刮锅时必须注意时间,听到设备启动提示声要马上停止,迅速将削平刀从搅拌锅中拿出。

9、凝结岗位在使用沸煮箱前应检查水位及电源情况,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10、汞柱温度计破碎或在标定过程中遇贡遗洒后,洒落的汞,要及时进行回收处理,放入专用容器内,然后再在残迹溅落处洒硫磺粉。

11、沸煮时间到后应小心取样,防止烫伤。

12、沸煮箱冬季使用时还要注意箱内水的结冰状况,如有冰应处

理后,再开始使用。

13、净浆搅拌机、沸煮箱等设备使用完毕,应及时进行关闭并断开设备电源。

14、下班前岗位人员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断开。确认无误后方可下班。

物理组破型安全操作规程

1、本工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本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效地技术及安全培训,经应知应会考试合格,确认上岗资格后上岗。

3、工作前,成型岗位人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4、严格按照耐压实验机、抗折实验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正确使用耐压实验机、抗折实验机,做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5、抗折实验机使用前必须空车试运转,待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耐压实验机使用前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调整,待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工作中要保持高度的注意力,设备开启后,岗位人员要连续监视设备运转状况,不得中途离岗,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班组长汇报。

6、耐压实验机、抗折实验机等设备控制箱、外露设备电线和接口应防止淋水或进水,一旦发现要及时向班组长汇报。

7、压实验机、抗折实验机等设备由破型岗位人员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或触摸。

8、所有仪器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或漏电保护,电源要插牢。严禁湿手或用导电体分合电器设备开关。

9、破型岗位人员存取试块时应注意防止滑倒。养护室工作过程中,严禁湿手或用导电体分合小泵开关。

10、破型操作时应按操作规程将试体放置在正确破型位置上,待手离开后,再进行加荷操作,防止压伤。

11、破型岗位人员在破型时,应注意样品破损情况,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应迅速停机,找维修人员处理。

12、耐压实验机、抗折实验机等设备使用完毕,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关闭并及时断开设备电源。

13、下班前岗位人员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断开。确认无误后方可下班。

物理组小磨安全操作规程

1、本工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本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效地技术及安全培训,经应知应会考试合格,确认上岗资格后上岗。

3、工作前,小磨岗位人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4、严格按小磨操作规程、水泥筛操作规程操作,正确使用小磨,做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中要保持高度的注意力,设备开启后,岗位人员要连续监视设备运转状况,不得中途离岗,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磨并向班组长汇报。

5、小磨等设备控制箱、外露设备电线和接口应防止淋水或进水,一旦发现要及时向班组长汇报。

6、小磨操作规程、水泥筛等设备由小磨岗位人员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或触摸。

7、所有仪器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或漏电保护,电源要插牢。严禁湿手或用导电体分合小磨等设备开关。

8、小磨操作人员在装料后,应立即盖上磨盖,小磨操作人员在开起电源前应检查磨门、磨盖是否正常就位,螺栓是否旋紧。粉磨制样过程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观察制样现场是否有其它人在作业或是否在安全范围。在打好招呼确认无误后方可开磨。

9、粉磨到时后,关闭电源,待磨体静止后,再打开磨门,卸下磨盖,然后盖上篦子,旋紧螺栓。

10、样品磨好甩净后,应检查篦子是否就位、旋紧,确认无误后方可盖磨盖,以防再次开磨时,甩出磨球。

11、小磨、比表面积仪、天平等设备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并断开设备电源。

12、汞柱温度计破碎或在标定过程中遇贡遗洒后,洒落的汞,要及时进行回收处理,放入专用容器内,然后再在残迹溅落处洒硫磺粉。

13、严禁用湿手或导电体开关电炉,使用电炉必须严格《电炉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4、下班前各岗位人员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断开,确认无误后方可下班。

化 验 室 职 责

1、质量检验。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原材料、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按规定做好质量记录和标识,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掌握质量动态,保证必要的可追溯性。

2、质量控制。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制定原材料、成品的企业内控质量指标,强化过程控制,运用科学的方法掌握质量波动规律,不断提高预见性和预防能力,并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使生产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出厂水泥(熟料)的确认、验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出厂水泥(熟料)进行确认,按相关标准和供需双方合同的规定进行交货验收,杜绝不合格品和废品水泥出厂。

4、质量统计。用正确、科学的数理统计方法,及时进行质量统计并做好分析总结和改进工作。

5、试验研究。根据产品开发和提高产品质量等需要,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化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全厂的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行使质量管理的具体组织和指挥权,确保出厂水泥质量百分之百合格。

2、负责贯彻执行水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等有关法规,对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以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提出处罚措施。

3、参加公司生产经营、质量管理等有关会议,参与制订公司质量管理规程、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4、组织制订化验室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5、科学组织,按需要设岗,合理安排人员内部流动。 6、负责新产品的开发和提高产品质量的科研工作。

7、负责化验室的安全生产,有效控制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确保化学危险品的正确使用。

8、参与有关质量的合同评审、供方的评价和服务。

配料主管岗位职责

1、在化验室主任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标准、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熟料质量。

2、坚持原则,敢于管理。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现象有权制止。对不服从质量管理的人和事及时向室主任反映。

3、有权制止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进入生产线。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向主任反映。

4、负责下达配料方案、控制指标,负责原材料管理。 5、负责化验室过程控制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药品的管理,负责抽查对比和标准溶液的复标。

6、负责生产控制组、化学分析组的统一操作考核和密码抽查。 7、及时登记台帐,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分析和总结工作。

质量主管岗位职责

1、在化验室主任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标准、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出厂水泥质量。

2、负责下达水泥配比、控制指标,负责水泥粉磨质量控制、配粉以及出厂水泥的出入库管理,负责出厂编号管理。

3、根据库存水泥质量情况,正确下达包装仓号、比例,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

4、对威胁出厂水泥质量的隐患要及时向上反映,迅速排除,有权制止不合格水泥出厂,有权对质量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物理检验组的内部抽查和外部抽查对比,负责各级质检的产品质量抽查,对比结果要及时汇总整理。按时提出月、季、年出厂水泥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总结。

6、负责物理检验组的统一操作考核和密码抽查。

7、及时登记台帐,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分析和总结工作。

化学分析组长岗位职责

1、负责本组的管理,制定组内管理制度,处理日常的事务性工作。

2、保证本组检验数据的准确性,督促检查作业指导书的执行,作好本组的原始记录和有关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3、负责溶液的配制和标定。 4、解决分析中的技术问题。 5、确定特殊样品的分析方案。 6、组织本组的抽查对比。

7、负责本组分析仪器的保养、维护、及自检设备的检定。 8、对本组经济核算、卫生、安全等负责。 9、执行领导下达的其它任务。

物理检验组长岗位职责

1、负责本组的管理,制定组内管理制度,处理日常的事务性工作。

2、保证本组检验数据的准确性,督促检查作业指导书的执行,作好本组的原始记录和有关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3、解决检验中的技术问题。 4、组织本组的抽查对比。

5、负责本组分析仪器的保养、维护、及自检设备的检定。 6、对本组经济核算、卫生、安全等负责。 7、执行领导下达的其它任务。

生产控制组长岗位职责

1、负责本组的管理,制定组内管理制度,处理日常的事务性工作。

2、保证本组检验数据的准确性,督促检查作业指导书的执行,作好本组的原始记录和有关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3、负责溶液的配制和标定。 4、解决检验中的技术问题。 5、组织本组的抽查对比。

6、负责本组分析仪器的保养、维护、及自检设备的检定 7、对本组经济核算、卫生、安全等负责。 8、执行领导下达的其它任务。

水泥取样岗位职责

1、负责出厂水泥的取样、留样、混灰等工作,负责三月留样房的试样的存放及倒样,下出厂水泥编号。

2、负责出磨水泥细度或比面积、SO3和水分的检测,负责混料机的取样并做好记录。

3、负责本岗位所用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使用。 4、负责本岗位所辖区域的环境卫生。

5、完成技术人员或上级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 6、执行葛洲坝汉川汉电水泥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原材料取样岗位职责

1、本岗位负责进厂原材料的取样工作及试样的加工处理,并送化学分析岗位做分析。

2、 对进厂原材料的质量以及厂内石膏、石灰石、炉渣破碎粒度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向有关技术人员或室主任汇报。

3、负责本岗位辖区域的环境卫生。 4、负责本岗位仪器设备的维护使用。

5、完成技术人员或上级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 6、执行葛洲坝汉川汉电水泥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物理检验岗位职责

1、负责熟料小磨、出磨水泥、新灰(含混样)、岀厂水泥、商品熟料、试验样的物理试验。

2、负责本岗位仪器设备的维护及安全运转 3、负责本岗位所辖区域的环境卫生。

4、在试验中有权制止任何违反工作标准的行为。 5、完成技术人员或上级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 6、执行葛洲坝汉川汉电水泥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化学分析岗位职责

1、负责全厂原材料、混合材,熟料、水泥、特别样等化学分析。 2、负责化验室常用蒸馏水的制取。

3、负责化学药品和检验器具的保管以及常用配件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岗位所辖区域的环境卫生。

5、完成技术人员或上级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 6、执行葛洲坝汉川汉电水泥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化验室统计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统计纪律,做到数字有依据,不虚报、不瞒报,严格遵守国家《统计法》规定的各项政策。

2、统计及时、准确、全面分析,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作口头或书面报告。

3、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日、月、年报,各种报表都必须认真复核,对上级需要的有关资料按照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做到不出差错。

4、每月5号前汇总上月内部抽查对比结果。 5、负责月度材料计划、办公用品计划和领用。 6、负责文件的管理。

7、负责本岗位所辖区域的环境卫生。

8、完成技术人员或上级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 9、执行葛洲坝汉川汉电水泥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质量异常报告制度

1、范围

为了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序质量,本制度规定了质量异常的种类、范围及出现质量异常的处理程序。

2、权限

2.1各相关岗位的检验员为质量异常报告的责任人。 2.2各部门主管为质量异常处理的责任人。

2.3如遇到重大的质量异常情况必须直接向化验室主任汇报。 2.4化验室主管、主任无法解决的向主管质量的生产副总汇报。 3、质量异常的种类和范围

3.1原材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质量异常: 3.1.1石灰石含泥量大于2.0%; 3.1.2石灰石粒度超过90mm;

3.1.3石膏中有粒度大于400mm的大块。 3.2水泥生产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质量异常: 3.2.1细度、比表面积连续三个检验结果不合格; 3.2.2出磨水泥细度大于4.0%,矿粉细度大于4.0%; 3.2.3出磨水泥SO3含量大于3.0%或者小于1.2% 3.2.4 P.O42.5水泥比面积小于300m3/Kg; 3.2.5新灰或者出厂水泥颜色异常。

3.3物理检验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质量异常: 3.3.1安定性不合格;

3.3.2强度偏低或者超国家标准:P.C32.5水泥3天强度超过15∽20MPa范围,28天强度超过42.5MPa ;P.O42.5水泥3天强度超过22∽28MPa范围,28天强度超过52.5MPa;

3.3.3稠度超过30%或者终凝时间超过正常时间1个小时以上。

3.4化学分析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质量异常: 3.4.1溶液异常导致结果严重偏离;

3.4.2水泥化学检验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4.3原材料不合格或异常;

3.5仪器设备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质量异常: 3.5.1仪器参数发生变化;

3.5.2水筛出现堵、破,水压不稳; 3.5.3勃氏透气仪气密性差; 3.5.4取样器不能正常取样。

3.6水泥出厂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质量异常: 3.6.1未按规定放灰、冲仓或者发生串灰; 3.6.2喷码不清析或者白袋出厂; 3.6.3出厂水泥编号喷码错误; 3.6.4包装袋用错。

3.7生产计量设备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质量异常: 3.7.1生产计量设备未按规定的较准周期进行较准,发生严重漂移的;

3.7.2生产计量设备未及时清扫卡料的; 4、质量异常报告制度处理程序

检验员发现以上所列质量异常情况或者认为有必要报告的质量异常情况,在确认数据准确、事实清楚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向主管汇报并报告受控生产车间,同时填写《葛洲坝潜江水泥有限公司化验室质量异常报告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向主管汇报的可以直接向化验室主任汇报,化验室主任接到汇报后与相关单位岗位人员或部门领导协商,及时提出处理措施。

原材料异常由原材料取样人员报告配料主管,配料主管将质量检验单报告供应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化验室主任批准。

5、违反质量异常报告制度的处罚标准

5.1检验员在出现质量异常不汇报或者汇报不及时,主管处理方法不当或者不及时的,按化验室内部质量事故相关的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5.2当班检验员必须认真填写“化验室质量异常报告单”,填写不全或者未填写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3主管定期将“化验室质量异常报告单”归集存档,少一张处罚主管100元。

抽查对比制度

1、水泥取样岗位每班必须抽上班一个样品(明码抽查),抽查结果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由第三者进行复查,并对抽查结果做好记录,每月5号前由组长将抽查结果报化验室统计员。

2、各组对各检验岗位要组织定期的密码抽查,密码抽查由主管准备样品,由组长做记录。密码抽查可采取自抽、互抽等形式,抽查样品和对比结果要作好记录,每月5号前由组长将抽查结果报化验室统计员。

水泥取样岗位,每人每月抽查不低于4个样品。

化学分析岗位,每人每月抽查3个样品,即每旬抽查一个样品。 单项物理检验岗位即稠度、凝结时间检验岗位,每周抽查一个样品,全月不少于4个样品。

强度实验岗位,每月抽查2个样品。

3、物理组、分析组必须认真参加水泥分公司和省、市质检站组织的物理检验或化学分析大对比。水泥抗折、抗压强度对比,超过误差允许范围按室有关处罚规定进行。

4、质量主管负责定期向省、市质检站寄送样品,接受日常监督并进行对比实验,不断提高检验水平.

5、实验人员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按时完成抽查试样,不得弄虚作假,各班组组织的密码抽查,要求抽查试样5天内全部做完,抽查结果要及时报出,(测定结果出来后第二天必须报出),送检样和各类对比样,必须及时向水泥质检中心报告自检结果。

6、抽查对比结果必须在下表中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内,对比超差者,应认真查明原因,改进操作,强度对比超差时,小组要开会分析,集体研究原因,采取措施,以确保试验准确性。

化验室抽查允许误差范围

同一试验室 岗位 抽查项目 国家规定 CaO X-荧光分析 MgO <2% 熟料控制 f-CaO >2% ±0.20% ±质量技术员 水泥密度 0.02g/cm3 水泥控制 比表面积 <5.0% 水泥控制 细度 >5.0% 生、熟料控制 生料控制 细度 水分 ±1.0% ±1.0% ±0.5% ±30克/熟料控制 升重 升 化学分析 LOSS 基化学分析 法 SiO2 代用化学分析 法 化学分析 化学分析 化学分析 化学分析 化学分析 AL2O3 Fe2O3 CaO MgO(基准法) MgO <2.0% ±0.20% ±0.15% ±0.25% ±0.15% ±0.15% ±0.20% ±0.15% ±0.25% ±0.15% ±0.15% ±0.30% ±0.20% ±0.40% ±0.25% ±0.20% ±0.25% ±0.20% ±0.30% ±0.20% ±0.20% 绝对误差 绝对误差 绝对误差 绝对误差 绝对误差 ±0.20% ±0.20% ±0.35% ±0.35% 绝对误差 准±0.15% ±0.15% ±0.20% ±0.20% 绝对误差 ±0.15% 升 ±0.15% ±0.30% ±0.20% 绝对误差 ±0.8% ±0.5% ±0.5% ±20克// / 绝对误差 ±1.5% / / ±1.0% / / 绝对误差 绝对误差 绝对误差 ±3.0% ±0.5% 0.02g/cm3 ±2.0% ±0.4% 0.02g/cm3 ±5.0% ±1.0% 0.02g/cm3 ±4.0% ±1.0% 相对误差 绝对误差 ±0.20% ±/ ±/ ± 绝对误差 绝对误差 ±0.15% ±0.10% ±0.15% ±0.10% 0.25 0.25 绝对误差 绝对误差 ±0.30% 公司规定 ±0.25% 国家规定 / 公司规定 / 绝对误差 不同试验室 误差类别 化学分析 化学分析 化学分析 化学分析 化学分析 化学分析 化学分析 化学分析 >2.0% TiO2 MnO K2O Na2O SO3 S F <15% ±0.25% ±0.05% ±0.05% ±0.10% ±0.10% ±0.15% ±0.03% ±0.10% ±0.2% ±0.3% ±0.5% ±0.3% ±0.5% ±0.8% ±0.25% ±0.05% ±0.05% ±0.10% ±0.10% ±0.15% ±0.03% ±0.10% ±0.2% ±0.3% ±0.5% ±0.3% ±0.5% ±0.8% ±0.30% ±0.10% ±0.10% ±0.15% ±0.15% ±0.20% ±0.05% ±0.15% ±0.3% ±0.5% ±0.7% ±0.5% ±1.0% ±1.5% ±0.30% ±0.10% ±0.10% ±0.15% ±0.15% ±0.20% ±0.05% ±0.15% ±0.3% ±0.5% ±0.7% ±0.5% ±1.0% ±1.5% 绝对误差 绝对误差 绝对误差 绝对误差 绝对误差 绝对误差 绝对误差 绝对误差 绝对误差 绝对误差 绝对误差 绝对误差 绝对误差 绝对误差 化学分析 Af 15-30% >30% <20% 化学分析 Vf >40% 标准稠度 物理检验 用水量 初凝±15分钟 物理检验 凝结时间 终凝±30分钟 物理检验 物理检验 抗折强度 抗压强度 ±7.0% ±5.0% ±7.0% ±5.0% ±9.0% ±7.0% ±9.0% ±7.0% 相对误差 相对误差 ±30分钟 ±45分钟 ±45分钟 ±15分钟 ±20分钟 ±20分钟 绝对误差 ±3.0% ±3.0% ±5.0% ±5.0% 相对误差 20-40% 粉磨公司对照应做项目允许误差范围

化学分析与仪器分析结果对比允许误差范围

硅质原料测定项目 生料(%) 熟料(%) 水泥(%) (%) SiO2 Fe2O3 Al2O3 CaO <2.0% MgO >2.0% K2O Na2O SO3 ±0.30 ±0.20 ±0.20 ±0.30 ±0.15 ±0.15 ±0.20 ±0.30 ±0.15 ±0.15 ±0.20 ±0.45 ±0.20 ±0.20 ±0.40 ±0.20 ±0.15 ±0.35 ±0.20 ±0.30 ±0.40 ±0.25 ±0.35 ±0.20 ±0.30 ±0.40 ±0.25 ±0.35 ±0.20 ±0.30 ±0.40 ±0.25 ±0.65 ±0.35 ±0.45 ±0.45 ±0.45 ±0.50 ±0.60 ±0.40 ±0.40 ±0.40 铁质原料(%) 粉磨公司对照应做项目允许误差范围

样品管理制度

1、样品的抽取 1.1原料样品的抽取

原料样品的抽取按照原料取样岗位工作标准的规定执行。 1.2水泥生产过程中样品的抽取

我公司在水泥生产过程中的绝大多数工序上都采用自动取样设备取样,因此,化验室有关人员一定要维护好并监督取样器的工作情况,严防生产车间工人换样。遇取样出故障,可取瞬时样,并立即报告质量值班员、组长和维修人员。去瞬时样品时,取样动作要迅速,取样数量要有保证。

1.3出厂水泥的取样

出厂水泥的取样按照国家标准GB12573的规定执行。 2、原料及成品编码规则 2.1原材料的编码组成为: 原料名称 XX XX XX 供应商 ( ) 如石灰石 年份 月份 日 注:括号里注明时验收样、结算样还是委托样。 2.2矿渣粉的编码组成为: L 矿渣粉 XX 年份 XX 月份 XX 日 #XX 取样时间 如2009年4月27日八点的矿渣粉,其编号为L090427#08。二十四小时综合样编码L090427

2.3出磨水泥的编码组成为: C 出磨水泥 XX 年份 XX 月份 XX 日 #XX 取样时间 如2009年4月27日八点的出磨水泥,其编号为X090427#08。二十四小时综合样编码C090427

2.4新灰的编码组成为: X 新灰代码 XX 年份 XX 月份 XX 日 #XX 取样时间 (品种) 如2009年4月27日八点的P.C32.5新灰,其编号为X090427#08(P.C32.5)。二十四小时综合样编码X090427(P.C32.5)。

2.5出厂水泥的编码组成为: P 03 XX 年份 XX 月份 XX 日 #XX 序号 水泥代码 公司代码 如2009年4月27日的出厂的第一个编号水泥,其编号为P03090427#01。

3、样品的加工

样品加工按各岗位工作标准执行。 4、样品的传递及标识

需传递及保留时间超过1天的样品必须按规定装入留样袋,留样袋上需注明送样时间、试样名称、试样编号、检验项目、保留时间、留样者姓名、送样者姓名等。样品必须遵守化验室的内部规定,放在指定的位置,并按照指定的顺序存放,以备抽检使用。

5、样品的保管

需做化学分析的样品及保留时间超过1天的样品,必须放在干燥器里存放。水泥及熟料样品必须用封口铁桶或带磨口瓶保存,并贴好包装留用封条。检验用生产样品存放周期见下表。

检验用生产样品存放周期

岗位名称 生料控制 熟料 比面积 样品名称 出磨生料 出窑熟料 出磨熟料粉、矿渣粉 出厂水泥、商品熟料 出磨水泥 出厂水泥 6、样品的处理

6.1样品必须按规定期限保存,熟料、出磨水泥、新灰3天强度出来后,经组长同意后,样品方可倒掉。出厂水泥密封样必须保存3个月以上,否则以重大质量事故处理。

6.2值班控制人员在分析和物检取样及抽查对比后方可倒掉。

6.3原料及生料样品按取样地点不同,分别倒回原取样点;生产控制组接班后倒前一天对应班次的留样;熟料及水泥样品按质量及品种的不同分别倒入手推车集中后送到水泥磨车间入磨处理。

抽检项目 细度 f-CaO 比面积、SO3 存放周期 1天 1天 1天 装包 物理检验 LOSS、SO3 LOSS、SO3 3个月 1天 1个月 化学分析 标准溶液专人管理和复标制度

1、标准溶液由化学分析组长配制、标定,并由配料主管复标,标定、复标数据必须详细记录。

2、标准溶液的最低贮存量为十个工作日的使用量,各组人员应根据使用情况适时提出标准溶液的配制要求。标准溶液的配置标定人员应根据各组的要求进行标准溶液的配制。

3、标准溶液按化学分析岗位工作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配制,配制标准溶液时,配制人员应先验证化学试剂的产品等级,确认试剂的有效性。标准溶液配制好后,必须放置一星期才能进行标定。

4、“标定”和“复标”标准溶液时,两人各作三次平行试验,每次平行测定结果的极差与平均值之比不得大于0.1%。两人测定结果平均值之差不得大于0.1%,结果取平均值,浓度取四位有效数字。

5、经复标后的标准溶液,用标准样品或标准物质验证其准确度,测定结果应符合标准规定的允许差要求,如超出允许误差时,应重新标定和复标。

6、滴定分析用的标准溶液在常温(17∽23℃)下保存,保存时间以复标日期为基准,酸、碱标准溶液不得超过一个月,其他标准溶液不得超过两个月。超过保存期限未使用完的标准溶液,必须进行重新标定后才能使用。重新标定按上述6.4、6.5条的规定进行 。

7、不常用的标准溶液,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标定。

8、经复标并验证合格后的标准溶液,由配制人员贴上标签,储存备用。标签应标明标定人、复标人、复标时间、有效期。

9、试剂标定和复标人员均应将标定的试验数据作好记录。 10、室主任每月应不定期抽查(至少一次)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情况,抽查结果应纳入对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考核。

水泥标准砂管理制度

1、水泥ISO检验方法用标准砂,必须在国家指定的ISO标准砂生产厂家购买。

2、 标准砂购回后存放在标准砂室,由物检组长保管,并做好入库、出库登记。标准砂的储存量不得低于30天的用量,由物检组长于每月10号前将采购计划交室主任审核,然后交给统计员汇总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转供应部组织采购。

3、存放标准砂的库房,必须保持干燥,防止受潮。搬运中要轻拿清放,防止破损。

4、标准砂使用前,应移至成型室,恒温至20±2℃,相对湿度不低于50%,并确认每包含量1350±5g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标准砂。

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1、化学试剂管理员

化学试剂由化学分析组长进行管理,并由配料主管负责监督。 2、购置计划

化学试剂管理员应根据检验工作需要,适时提出购置计划,计划应包括化学试剂的品名、规格、品牌、等级、执行标准、生产厂家、数量和需要时间;由化学试剂管理员于每月10号前将采购计划交室主任审核,然后交给统计员汇总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转供应部组织采购。

3、验收入库

采购的化学试剂由化学试剂管理员按购置计划书要求对化学试剂实施验收,验收合格的化学试剂入库时,应登记在《化学试剂登记卡》上。验收不合格时,退回供销部处理。

化学试剂登记卡

序号: 化学名称 生产厂家 分子式 生产日期 出库数量 等级 类型 姓名 库存量 姓名 日期 入库数量 姓名 4、储存

4.1化学试剂应储存在专用的药品室,室内要求干燥,通风良好,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晒、

调温等安全设施。室内温度控制在15~25℃。每天由化学试剂管理员检查一次。

4.2化学试剂应分门别类存放,存放在专用的橱柜内。一般化学试剂按盐类、酸类、碱类、有机试剂分类存放,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分开存放,重金属化学试剂和浓硫酸等危险药品应设专柜存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试剂,不得在同一存放区域存放。

4.3化学试剂的储存量,应根据实验用量多少确定,常用的化学用品储存6个月的用量。化学危险品储存3个月的用量。

4.4化学试剂的入库、发放应记录在《化学试剂登记卡》上。 4.5化学试剂管理员应每月进行一次化学试剂清查,并记录在《化学试剂的登记台帐》上。清查记录应报室主任审核。

4.6对超过有效期、泄露或破损的化学试剂,化学试剂管理员应及时向室主任申报处理,并记录在《化学试剂登记台帐》

化学试剂登记台帐

年 月 日

序号 化学名称 分子式 生产厂家 出厂日期 等级 进库量 出库量 回收量 试剂库存处理量 量 登记人: 审核人:

4.7储存化学试剂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4.8化学试剂的仓库旁,应配备消防器材。 5、领用

5.1化学试剂由分析岗位溶液配置人员根据需要领用。 5.2使用者要做检验项目以外的实验,所用的化学试剂需要经室主任同意后,方可领用。

5.3有剧毒和强腐蚀的试剂,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试剂,使用多少配置多少,剩余的化学试剂必须送药品室保管,由化学试剂管理员记录,室主任审核。

6、使用

6.1使用有毒气体、蒸汽的化学试剂都应在通风橱进行。 6.2使用新的化学试剂时,应掌握其物理、化学性质、危害性及使用方法后方可使用。

6.3实验产生的试剂残余倒入指定的地点,由化学试剂管理员每天及时处理。

6.4用过的化学试剂,能回收的由化学试剂管理员设法回收再利用。

6.5对较大浓度的废酸、废碱液要经过中和处理,直至6≤PH≤8后方可通过下水道排出。

6.6毒性较大的气体,必须经过吸收处理后排出。

检验与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化验室按照水泥产品标准和《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的要求,对出厂水泥检验以及生产控制检验所需仪器设备进行配置,仪器设备的性能应满足有关规定的技术标准,常用仪器设备应有备用件,在用仪器设备完好率应达100%。

2、检验仪器、计量器具应按《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检定。

强检仪器设备应由有关计量检定机构或水泥专用仪器检验校准机构按规定进行检定,并出具检定证书。

自检仪器设备应由各组自行组织检定,并建立检定记录。 3 、化验室的仪器设备要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使用过程中维修、检定、校验等记录及证书(复印件)。检定证书正本存放在档案室。

4 、检验与试验仪器设备应加贴表明其状态的标识。

5 、仪器设备的检定与维修,除规定由技术监督局进行者外,其它仪器由组长或主管组织检定与维护。检验岗位所属的仪器设备,由岗位操作人员保管使用,并加强维护,使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6、 严禁使用未经校准或检定不合格的仪器设备。

7、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先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在用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避免事故扩大。

8、化验室试验与检验仪器设备技术要求与计量检定周期见下表:

检验仪器设备 电子天平TD5000 箱式电阻炉(815±10℃) 箱式电阻炉(900±10℃) 箱式电阻炉(950±25℃) 电热恒温烘箱 水泥压力试验机 电动抗折试验机 水泥胶砂试体振实台 养护箱 温度计 电子天平AR2140 行星式胶砂搅拌机 净浆搅拌机 维卡仪 勃氏透气仪DBT-127 氟氯测定仪 火焰光度计 颚式破碎机 统一试验小磨 三联试模 圆模 雷氏夹 沸煮箱 0.08mm方孔筛 李氏比重瓶 化验室仪器设备检定表 测量范围 数量 检定周期 0~5000g 0~1100℃ 0~1100℃ 0~1100℃ 0~300℃ 0~300KN 0~500KN 15±0.3mm 20±1.0℃ 0~100℃ 0~210g 0~70mm 20~30℃ 1 1 1 1 1 3 1 1 1 1 1 2 1 1 2 1 1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备注 强检 强检 强检 强检 强检 强检 强检 强检 强检 强检 强检 强检 通检 通检 通检 通检 通检 通检 箱式电阻炉(800∽950℃) 0~1100℃ K:0.01~0.1mmol/L 1 Na:0.01~2mmol/L 6~20mm 1 48r /min 40×40×160 40mm -1.00~24ml 1 1 1 1 1 1 1 使用中维护 通检 使用中维护 通检 使用中维护 通检 使用中维护 通检 使用中维护 通检 使用中维护 通检 使用中维护 通检 使用中维护 通检 标准干筛 酸式滴空管 碱式滴空管 容量瓶 移液管 移液管 量筒 0~50ml 0~50ml 250ml 25ml 50ml 0~1000ml 1 使用中维护 通检 使用中维护 通检 使用中维护 通检 使用中维护 通检 使用中维护 通检 使用中维护 通检 使用中维护 通检

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

1、化验室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安排现有岗位人员参与其它岗位检验工作的培训,以确保人员顶、换岗时,具备新岗位所需的资格和能力。

2、化验室应按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每年底前,向综合部提出培训需求计划,并在每年2月底前制订出室内部培训计划,内部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考评方式和考评结果的处理方式,内部培训计划应经室主任审批后下发各组。

3、内部培训应包括:质量意识教育、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岗位作业技能提高、新方法、新技术讲座、作业文件培训等。

4、室主任负责组织参加综合部下达的公司内部培训和对外委托培训,并督促本室内部计划安排的培训。每次内部培训完成后,应按计划的安排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者应重新培训。

5、新进入化验室人员或换岗人员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所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才可独立上岗。

6、进入分析岗位和物理检验岗位必须经考核推荐和进行技术考试,择优选取,使技术全面,责任心强的员工进入技术较高的岗位。

7、室主任负责每月对各岗位组织一次统一操作,并作好记录,每次统一操作要求岗位人员全部参加,凡不参加者按室有关规定处理。统一操作考核内容见下表 。

统一操作考核内容

检验项目 岗位名称 水泥取样 化学分析 物理检验 原料 全分析 生料 全分析 煤粉 工业分析 熟料 全分析 全套物理试验 水泥 细度、比面积、SO3 MgO、SO3、CL-、不溶物、loss 全套物理试验 8、凡经两次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或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规定进行的业绩考核不合格者,应调离检验岗位。

9、化验室应建立员工技术档案,室主任应根据需要明确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员工技术档案内容包括:学历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培训与考核记录和业绩评价记录等。

检验原始记录、台帐、检验报告编制、审核制度

1、化验室各项检验原始记录、台帐、检验报告等的表式由质量体系管理文件(含程序文件、技术文件、工作标准或操作规程等文件)给出 ,上述文件未给出的,由化验室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法规制订,并按记录的管理的规定审批。

2、各种原始记录及分类台帐由相关岗位人员在检验的同时填写,填写时应做到及时、完整、准确,数据填写应使用钢笔或中性笔,字迹必须清晰,不许任意涂改。当记录人发生笔误时,应由记录人在笔误处划两条横线,在其上方写上正确的数字,加盖私章或签名,涉及出厂水泥或商品熟料的检验记录的更正应有化验室主任签字。

3、化验室对外出具的检验报告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检验报告内容应完整,所有检验数据均应来自于相应检验的原始记录,并按相应检验标准作出明确判定,检验报告均用微机打印,字迹清晰,并应经责任主管审核、报室主任(如室主任出差等不在时,应授权)或其授权人员批准。

4、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保持完整、清洁,不准在报表上乱画,原始记录由各岗位人员及时收存。各组原始记录按月装订成册,由专人保管。

5、对保管期为五年以上的台帐等类记录,如出厂水泥和商品熟料台帐等,应由统计岗位收集并装订整理后,按记录的管理的规定期限存入档案室,按规定期限保存。

6、质量统计报表分为日报、月报和年报,日报应于第二天上午做好,并传递给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对外质量月报要按统一表式于每月10日前,质量年报于下年2月15日前报有关主管部门。

7、所有台帐、统计报表均应由相关责任主管审核,对外报表均

应经化验室主任批准。

8、按月、季、年对过程产品质量和最终产品质量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分析报告。必要时,分析报告应包括根据分析结果提出的改进措施建议,报室主任和部门负责人。

9、室主任应及时审核统计分析报告,确认改进措施的可行性,并组织改进。

10、室主任对年度、季度质量分析报告,经审核后及时报部门负责人、公司主管领导和管理者代表。

化验室文件管理制度

1、参与编制与化验室业务范围内的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负责本室业务范围内的公司级其它文件的起草,并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2、根据化验室内部管理工作需要, 编制和发布化验室内部使用的文件,内部使用文件应按公司文件控制的规定编号、审批、发布和发放。

3、负责及时收集国家新的产品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并根据公司产品质量控制的实际需要,适时提出标准转化或体系文件修订要求。

4、公司发放本室使用的受控质量等管理体系文件和岗位工作标准时,由统计员集中领取,并按文件控制的规定填写文件使用岗位发放清单,经室主任确认后,将文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由持有人负责签收。本室内部制订的文件经批准发布后,由文件管理员填制文件使用岗位发放清单,经室主任确认后,由使用人领取并签收。文件管理员保存文件使用岗位发放清单。

5、当各岗位使用的受控文件更改或改版时,文件管理员应按规定领取并发放文件修改通知单或改版后的文件,并及时收回作废文件,以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6、对需要保存的作废文件,持有人应说明理由,提交文件管理员加盖“作废文件”印章后保存。文件合订本中的某文件作废时,作废文件的每一页均应加盖“作废文件”印章。

7、受控文件未经管理体系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复印、赠送和外借,文件持有人岗位发生变动时,文件管理员必须收回其持有的受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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