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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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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的基本方法

(一)查账法

按查账所涉及的会计资料的会计核算顺序分析,查账法有顺查法和逆查法。

\"# 顺查法

又称为正查法,是按照会计核算的处理顺序,依次对证、账、表各个环节进行审查的一

种方法。其主要特征:一是从审查原始凭证出发,着重审查和分析经济业务是否真实、正

确、合法;二是审查记账凭证,查明会计科目处理、数额计算是否正确、合规;三是审查会计

账簿,查明记账、过账是否正确,核对账证、账账是否相符;四是审查会计报表,查明报表各

项目是否正确完整,核对账表、表表是否相符。

顺查法的主要优点是审查全面而仔细,可以避免遗漏,作出较准确的审计结论。其缺

点是面面俱到,不能突出重点,工作量太大,耗费人力、时间太多。因此,该方法除

了用于

审计管理特别混乱、业务量很少的单位或已发现有严重问题的单位或特别重要、风险大的

审计项目外,其余场合一般不宜采用。

$# 逆查法

又称为例查法或溯源法,是按照与会计核算相反的处理程序,依次对表、账、证各个环

节进行审查的一种方法。其主要特征:一是从审查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出发,从中发现和

找出异常和有错弊的项目,据此确定下一步审查的重点;二是根据确定的可疑项目,追溯

审查会计账簿,进行账表、账账核对;三是进一步追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进行证证核

对,以便查明主要问题的真相和原因。

逆查法的主要优点是能从全局出发,从大处着手,抓住问题的实质,又可以节省人力

和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其缺点是不能全面地审查问题,易有遗漏,难以作出十分准

确的

审计结论。因此,除了对某些管理非常混乱的单位的审计,以及某些特别重要和风险大的

审计项目的审计不能采用外,其余场合均能采用。

%# 审阅法

第十三篇! 股份制企业财务审计管理制度·\"\"’&·

审阅法是指审计人员通过对有关书面资料的仔细阅读,来查明有关资料及所反映的

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理和有效的一种审计方法。审阅的内容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关

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审阅。其中会计凭证的审阅,一方面是形

式审查,查看原始凭证要素是否齐备,有无涂改迹象,有关人员的签章、财务专用章或收付

戳记等是否符合要求;另一方面是实质审查,查看摘要内容是否与实际业务一致,记账凭

证上有关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是否正常、业务活动有无异常,等等。在会计账簿的审

中,明细账和日记账是审查的重点,对容易发生错弊的账户如往来账、费用账等,审阅时应

特别予以关注。会计报表的审阅,主要审查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项目及数据的

增减变动有无异常现象,被审计单位的重大会计事项如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是否在报表

的附注中充分揭示等。另一类是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经济信息资料和相关资料。

审阅法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审计方法,是任何审计都需要运用而且是一开始就必须运

用的审计方法。通过审阅有关资料,可以收集审计证据,也可以为进一步审计提供线索。

但在应用审阅法时,应注意:一是同其他方法结合进行。如适当复核、核对有关数据资料

等,单纯地审阅有时是难以发现问题的;二是审阅资料的全部内容,包括资料本身应具备

的要素、有关文字说明和数字等;三是记录并适当分析发现的疑点和线索,必要时应随时

核实;四是运用一定的符号来表明哪些资料已进行了初步审查。

!\" 复核法

又称复算法或验算法,是指通过对有关数据的重新计算来验证数据是否正确的一种

审计方法。被审计单位的书面资料中有许多数据是通过一定运算求得的,可能因工作人

员的疏漏或者故意舞弊而造成数据失真。这种失真通过一般的审阅不易发现,必须进行

复核。复核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会计数据的复核。其中会计凭证的复核,主要复核

原始凭证上的数量、单价与金额的计算,涉及到多个项目的原始凭证要复核其合计数;对

于自制的付款凭证如工资结算单,应逐项复核;复核转账凭证上的金额计算,如材料成本

差异、递延资产的摊销、固定资产折旧等。会计账簿的复核,主要复核明细账、日记账、总

分类账的借方、贷方发生额合计数的计算,复核各账户余额的计算,特别是现金日记账和

有关实物明细账的余额计算,复核各有关明细账余额合计数的计算等。会计报表的复核,

主要复核资产负债表中的小计数、合计数的计算以及各有关净值项目的计算,如固定资产

净值、应收账款净值等;复核现金流量表、成本表以及其他各种补充资料中有关指标的计

算。二是会计数据以外的其他数据的复核,如统计资料、计划预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定额

资料中有关数据的复核。

审计人员在运用复核法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要善于抓重点。一般来说,只对

那些对审计目标有较大影响的或是认为有疑点而应进一步澄清的数据进行复核;二是要

小心谨慎,不能放过任何一点细微的差异。三是应运用一定的符号,以便识别哪些项目已

被检查。

#\" 核对法

核对法是指在书面资料的审阅、复核的基础上,将书面资料的相关记录之间,或是书

面资料的记录与实物之间,进行相互勾对,以验证其是否相符的一种审计方法。其主要内

·%%!$· 最新股份制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全书

容有:一是证证核对,是原始凭证与相关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与汇总

记账凭证之间的核对,如商品验收单与购货发票上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是否

一致;记账凭证所记载经济业务的内容、金额及附件数是否与所附的原始凭证一致;汇总

记账凭证的金额、科目、记账方向是否与记账凭证一致等。二是账证核对,指原始凭证或

记账凭证与账簿记录之间的核对,主要核对账簿的记账日期、摘要、会计科目、金额及借贷

方向等与原始凭证或记账凭证是否一致,有无遗漏现象或重复现象。三是账账核对,指总

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及它们之间的核对,如根据某些总分类账与其所统驭的明细分类

账,

核对双方的发生额和余额是否一致等。四是账表核对,指账簿记录与报表的有关数据相

核对,以账簿记录为依据,核对报表中各数据的来源是否与账簿记录相一致。如“货币资

金”项目的数据是否与“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账户的余额之和相一

致等。五是表表核对,指核对不同报表上的相同项目或相关数据是否一致,即核对各报表

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如“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应与“利润分配表”项

目金额一致。

审计人员通过对相关资料之间的相互核对,来发现可能存在的种种问题。在运用核

对法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核对前,应确保相互核对的各种资料本身的可靠性。否

则,通过核对获取的证据是不可靠的。因此,运用核对法时,需要结合使用其他方法。二

是应运用一定的符号,以便能识别哪些内容已核对或核对了几次,有无疑问等。三是对核

对中发现的差异、疑点和线索,应予记载并分析,以便进一步查清有关问题。四是根据具

体情况确定核对方式,最好由一人核对,以防产生差错。

审计人员通常结合使用审阅法、复核法及核对法。具体地讲,在审阅时对有必要复核

的有关数据指标,运用复核法进行复核,以消除计算错误,然后再同有关资料进行核对。

这样边审阅、边复核、边核对,既容易发现问题,又能提高工作效率。

!\" 调节法

指在审查某个项目时,通过调整有关数据,从而求得需要证实的数据的方法。如对银

行存款实存数额的审查,通常运用调节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企业单位与开户银

行双方所发生的“未达账项”进行增减调节,以便根据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来验证银行存款

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又如,当盘存日同书面资料结存日不同时,结合实物盘存,将

盘存

日期与结存日期之间新发生的出入数量用来对结存日期有关财产物资的结存数进行调

节,以验证或推算结存日期有关财产物资的应结存数。

#\" 分析法

分析法指通过对被审项目有关内容的对比和分解,从中找出各项目之间的差异及构

成要素,以揭示其中有无问题,为进一步审计提供线索的一种审计方法。审计工作中一般

采用的分析法,主要有比较分析法、平衡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等。其中:比较分析法是指直

接通过对有关审计项目之间的对比,来揭示其中的差异,并分析判断其差异形成的原因及

有无异常、经济活动是否合理和有效的一种分析方法。按对比时所采用的指标不同,又有

绝对数比较分析和相对数比较分析两种。平衡分析法,是指根据复式记账原理和会计制

度的规定,以及经济活动之间的内在依存关系,对应该存在内在制约关系的有关项目

进行

第十三篇’ 股份制企业财务审计管理制度·&&%$·

计算或测定,以检查制约关系是否存在并揭示其中有无问题的一种分析方法,因素分析法

是用来计算几个相联系的因素对某一综合经济指标影响程度的一种分析方法。

!\" 推理法

推理法指审计人员根据已经掌握的事实或线索,结合自身的经验并运用逻辑方法,来

确定一种审计方案并推测实施后可能出现的结果的一种审计方法。推理法与分析、判断

关系密切,通常将其合称为“分析推理”或“ 判断推理”,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辅助审计方

法。推理法一般经过恰当分析、合理推理及正确判断三个步骤,通过推理,可以帮助审计

人员从众多的问题线索中,理出头绪,明确进一步审查的方向,使工作少走弯路。

(二)财产清查法

#\" 盘点法

又称盘存法,是指通过对有关财产物资的清点、计量来证实账面反映的财物是否确实

存在的方法。它包括直接盘点法和监督盘点法。直接盘点法是指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检

查时,通过亲自盘点有关财物来证实与账面记录是否相符的一种盘点方法。监督盘点法

是指在盘点有关财物时,审计人员不亲自盘点,而是通过对有关盘点手续的观察和在场的

监督,来证实有无问题的一种盘点方法。审计人员多数采用监督盘点法。由于财产物资

易被贪污并被用来掩盖弄虚作假的舞弊行为,作为资产的所有者十分关心财物是否完全

完整。因此,通过盘点法确定财产物资的实存情况非常重要。

盘点法一般经过盘点前的准备工作、实施盘点和盘点结果的确定三个步骤。

首先,盘点前的准备工作:一是确定盘点内容。由于被审计单位财产物资种类繁多,

全面盘点的可能性很小;而且从现代审计方法和审计的一般要求来看,没有必要进行

全面

盘点。因此,盘点的内容一般确定在重要的、容易发生短缺的、收发业务内部控制比较弱

的项目上。二是确定盘点人员。盘点人员一般由被审计单位安排,但审计人员应根据审

计目的的要求提出适当的建议。在盘点人员中,至少要有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实物保管

人和两名审计人员。三是选择恰当的盘点时间。对规模较小的盘点,一般以不影响工作

正常进行为准,宜选择在每天的业务终了后或业务开始前。规模较大的盘点,一般应在会

计期末进行。

其次,实施盘点即清点数量,确认质量及所有权。盘点的常用方法是使用盘点单,即

在作为盘点内容的财物上贴挂编号控制的盘点单用来登记结果,盘点后将盘点单中的有

关资料汇总,登记于财物盘点表中。在实施盘点时,审计人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对

存放多处的同类物资应同时盘点;若不能同时盘点,则未盘实物的保管应在审计人员的监

督下进行,以防止有关人员挪动财物的位置,发生重盘和漏盘现象。二是对一般财物的盘

点,审计人员应在场监督;对于特别重要的财物盘点,审计人员除了监督、观察外,还应进

行复点,如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贵重物资的盘点等。三是采用监督盘点时,审计人员应

根据观察盘点的情况进行适当的抽点,抽点的样本至少应在#$% 以上;在分析抽点结果

时,不仅对数量上的错误,而且对财物的编号、规格、计量单位及其他方面的错误都应注

·##&$· 最新股份制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全书

意。

最后,编制盘点表,确定盘点结果。盘点结束后,审计人员将盘点单收集后按编号顺

序排列,注意有无缺号、重号,并编制盘点表,然后将工作底稿中记录的抽点结果与盘点表

核对,确定盘点质量及结果。在确定盘点结果时,审计人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查询

有无外单位的财物,并通过审阅合同、记录及函证等方式对这部分财物的所有权予以证

实。二是参加盘点过程的所有审计人员都应编制工作底稿,列示抽点的范围和数量比例,

说明应注意的问题,并对这次盘点是否按照审计计划的要求进行表示意见。三是如果盘

点日与结账日不一致时,应进行必要的调整。结账日账面应存数! 盘点日账面应存数\"

盘点日与结账日之间的发出数# 盘点日与结账日之间的收入数;结账日实存数! 盘点日

实存数\" 盘点日与结账日之间发出数# 盘点日与结账日之间收入数。其中,这两个公式

里的期间发出数和期间收入数,只有在审计人员确认正确时,才能用来调整。

$% 函证法

又称函询法,是指审计人员直接致函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对方回函情况来验证有关

被审事项真实性的方法。函证法有广泛的用途,既可用于有关书面资料的证实,也可用于

有关财产物资的证实。但被函证单位与被审计单位存在很大依赖,或是被审计单位与被

函证单位故意串通的情况下,函证法将是无效的。使用函证法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首先,科学选择函证方式。函证方式有两种即积极函证和消极函证。积极函证要求

对方无论函证的内容对错都应复函答复;消极函证只要求对方在不同意函证内容时才复

函。一般情况下,以下事项应采用积极函证方式,否则应采用消极函证方式:一是重要的

业务事项。“重要”是指该业务事项的金额大或该业务事项涉及的问题性质严重。二是

内部控制比较薄弱的业务事项。为该事项错弊的可能性大,若采用消极函证方式,如果对

方不复函,审计人员据此认为函证内容正确,会造成审计工作失误。三是审计人员认为存

在疑点较多的事项。相比较而言,积极函证的结果更为可靠,但消极函证有利于节约审计

费用。至于在何种情况下选用积极函证或消极函证,一般视函证业务事项的具体情况而

定。

其次,正确设计与填写函件的内容。审计人员只有正确设计并填写函件,才能获得所

需材料。设计和填写函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函证的内容如原始凭证名称、日期、事

项摘要、账面余额等要按照被审计单位的账面记录填写,不能填错。二是要说明函证的目

的及具体要求。采用积极函证方式时,应要求对方签署本函副本并加盖公章后直接寄审

计人员规定的地址;采用消极函证方式时,应注明“如有出入,务请来函说明”等文字。三

是在函件上加盖审计组织印章;发函的审计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应签字;注明发函日期及复

函的截止日期。

最后,严格控制函证过程。审计人员要严格控制从设计填写函件到收回函件的整个

过程,以保证复函的质量。控制内容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所有的函件应由审计人员亲自填

写和投递,避免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借机更改截留;函证范围、对象、方式及回函的地址应

对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人员保密,以防被审计单位临时采取补救措施;对函证事项和复函的

单位开列清单,并做好相应记录。二是从函件发出日起应注意查收复函和退回的函件。

第十三篇( 股份制企业财务审计管理制度·&&’&·

对无从投递的退回函件,应仔细分析,了解原因。三是采用积极函证方式时,如未能在规

定期限内收到答复函时,应采用其他措施,或是再次发函,或是亲临核实。

!\" 询问法

是指审计人员直接找有关人员进行面谈,以获得必要的资料或对某一问题予以证实

的一种审计方法。按询问对象的不同,分为询问当事人和询问知情人;按询问的方式不

同,分为个别询问和集体询问。询问法的应用场合十分广泛,既可用于对被审计单位

有关

情况的一般了解,也可用于审计证据的落实,同时还可用于收集对某些书面资料或财产物

资进行证实时的补充证据。使用询问法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审计人员应有两人以

上在询问现场,以相互牵制。二是合理选择询问方式,以获取有用的信息资料。一般地,

对较重要的问题采取个别询问的方式;对性质一般的问题采取集体询问的方式。三是正

确使用询问策略和询问技巧,因势利导,使被询问者能主动地、切中要害地提供有关情况。

四是应作好询问记录,并在询问完毕后交被询问人审阅并签名,以明确责任。

#\" 观察法

是审计人员根据需要亲自到工作现场进行实地巡视,来获取有关证明材料的一种审

计方法。它主要用于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测试及有关财物保管方面的调查。具体地讲,

包括以下内容:观察业务处理程序及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到仓库或外存物资地点观察

有关

的物资保管情况;到施工工地观察实际的建筑规模、施工质量和建筑材料的保管领用情

况;外借的场地、设备是否确实需要等等。采用观察法时,审计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警觉,

否则就难以发现问题,也难以获取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 鉴定法

是指由于对被审事项的鉴别超出了审计人员的能力范围而邀请有关专门人员、运用

专门技术对被审事项进行确定与识别的一种审计方法。例如,对书面资料真伪的鉴定;实

物性质、质量、价值的鉴定以及经济活动的合理性、有效性鉴定等等。运用鉴定法应注意

以下几方面:一是被邀请的专家必须具有独立性,即与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没有任何利害关

系;二是鉴定时间、内容及鉴定单位或人员应对被审计单位及当事人保密,防止当事人采

取补救措施。三是鉴定的单位及人员应在鉴定报告上签名盖章,以明确责任。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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