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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安全保卫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来源:易榕旅网


作者:冯巧丹 罗丽南 吕志平

摘要 当前我国高等院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激励存在着激励机制完全没有建立,或者激励的 方法 、手段不尽合理,业绩评价方式不 科学 ,业绩评价方式不够科学,激励力度不够、赏罚不当等 问题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是安全保卫组织负责人不够重视激励机制,对激励机制的建立缺乏可靠依据。没有设立用于激励的专项经费,保卫组织对激励机制的认识还存在误区等原因造成的。因此,必须尽快完善和改革高等院校安全保卫工作激励机制。 关键词 高校安全保卫;激励机制;存在问题;成因 随着我国高等院校的各项管理工作日趋完善,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自主性也在得到加强。无论是管理体制还是运行机制都较改革开放以前更加顺畅、灵活,更加适应市场 经济 的环境。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 发展 ,各高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在改革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难题也越来越多,其中安全保卫激励机制就存在许多不健全、不合理、不科学的问题, 影响 着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一直以来许多高校保卫组织的领导、干部以及安全保卫部门的专家、学者对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探讨、 研究 都把视角聚集在如何加强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方法、措施上,而极少放到安全保卫激励机制上。因此,很有必要认真、系统地 分析 高校的安全保卫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以便采取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高等院校安全保卫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高等院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激励机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影响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激励机制还未真正建立 当前.一些高等院校的安全保卫组织在开展安全保卫工作时,往往是注重工作目标的确立、任务的制定及纪律的约束,而忽视了保证工作目标实现的激励机制的建立。也就是说仅强调安全保卫工作人员认真按照工作目标努力完成任务,而不考虑如何对出色、超额完成职责任务的人员的褒奖、激励的一整套机制的建立。这些保卫组织往往只在保卫人员的年终 总结 时,象征性地发一份奖金。只要不违法违纪,不被处分、辞退。那么人人都会有份。尽管为了显示不是“大锅饭”,也大多是“轮流坐庄”地评出几个“优秀”分子。但这些“优秀”分子的评选并没既定的标准。随意性很大,根本形成不了有效的激励机制,

也促进不了工作积极性的发挥。据不完全统计, 目前 全国有80%高校的安全保卫组织还未真正建立起完整、有效的安全保卫工作激励机制。 (二)激励方法、手段不尽合理 某些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激励方法大部分是以一般的薪酬制度代替了激励制度,这种不合理的薪酬制度模式表现为: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奖金。它的不合理有三个方面:一是基本工资的确定,只注重工种的重要性和技能难度,而忽略了工作强度和环境状况等其他因素。另外,基本工资确立后。提升工资机会极少,不利于促进安全保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工龄工资是按安全保卫人员的工作工龄而增加,从表面上看,是一条为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增加基本工资的途径,以便留住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广西的高校安全保卫组织几乎都是采用此薪酬制度。但是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对以上办法并不认同。他们认为这种工资只是时间一到、人人有份的补偿,对勤奋进取和平庸度日的安全保卫工作人员一律同等对待,致使安全保卫工作人员间缺乏竞争,这是一种变相的大锅饭。而且对初到工作岗位的高素质安全保卫工作人员造成消极影响,使他们认为想增加薪酬只有靠熬日子了,他们只能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即使有的高校安全保卫组织制定了一些激励的规定,也是拉不开档次,体现不出各个奖励等级及奖励与不奖、处罚与不处罚的区别,同样形成不了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 (三)业绩评价方式不够科学 在已经初步建立了激励机制的高校安全保卫组织中,也存在着许多不科学之处。首先,考评的方式基本上还是以定性考评为考核标准。不少高校的保卫组织在对保卫人员的月终、年终工作或各种专项工作的考核时,大多还是停留在以前的以定性评价为考核标准,而没有制定出对各项工作指标以量化形式来衡量业绩的考核标准。如:《广西医科大学保卫处对校卫队员奖励办法》第五条:“由于执勤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发现正在作案的案犯,虽未能抓获,但有效地保护了学校及师生员工的财产,可给予适当的奖励,价值重大者给予特殊奖励。”这样的奖励条文显得过于笼统,不利于激励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其次,激励机制的评价项目不齐全。不少高校安全保卫组织在对保卫人员的工作业绩考评时,所制定的考评项目较少,只有大项目,没有小项目,而且有些大项目也不齐全。对开展安全保卫工作中所有的各项参与因素没有充分考虑,致使一些应当纳入考评项目中的 内容 没有被纳入,如:考评项目中往往只有巡逻、值班、守护、

抓案犯等具体的工作内容、措施,而没有把 学习 训练、工作环境、工作危险性以及管理水平等内容考虑进去。导致安全保卫人员的所有参与在安全保卫工作中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合理的、公平的评价认可,甚至没有得到回报、奖励,这大大打击了安全保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激励形式单一,缺乏多样性 至今,高校的安全保卫组织对保卫人员的奖励,一直沿习这些年来的物质奖励形式,就是发点奖金万事大吉了。这些奖金多的有几百或上千元,少则几十元,年年如此,没有新意。对其他可以使用的激励形式没有使用,例如:没有获得奖励的可以给予表扬、通报表扬,获得奖励的可以给予带薪休假、加薪金、购买各类保险、晋级、晋职、免费保送高级业务培训等形式相当缺乏。尽管保卫人员拿着那点所发的奖金也不“烫手”,但年年如此,就会造成“心理疲劳”,再也激发不起太大的工作积极性。当他们一旦发现还有其他工作岗位比现在的工作岗位更有吸引力或者有更多的激励形式。那么安全保卫工作人员便会出现“跳槽”、“炒鱿鱼”或者在原地“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据我们的问卷调查统计数据显示:有85%的高校校卫队员,不愿意把这项工作作为终身职业,认为此职业无前途。68%的高校保卫组织的校卫队人员普遍存在只从事6—10个月的时间就“跳槽”或被“炒鱿鱼”的现象,其中很大部分的原因就是保卫组织没有什么激励制度,激发不起他们的工作兴趣和积极性,使他们“厌工”、“弃工”,另谋高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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