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小铭
来源:《经营管理者·中旬刊》2016年第08期
摘 要:互联网金融是随时代发展而形成的一种新型金融业态,是互联网平台与金融的有效结合。了解其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风险可有效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衍生出的一种创新的金融参与形式,其核心是基于互联网思想和技术的金融衍生模式。互联网金融具备了分享、协作、自由、平等、普惠和民主的特点,个人的金融价值及需求可以在互联网金融中得到放大和契合,互联网金融指出了在信息技术时代下未来金融的发展方向,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互联网金融的现状
1.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发展化。2013年-2015年是中国互联网爆发式增长的阶段,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初始模式为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化。借助互联网平台和技术优势,传统金融显示出了更加高效、便利、直达终端的服务特点。借助互联网媒介,传统金融在支付形式、交易成本、客户体验等方面都有了重大的改善。互联网金融具备了支付优势、流程优势、普惠优势和整合优势。在互联网领域金融的发展范围更为宽广,服务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在互联网不断发展的趋势下,银行业与保险业都发生了重要的变革。各大银行都针对当前的发展环境制定了相应的发展战略包括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拓展小贷业务、开展互联网营销等,主要体现在网络银行和直销银行的模式拓展,这些都在为银行未来发展的电子化和虚拟化奠定基础。保险业在互联网的冲击下同样也发展了巨大的变革,保险业正在向着网上咨询服务、投保销售、网上理赔的模式进行发展。借助互联网的虚拟特性和强大的数据资源,互联网保险逐步实现运营成本低、无时空界限、互动性强等目的,其发展将线上及线下的资源进行了有效的整合,真正实现了传统保险业的互联网发展。
2.支付体系的创新。支付环节是闭环流程,贯穿整个经济活动,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大环境中,依托计算机技术、无线通信技术的互联网支付手段发生了革新,逐步衍生出了新的支付方式——第三方支付。当前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包含两类,第一是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模式,第二是依托电子商务的第三方支付模式。当前第三方支付在我国发展迅速,具有支付牌照的公司达到了近300家,在诸多第三方支付企业中阿里巴巴和腾讯占据绝对优势。第三方支付不仅仅是金融发展创新的重要表现更是未来金融支付体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部分。
3.电商金融。电商平台的建立在促进消费者消费行为、消费方式等方面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互联网背景下的电商发展显示出了一定的特点,包括发展速度迅猛、交易成本低、信息系
统逐渐完善等。我国电商金融的代表主要包含了电商平台模式和供应链金融。电商提供金融服务的模式特点主要包含了价值定位、关键业务、客户定位、核心资源能力。其目标旨在针对小微企业及个人提供合理的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的关键是电商有效地整合了上下游企业,有效控制整个业务流程风险,形成产业链生态体系。京东就是供应链金融的代表,其一方面利用整个平台获得大额授信及担保,另一方面向供货商提供信贷,有效解决资金、存货问题。在整个金额链里,其承担了受托人的角色。
4. P2P、众筹金融。传统意义上的P2P(peer to peer)是个人对个人的一种借贷行为,它并不借助任何机构,因而这种借贷行为只能发生在一定的个人交际范围内。随着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当前的P2P需要借助第三方互聯网平台,这样互联网P2P应运而生。P2P包含了三个当事人:借款方、投资人、平台。其模式具有覆盖面广、信息透明、门槛低、业务流程简化、借贷费用低的特点。当前的P2P业务模式涵盖了以下几种:第一,纯线上模式,该模式所有业务流程均为网络化,对于信用的审核评估等也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一般用于借贷额度较小的借贷行为。第二,债权转让模式,该模式下整个信贷过程中转移的标的是债券,因而具有信息不透明的高风险。第三,担保抵押模式,该模式下要引入担保方或借贷人一定资产证明以降低信贷风险。同时带来了则是整体借贷流程的延长及借贷成本的增加。第四,O2O模式,该模式将投资人和借款人渠道拆分,可进一步扩大信贷规模,但割裂了完整的业务流程,这对于风险的控制极为不利。第五,P2B模式,该模式主要是个人向企业借款,其单笔借款金额巨大,但其拥有详尽的信用评估和调查,可有效控制风险。众筹金融是典型的双边市场,集合了筹资人、出资人和众筹平台。众筹的出现进一步激活了市场,使得人人都有机会成为投资人,出现了草根投资现象。投资人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在众筹平台上选择适合的项目进行投资,可以说众筹金融平台是一个售卖创意项目的平台。众筹金融具备了以下几个特点:传播性、互动性和高效性。当前的高度发展使得众筹项目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项目涉及了旅游、动漫、食品等领域。当前众筹金融可以分为公益众筹、回报众筹、产品众筹、股权众筹、产权众筹等形式。众筹金融的出现有助于创新项目的实现,与当前国家经济发展政策相一致。互联网金融的众多模式其基因相似,即服务海量用户、关注个性化需求、重视创新、重视用户体验、重视草根群体。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有效的弥补了传统金融的不足,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符合了我国当前金融改革的大趋势。在初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发展速度快、发展规模大,相关配合的政策、监管环境等还未落实到位,互联网金融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定的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互联网技术的新型业态,其风险不仅包括了传统金融固有风险(信用风险、产品风险、道德风险),同时还包含了互联网追求速度、依赖技术这种特性所带来的风险。具体表现如下:
1.数据的获取来源与真实完整性。数据是进行用户评价和审核的基础,在我国征信系统不完善,个体信用数据库不健全且无统一标准的前提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则就成为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关键和潜在制约。
2. 技术的不完善与缺陷。互联网金融最大的特点了成本低、效率高,但这些与数据处理的自动化技术紧密联系,可以说技术实现的合法性、合规性是决定产品风险的关键。
3.对于技术的过分迷信和依赖。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带来的是更高效便利的金融服务,但过分依赖技术,忽视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就会使得互联网金融发展越来越狭隘。
4.网络与信息安全。互联网金融从最初的产品设计到最终的购买服务都要依托于网络,高度发达的网络为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较高的风险,黑客的入侵、数据的非法篡改等都对整个金融全流程产生了极大的危害。不同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也有着其自身风险。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风险——风险首先是在于网络安全风险。第三方支付主要是通过网络支付系统完成整个支付过程,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是影响第三方支付的关键因素;基于第三方支付的特性,会出现资金滥用和资金沉淀的风险,产生资金池,其对于交易资金的暂时保管职能未来可能会衍生出交易风险和道德风险。由于当前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相应法律还未完善,当前第三方支付平台主要承担的是支付功能,但在实际过程中其往往具备了类似于银行的性质,这一点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针对资金的正确使用和保管还处于空白状态。P2P、众筹存在的风险——P2P在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资人方面,对于资金的来源监管、违约情况以及资金沉淀过程中的违规使用等都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另一方面是借款人方面,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借款人会存在非法集资、利息自由化以及隐私公开化的风险。众筹金融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知識产权的保护以及信用环境发展不良的法律风险;第二是相应的审核标准、准入体系以及大数据库建立尚未成熟;第三资金流向、使用监管缺乏相应保障。面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高频的交易方式和灵活的交易结构特性监管层应从金融实践角度完善制度建设以制约潜在风险的发生,配合技术层面对网络安全等的基础设施进行保障,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准入标准等规范化要求,还要在交易结构层和权力契约层面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从操作风险、道德风险、法律风险等角度加以综合权衡,使未来互联网监管向着技术监管、程序监管、事实监管、规则监管和信息监管等多方面发展,以防止恶意竞争、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行为和其他涉及金融体系安全和稳定的风险。 参考文献:
[1] 王微.浅析第三方支付平台[J].知识经济.2016(09). [2] 张扬.互联网金融之辨析[J].财贸经济.2015(01).
作者简介:刘小铭(1987—),学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学员,研究方向:公司金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