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环境监测管理工作,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及时掌握公司环境保护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污染物的监测管理。 第三章 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环境因素内部检测、委外检测和协助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测,以及做好对各部门日常环境监测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质量检验部协助做好内部环境保护相关的检测。
第五条 相关部门是环境监测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执行本制度中的规定。
第四章 监测内容与要求
第六条 xx废水处理回用水水质监测
1、 xx废水处理回用水水质为内部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天一次。 2、 xx废水处理回用水水质监测因子为:COD、pH、Pb、Zn、Cu等。
执行标准为:《xx废水处理回用水水质标准》。 3、 负责水样采集、送样。
4、 质量检验部负责化验,并及时将化验结果报xx和安全环保部。 第七条 生活废水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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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活废水为外部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年一次。
2、 生活废水监测因子为:pH 、COD、NH3-N、SS等。执行标准为:《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3、 安全环保部负责外部监测的协调。 第八条 废水排放口水质监测
1、 废水排放口水质监测包括内部监测和外部监测,内部监测频次为
每月一次。外部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
2、 废水排放口水质监测因子为:COD、SS、pH、铅、锌、铜、镉等。
执行标准为:《xx排放标准》。
3、 安全环保部负责内部检测的水样采集、送样。质量检验部负责化
验,并及时将化验结果报安全环保部。 4、 安全环保部负责水质外部监测的协调。 第九条 废气监测
1、 废气包括:破碎除尘器废气、筛分除尘器废气、无组织废气。废
气为外部监测,频次为每年一次。
2、 破碎除尘器废气、筛分除尘器废气监测因子为:颗粒物。执行标
准为:《xx排放标准》。
3、 无组织废气监测因子为:铅及其化合物。执行标准为:《xx排放
标准》。
4、 安全环保部负责外部监测的协调,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第十条 厂界噪声监测
1、 厂界噪声监测包括内部监测和外部监测,内部监测频次为每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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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外部监测频次为每年一次。
2、 执行标准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3、 安全环保部负责内部监测和外部监测的协调。 第十一条 厂界周边土壤监测
1、 厂界周边土壤监测为外部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年一次。 2、 厂界周边土壤监测因子为:铅、锌、铜、镉。执行标准为:《土
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 3、 安全环保部负责外部监测的协调。 第十二条 辐射监测
1、 辐射监测包括内部监测和外部监测,内部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
外部监测频次为每年一次。
2、 监测内容为:X-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执行标准为:《含密封
源仪表的发射卫生防护要求》GBZ125—2009。 3、 安全环保部负责内部监测和外部监测的协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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