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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猫鼠

来源:易榕旅网


狗猫鼠

从去年起,仿佛听得人说我是仇猫的。那根据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猫》;这自然是招供,当然无话可说——但倒也不介意。一到今年,我可有点担心了。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笔墨,写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搔着痒处的时候少,碰着痛处的时候多。万一不谨,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因为这些大角色是不好惹的。怎地不好惹呢?就是怕要浑身发热之后,做一封信登在报在上,广告道:“看哪!狗不是仇猫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这“逻辑”的奥义,即在用我的话,来证明我到是狗,于是而言说,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字不错。这些既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千等等,自然就不错了。

我于是就间或留心着查考它们成仇的“动机”。这也并非敢妄学现下的学者以动机来褒贬作品的那些时髦,不过想给自己预先洗刷洗刷。据我想,这在动物心理学家,是用不着费什么力气的,可惜我没有这学问。后来,在覃哈特博士(Dr.O.Da″hnhardt)的《自然史底国童话》里,总算发见了那原因了。据说,是这么一回事:动物们因为要商量要事,开了一个会议,鸟、鱼、兽都到齐了,单缺了象。大会议定,派伙计去迎接他,到了这差使的就是狗。“我怎么能找到那象呢?我没有见过,也和他不认识。”他问。“那容易,”大众说,“他是驼背的。”狗去了,遇见一匹猫,立刻拱起脊梁来,他便招待,同行,将弓着脊梁的猫介绍给大家道:“象在这里!”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从此以后,狗猫变成了仇家。

日耳曼人走出森林虽然还不算很久,艺术文学却已经很可观,便是书籍的装潢,玩具的工致,也无不令人心爱,独有这一篇童话,却实在不漂亮:结怨也结得没意思。猫的弓脊梁,并不是希图冒充,故意摆架子,其咎却在狗的自己没眼力。然而原因也总可以算作一个原因。我的仇猫,是和这大大两样的。

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样严。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然舒适自由,可是?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它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辨话。虫蛆也许是

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鸣清高;?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就没有竖过“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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