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和上级有关机械动力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公司设备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工作。
第二条负责全公司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和维修计划的编制、上报、落实。
第三条负责新设备(包括配件)的选型、购置和验收,办理出入库手续、建立设备档案资料并归档。
第四条负责设备小修、中修计划的配件审批工作。 第五条负责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校验、建档工作。第六条负责试验设备、计量仪器的校验、建档工作。
第七条负责设备岗检和定期检查,组织冬季设备防冻防凝工作。
第八条负责废旧设备的处理工作。
第九条负责大型设备对外租赁和合同的鉴定工作。 第十条负责公司设备总台帐、设备合同台帐及有关报表上报。
第十—条负责设备事故的上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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