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泳池治安保卫制度

来源:易榕旅网


泳池治安保卫制度

(一)

明确职责:所有岗位制定职责。在岗人员必须以岗位职责为标 准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要奖励,对违反安全职责的要处罚,建立健全奖罚制度。 (二)

安全工作的重点在泳池内。救护员以岗位职责为标准定岗,游

泳池水面安全分片到岗,安全责任落实到各救护岗位的具体救护员,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

建立游泳池开放安全工作管理例会制度。月度组织有关人员专

门安全工作的情况开会,时间不在长短,主要解决实际问题,并记录在专门的日记本上,此项工作由具体负责管理工作的人员负责。 (四)

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日记录制,救护岗位记录、寄存岗位记录、

池水卫生记录、水处理记录、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等。 (五)

为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保障重点岗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救护

人员、寄存人员、水处理工、守门员都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六)

在游泳池各区域醒目位置安放各种游泳规定警示牌、安全警示

牌、有关游泳制度标牌及公共设施标志牌,并向游泳者宣传游泳常识和有关游泳的安全知识及规定,提高游泳者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七)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市游泳场所管理办法”规定,配备足量

合格的专职救护员,并取得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后,着装、持证上岗。

(八) (九)

现场救生器材齐备、到位,放置符合要求。

设备安全运行管理配备专人负责,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标准操作执行,做到职责清楚。要求办证上岗的岗位,全部办理相关证件。建立相应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十)

应急措施:配置现场处理轻微受伤的药箱和人员,遇紧急情况,

采取就地抢救和联系急救机构相结合的抢救措施。

(十一) 保障游泳池水卫生,清澈见底,给游泳安全工作提供良好的环 境。池水处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消毒、净化,并取得卫生监督机构检验合格。

(十二) 泳池负责人应经常巡视游泳池开放管理工作,发生安全问题, 应立即采取措施提出整改,并检查解决结果,要有记录在案。对各岗位有记录的应经常检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