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短期投资 ①购入
借: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X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注:收到购入时的现金股利、债券利息 借: 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②收到持有时期内的股利或利息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短期投资-股票/债券X ③转让、出售 借:银行存款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股/债X 贷: 短期投资 -股票/债券X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出售股/债X]
2长期股权投资投资 (1)取得
①以现金资产投资同上 ②以非现金资产投资(见后) (2)成本法
①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同取得 ②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 I投资年度以前 借:应收股利-股利收入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II投资年度 i属于投资前的 借:应收股利-股利收入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ii属于投资后的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III投资年度以后(按公式计算)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在实际业务中,因“应收股利”固定,可先计算“长期股权投资”,再通过计算即可得出“投资收益”
(3)权益法
①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同上 ②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i取得时确认
借:长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贷成本 贷:银行存款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股投差额] 贷:[长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成本] ii摊销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差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差额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③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的处理 I净利润
i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 ii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企业(实际数) 贷:长股权投资–企业–损益调整
II净亏损(以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减至零为限)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损失 贷:长股权投资–企业–损益调整
注:以后被投资单位又实现利润,先冲减未减记长期股权投资的余额,若还有多余再恢复其账面价值,恢复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损益调整 (确认的损益-未减记的)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 ④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化的处理 i投资单位会计处理
借:长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准备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捐赠物价值*(1-33%)*持股比例)
注:如被投资单位接受现金捐赠,则不须交税。
ii投资单位出售该项股权时,可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股权投资准备“转入“其他资本公积”
(4)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 ①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I转换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成本 长股权投资–企业–损益调整 II以后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 i属于已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ii属于尚未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 借:应收股利 带:投资收益
III对中止采用权益法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投资单位仍按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贷:投资收益
②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i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原成本法核算进行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成本 200 –企业–股权投资差额 1 –企业–损益调整 5 –企业–股权投资准备 2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帐面余额) 20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累计影响数)1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2 ii追加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成本 302 贷:银行存款 302 iii再次计算股权投资差额
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时初始投资成本=200+5+2+302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股投差额 2 贷:长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成本 2
将“损益调整”和“股权投资准备”全部转入“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成本 7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损益调整 5 –企业–股权投资准备 2
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时初始投资成本=200+5+2+302-2
注:投资前与投资后新增股权投资差额应分别计算,分别摊销,前者按投资日算,后者按追加投资日算。但如果追加投资新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不大,可以并入追溯调整后的股权投资差额余额,按剩余摊销年限一并摊销。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未摊销的一并结转
iv以后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同权益法 (5)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
借:长期股权/债权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者)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投资收益 贷:短期投资
(6)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①损益的确认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股权出售收益/损失] 应收股利(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②资本公积准备项目的处理 借: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注:转增资本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实收资本/股本
③尚未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也应随同转销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差额 3.投资的期末计价(略) 4.委托贷款 ①发放贷款 借:委托贷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②按期计提利息 借:委托贷款-利息
贷: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注:若应收利息到期未收到,则将已确认的利息收入予以冲回,并在备查薄中登记冲回的利息金额。其后,收回该利息,则冲减委托贷款本金。
1、科目设置:“委托贷款”一级科目,下设“本金”、“利息”、“减值准备”二级科目 2、资产负债表中,按期限长短,分别在“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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