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支付加盟费的商标不能使用。不交加盟费违反合同,加盟时需要支付。不交合同可能无效,构成侵权的,总行可以起诉。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
7、对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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