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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女职工的工作特殊劳动保护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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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哺乳期的特殊劳动保护包括以下内容: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其他。

一、哺乳期妇女可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吗

哺乳期妇女可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单位要支付3倍的加班工资。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孕妇工资报酬,具体如下: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劳动法对女工产假有什么规定

劳动法对女工产假的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三、哺乳期的哺乳时间是多久

哺乳期时间规定是12个月。法定哺乳期为12个月(被哺乳的婴儿从出生到满周岁),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同时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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