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当一方不愿出庭应诉时,是否能判离婚取决于是否具备离婚的实质要件。根据司法实践,处理方式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以书面形式陈述意见,可以依法缺席判决;二是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提供书面离婚意见的当事人,若符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必须到庭的情况,经传票传唤后仍拒不到庭,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法律分析
一方不出庭应诉是否能判离婚要看是否具备离婚的实质要件。
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司法实践中分两种情形处理:
(一)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二)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若属于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即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或者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的当事人,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拓展延伸
对方不出庭对离婚诉讼的结果有何影响?
当离婚诉讼进行时,对方不出庭可能会对结果产生一定影响。首先,法庭可能会视对方缺席为默认,对起诉方有利。法官会根据起诉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做出判决。其次,对方缺席可能导致诉讼过程延长,因为法庭可能会安排重新开庭或延期审理。此外,对方不出庭还可能影响法庭对财产分割、抚养权和探视权等问题的判决。然而,具体结果仍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和法官的裁量权。因此,建议在离婚诉讼中,积极准备证据、提供充分的陈述,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离婚诉讼中,对方不出庭可能产生影响。法庭可能默认起诉方,并根据其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作出判决。对方缺席可能延长诉讼过程,导致重新开庭或延期审理。此外,对方不出庭还可能影响财产分割、抚养权和探视权等问题的判决。然而,具体结果取决于案件情况、证据和法官裁量权。建议积极准备证据、提供充分陈述,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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