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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关三个月人还能出来吗?

来源:易榕旅网

律师分析:

当然可以,看守所不会无缘无故关人的。被关进看守所,现阶段只能证明有犯罪的嫌疑,任何人没有被法院判决有罪之前,都不能认定有罪。如果被关进看守所后,侦查机关的证据不足或是检察院不起诉或是法院判决无罪,在押人员就能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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