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登记流程:受理登记---契税缴纳---审核审批---费用收银----领取权证房屋所有权登记、他项权登记的各种情况需交验的有关证件
一、析产
1、原产权证;
2、经过公证的析产单;
3、家属证明;
4、契税手续
5、不动产销售手续;
6、产权变更审批书
7、双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8、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土地证复印件;
10、其他相关资料。
二、赠与
1、原产权证;
2、经过公证的赠与书;
3、契税手续;
4、不动产销售手续
5、产权变更审批书
6、土地证复印件;
7、家属证明;
8、赠与人、受赠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9、其他相关资料。
三、继承
1、原产权证;
2、经公证的遗嘱或继承书;
3、产权变更审批书;
4、契税手续
5、土地证复印件;
6、不动产销售手续;
7、家属证明;
8、身份证复印件;
9、其他相关资料。
四、自建房屋
(一)私产:
1、土地证;
2、准建证;
3、家属证明;
4、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相关资料。
(二)公产:
1、土地证;
2、选址意见书;
3、用地许可证;
4、工程规划许可证;
5、施工许可证;
6、竣工验收报告;
7、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8、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图纸;
10、其他相关资料。
五、买卖
1、原产权证;
2、买卖合同
3、评估报告;
4、契税收据;
5、不动产销售手续
6、变更审批书;
7、家属证明;
8、买卖双方夫妻身份证复印件2份;
9、土地证复印件;
10、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1、其他相关资料。
六、商品房
1、房屋所有权总证;
2、分户位置图;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购房发票;
5、家属证明;
6、审批书;
7、土地证或土地证明;
8、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9、开发企业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10、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1、契证、完税证;
12、其他相关资料。
七、他项权登记
1、房屋所有权证或预售协议;
2、土地证复印件;
3、抵押合同;
4、抵押清单;
5、审批书;
6、家属证明;
7、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9、评估报告;
10、其他相关资料。
八、补证登记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的,权利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单位(街道)证明到档案室查阅档案。权利人持产权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查档证明到承德日报社登记声明作废。声明经六个月无异议的,由权利人提交相关资料办理补契登记。提交资料:
1、产权人身份证件或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2、查档证明;
3、作废证明;
4、保证书;
5、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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