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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采购管理制度(2021修订版)

来源:易榕旅网
学校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采购管理制度

(2021修订稿)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和区教委关于规范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提高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学校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加强与各部门间的配合。结合我校《“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经校长办公会和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立学校采购机构 (一)采购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副校长

成 员:党委纪检委员、工会副主席、总务处主任、总务处副主任、会计

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本校采购项目方案审核、流程审批、招标评审、合同审核、签订、过程监督、质疑处置、履约验收及资金拨付审批等工作。

(二)采购小组

组 长:总务处主任、食堂团长 副组长:总务处副主任

成 员:学校党委纪检委员、工会副主席、各处室主任、资产会计、食堂副团长、食品安全管理员、总务处参与采购职员

采购小组负责本校采购项目市场询价、方案初稿拟定、审批手续办理、标书初稿拟定、合同初稿审核、指派专人项目负责、履约验收、资产入库登记及资金支付等具体实施工作。

二、过程管理 (一)提交申请

各处室(使用人)根据教育教学使用需求自行编制技术 方案(材质、数量、规格、型号)后,测算或调研市场价格,填写《采购申请表》(附件)。如果是单一来源采购或者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二)方案审核

各处室主任负责审核申请事项的必要性、真实性,签订审核意见。

1. 1000元以内的物资采购由后勤分管副校长审批后交采购小组办理。

2. 1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物资采购需处室分管副校长签署意见,后勤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后交采购小组办理。

3.5000元以上2万元以内的物资采购需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实施。

4. 2万元以上由处室负责人提交说明资料,由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将会议记录一并交采购小组办理。

5. 2万元以上的教学设施、设备类技术方案由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指导并审核;厨房设备、饮水机等公共卫生类技术方案由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指导并审核;基建类施工图(方案)和预(决)算编制由区教育服务中心指导并审核。经审核后的技术方案报区教委计财科审批后实施。

(三)采购实施

采购小组按区财政局和区教委的采购规定实施学校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工作,遇抢险、排危等紧急情况或者急需物资,可先电话或者工作群汇报等方式向采购组及单位法人代表请示,征得同意后,可以先行实施,签字确认手续后补。

1.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采购流程 (1)采购方式。

50万元以下的非协议供货项目在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采购。其中:1万元以下的非协议供货项目,由采购小组组长在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采购;1万-2万元的非协议供货项目,由采购小组组长组织采购小组在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采

购;2万-10万的非协议供货项目由党政联席会确定的专项采购小组在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询价采购;10万-50万的非协议供货项目在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采购;如有紧急情况,经学校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同意后,10万-20万的非协议供货项目可由党政联席会确定的专项采购小组在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询价采购。

云平台上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同意后,由专项采购小组采购。

云平台上不能购买的,1万元以下的由采购小组组长采购;1万-2万元由采购小组组长组织采购小组采购;2万-10万的由党政联席会确定的专项采购小组询价采购;10万-50万的由学校发布招标公告采购;如有紧急情况,经学校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同意后,10万-20万的可由党政联席会确定的专项采购小组询价采购。

50万元及以上项目需在区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申报,经上级各部门审批后委托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询价采购。

(2)实施采购。使用人和采购小组人员共同在云平台上询价、发布询价公告(或直接采购)、签订采购合同。

发布询价公告的,由采购小组组织使用部门1人、随机抽取采购小组成员2人评标确定中标单位,此过程由校纪检委员或其安排人员全程监督。

(3)验收使用。采购物品送达学校,由采购小组组织使用部门等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小组填写入库单,使用人再按需求数量领取使用。

(4)费用报销。采购人填写费用报销单、采购申请表、供销合同、发票、入库单后报销采购项目费用。

2.工程类项目实施流程

(1)采购方式。2万元以下项目经市场询价3家或以上有资质单位后确定最低报价单位为施工单位;若市场询价时不能满足3家单位,可自行购买材料,临时聘请技术工人实施。2万元及以上至5万元以下项目,在学校公示栏、教师工作群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后经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5万元及以上至100万元以下项目按区教委文件要求执行。100万元及以上项目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申报,经上级各部门审批后委托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询价采购。

(2)过程管理。采购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工程项目过程管理;区政府采购项目需确定专人(根据专业性可外聘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作为现场代表,监督和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事务。

(3)竣工验收。工程项目竣工后,采购小组随机抽取采购小组中2人、使用部门1人共同参与验收,合格后填写竣工验收单;5万元以上项目还需由采购小组邀请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设计人员一起参与验收。

(4)决算给付。5万元以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按合同约定给付工程款。5万元及以上至50万元以下项目需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编制决算报告,按报告金额拨付资金;5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区评审办审定金额及时拨付资金。

(5)完善资料。5万元以下基建项目由采购小组保留项目资料复印件单独存档。5万元以上项目由施工单位编制项目档案,学校存档后及时登记为固定资产。

三、相关要求

(一)采购小组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二)采购小组的保管室建立实物出入库账册,属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及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保管室建立财产清册,每学期与各处室使用人员共同核对一次,并把核实结果向学校领导报告。

(三)采购小组定期(原则上每季度一次)统计并公示采购项目,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

(四)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青云书苑学校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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