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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法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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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 中国水土保持科学 VO1.9 NO.5 9(5):26—30 Science of Sol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0ct.2011 解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法条体系 姜德文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100053,北京) 摘要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于2010年l2月25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修订,其法条体系和突出特 点可归纳为1O个强化。包括强化了政府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强化了水土保持规划的法律地位,强化了水土流失 预防,强化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强化了水土流失治理,强化了水土保持投入机制,强化了水土保持 监测,强化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强化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强化了责任追究与代履行。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法条;体系;10个强化 InterpretatiOn to the legal provisions system of new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Jiang Dewen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Monitor Centre,the Ministry Water Resourc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100053,Beijing,China) Abstract The revised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as passed by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n December 25,2010.The revision of the law system and prominent characteristics can be reduced to 1 0 strengthening aspects,including Soil and Wa— ter Conservation goal responsibility of government,legal status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planning, prevention of soil erosion,management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program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erosion control ratio and quality,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input mechanism,Soil and Water Conser— vation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punishment against on the illegal behavior,responsibility investiga— tion and substitution perform,and etc..The revision and promulgation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arks that the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successful career devel— opment have entered into a new historical stage. Key words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Law of China;legal provisions;system;1 0 strengthening 1991年6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型社会的建设;其次贯彻了人与自然相和谐的思想, 土保持法》 ,经第1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在谋取人类发展的同时,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 员会第18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5日修订通过 系,防止人为活动对水土资源的过度消耗及对生态 (以下简称“新法” ),并于2011年3月1日起施 环境的干扰破坏;第三强调了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 行。新法全面贯彻了科学发展观,体现了保护生态、 思想,实现从事后治理向事前预防和保护的根本性 防治水土流失的重要理念、重要思想。首先贯彻了 改变;第四树立了遵循自然规律、科学防治的思想,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国策思想。新法从保护水、土 使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更加科学,进一步提高防治 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制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和 质量和成效。这些思想在法律条文中得到了体现和 要求,从法律层面促进和保障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 落实,新法的法条体系和突出特点体现在以下10方 收稿日期:2011'06—10修回日期:2011_08—16 作者简介:姜德文(1959一),男,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与技术咨询,水土保持法。 E—mail:jiangdw888@sina.com 第4期 姜德文:解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法条体系 27 面的强化 。 1 强化了政府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 中国的水土流失面广量大、危害严重,防治水土 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是各级政府必须长期坚持的一 项基本国策。新法对各级政府提出了7方面的要 求:1)要求政府强化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高位领导, 新法第4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 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 任务,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2)第一次建立了 地方政府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和考核奖惩制度,新 法第4条规定,国家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 治理区,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 制和考核奖惩制度;3)规定了政府应划分并公告3 类水土保持重要区域,实行分类管理,新法第12条 规定应划定并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 区,第17条规定应划定并公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 泥石流易发区,第20条规定应划定并公告禁止开垦 陡坡地的范围;4)要求加强对常见的挖砂采石取土 活动的管理,新法第17条规定,政府应当加强对取 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5)要求政府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新法第6条规 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 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 的水土保持意识;6)建立了政府对水土保持工作的 表彰奖励机制,新法第9条规定政府应当对水土保 持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7)要求政府应保障水土保持社会公益性监测的工 作经费,新法第40条规定,政府应当保障水土保持 监测工作经费。 2 强化了水土保持规划的法律地位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通 过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宏观调控,向社会提供 公共产品,新法增加了规划一章,树立了水土保持规 划的法律地位和指导权威。1)新法建立了水土保 持规划的编制批准制度,新法第14条规定水行政主 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报本级人 民政府批准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2)确 立了水土保持规划的法律地位,第14条规定,水土 保持规划一经批准,应当严格执行,根据实际情况需 要修改时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3)确立了水土保 持规划对社会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指导权威,新法 第33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水土保持规 划参与水土流失治理。4)明确了需要在规划中确 定的水土保持重要区域,如新法第25条、第32条规 定的,需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5)提出了增强 规划科学性和公众参与的要求,新法第13条规定, 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应当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6)新法第一次建立了有关生产建设行业规划,需经 水土保持审查与修正的制度,新法第15条规定,有 关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 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规划中应当提出水土流失预防 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在规划报请审批前征求水 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3强化了水土流失预防 针对中国水土流失分布面广,工业化、城市化引 发的新的水土流失问题十分突出的国情,新法进一 步强化了预防、保护的规定。1)完善了新的水土保 持工作方针,新法第3条规定,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 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 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2)明确了 保护植被、增加植被的要求,新法第16条规定,政府 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采取封育保护、自然修复、 植树种草等措施,扩大林草覆盖面积,涵养水源,预 防和减轻水土流失。3)对特定区域设置了保护性 规定,限制和禁止生产建设活动,以减少扰动和破 坏,新法第17条规定,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 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 流失的活动;新法第18条规定,水土流失严重、生态 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 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 等;新法第18条规定,禁止开垦、开发位于沟岸、湖 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新法第20条规定,禁止在 25。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25。以上陡坡 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 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新法第 21条规定,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禁止 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 兜或者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新法第24条规定, 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 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 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 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新法第28条规定,生产 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 28 中国水土保持科学 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 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 不产生新的危害。 4 强化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 为有效减少和控制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 失和生态环境影响,实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 护,新法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提出了6 项制度。1)完善了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区域和 项目的制度规定,新法第25条规定,在山区、丘陵 区、风沙区以及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 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 保持方案。2)确立了水土保持方案的独立行政许 可制度,新法第25条规定,水土保持方案由水行政 主管部门审批,并规定了后续审批程序,即水土保持 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 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 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 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3)继续明确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新法第27 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从前 期规划设汁、建设过程中的同步实施、投产验收等全 过程落实水土保持。4)设立了工程开工的水土保 持前置制度,新法第26条规定,未编制水土保持方 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 开工建设。5)设立了工程投产的水土保持前置制 度,新法第27条规定,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 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6)设 立了水土保持跟踪检查制度,新法第29条规定,水 行政主管部门(含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生产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 5强化了水土流失治理 长期的、严重的水土流失制约了中国山丘区的 经济发展和致富达小康,新法进一步强化了水土流 失治理要求。1)明确了国家鼓励和扶持水土保持 的政策,新法第33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 照水土保持规划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并在资金、技 术、税收等方面予以扶持;新法第34条规定,国家鼓 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 流失,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强化了科学治理,新法第35条规定了水力侵蚀 区、风力侵蚀区、重力侵蚀区的治理技术和措施体 系,将实践中总结和积累的成功技术上升为法律规 定。3)提出了治理农村水土流失与改善人居环境 相结合的新要求,将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 设,新法第36条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当开 展清洁小流域建设,减少水土流失引起的面源污染, 保护饮用水水源。4)明确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 失防治的法律责任,即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 失谁负责治理,新法第32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 (或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进行治理。5)对生 产建设活动的水土流失治理措施提出了要求,新法 第38条规定,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 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要做到土石方挖填平 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对废弃的砂、石、土、矸石、尾 矿、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 导等措施;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后,取土场、开挖面和 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应当及时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对 闭库的尾矿库进行复垦,同时在干旱缺水地区从事 生产建设活动,还应采取防治风力侵蚀措施,设置降 水蓄渗设施,充分利用降水资源。6)对水土保持设 施管护并长期发挥作用提出了要求,新法第19条规 定,水土保持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加 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落实管护责任,保 障其功能正常发挥;新法第30条规定,水行政主管 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建 立和完善运行管护制度。 6 强化了水土保持投入机制 为了加快水土流失治理进程,新法拓展了水土 保持投入机制。1)明确了国家加强重点治理区域 和重点工程建设,新法第30条规定,国家加强水土 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坡耕地改梯田、淤 地坝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新法第31条规定,国家加强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 作,多渠道筹集资金。2)广泛吸收社会力量以资 金、技术、劳动力等投入水土流失治理,新法第9条 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工作; 新法第34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 荒沟、荒丘、荒滩。3)建立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 机制,筹集保护和治理资金,新法第31条规定,将水 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纳入国家建立的生态效益补偿 制度,多渠道筹集资金。4)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或 活动)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用于恢复水土保持功 第4期 姜德文:解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法条体系 29 能,新法第32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或活动),损 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 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 失预防和治理。5)鼓励全社会投入,新法第39条 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有利于水土保持的农业 耕作、畜牧养殖、新能源替代、生态移民等措施。6) 鼓励社会投入科技,新法第7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 持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水土保持科学技术 水平,推广先进的水土保持技术,培养水土保持科学 技术人才。 7强化了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是国家掌握水土流失状况、变化 趋势,制订政策和进行宏观调控的依据和保障,新法 大大强化了水土保持监测。1)明确了水土保持监 测的地位及对国家的作用,新法第40条规定,要发 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 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2)明确了监测在水土保 持工作中的基础定位,新法第12条规定,政府应当 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并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预 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新法第10条规定,水土保持规 划应当在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和重点治理区划定的基础上编制。3)明确了水土 保持监测工作的保障机制,新法第40条规定,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经费,水 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4)建 立了国家定期开展水土流失全面调查与公告的制 度,新法第11条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 定期组织全国水土流失调查并公告调查结果;新法 第42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土保持监 测情况,定期公告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分布状 况和变化趋势,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水土流失预防 和治理情况。5)明确了国家建立监测网络,新法第 4O条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全国水 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国水土流失进行动态监测。 6)明确要建立水土保持监测质量保障体系,新法第 41条规定,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 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监测质量。7)明确 了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监测的法定义务,新法第41条 规定,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 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 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8 强化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为了落实水土保持法,新法全面加强了监督管 理要求。1)明确了监督检查的主体,新法第43条 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水 土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流域管理机构在其管辖 范围内可以行使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职权。2)明确了监督检查职权,新法第44条规定, 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 下列措施:①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 件、证照、资料;②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就预防 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有关情况作出说明;③进入现场 进行调查、取证。3)规定了行政强制处置的措施, 新法第44条规定,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违 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 械、设备等。4)明确了区域间产生水土流失纠纷的 解决机制,新法第46条规定,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 生水土流失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共同 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5)建立了社会监督机制, 新法第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 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 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举报。 9强化了违法行为的处罚 新法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对各类违反本法规定的 行为设置了处罚,其中有9类违法行为由水行政主 管部门直接作出处罚。1)新法第48条规定,在崩 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 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水行政主管部 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 1 000~10 0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2万~20万元的 罚款。2)新法第49条规定,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 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 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 措施;可以对个人处2元/m 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 10元/m 以下的罚款。3)新法第51条规定,采集发 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 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的,责令停止违 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 得1~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 以下的罚款。4)新法第52条规定,在林区采伐林 木不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 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水土流失的,处2~10元/m 的 罚款。5)新法第53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 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 的,处5万~50万元的罚款:①未编制水土保持方 3O 中国水土保持科学 案或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②生产建设项目 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 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 制水土保持方案或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② 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 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 关批准的;③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 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6)新 法第54条规定,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 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③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 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 变更的。 合格生产建设项目就投产使用的,责令停止生产或 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5万~50万元的罚款。 7)新法第55条规定,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 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 等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处10~20元/ m 的罚款。8)新法第56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或 者活动)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责令限期治 理。9)新法第57条规定,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 费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自滞纳之日起 按日加收滞纳部分5/10 000的滞纳金,可以处应缴 水土保持补偿费3倍以下的罚款。 新法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设置了代履行规 定。1)新法第55条规定,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 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 废渣等的,在责令清理期后仍不清理的,可以指定有 清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 承担。2)新法第56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或者活 动)造成水土流失,在责令治理期后仍不治理的,可 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 法行为人承担。 同时,新法第58条规定,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 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 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10 强化了责任追究和代履行制度 新法建立了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职责、建设单 位不履行义务的责任追究制度。1)新法第47条规 定,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 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 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 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 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l1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 版社,199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 版社,201l [3] 李飞,郜风涛,周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释义[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2)新法第53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①未编 (责任编辑:程云) 《中国水土保持科学》入选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目前,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hinese Science Citation Database,简称CSCD)2011—2012年来源期刊目录 经过专家评审正式发布,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主办的《中国水土保持科学》入选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2011— 2012年来源期刊扩展库。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创建于1989年,收录我国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学、地学、生物学、农林科学、医药 卫生、工程技术、环境科学和管理科学等领域出版的中英文科技核心期刊和优秀期刊,被誉为“中国的SCI”。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2011—2012年来源期刊共遴选了1 124种期刊,其中英文刊110种,中文刊1 014种; 核心库期刊749种,扩展库期刊375种。 (程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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