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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例会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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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例会纪要

(2013-004)

工程名称:中技桩业至EPS制品35kv及10kv临时用电工程 时间:2013-5-27上午09:00 地点:业主会议室 主持人:张文伟

参加人员:详见附后会议签到表

会议流程:首先由施工单位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工作安排和需要各方面配合与协调事宜。 会议内容: 一、施工单位 完成情况及工作安排:

1、截至本月25日35kv部分桩基已全部浇筑完成。安排在6月2日至6底角钢塔组装完毕。7月1日至25日架设电缆,争取月底完工。 2、由于高安河段部分阶梯基础变更为灌注桩,致使原阶梯基础配备的直径Φ6~Φ12钢筋不能使用,大约6吨左右,因为部分已加工成型,无法退货,造成一定浪费。 存在问题:

1、中技桩业配电房的原进线设计与现行设计进线不一致,如何衔接? 2、EPS制品争取30日送电,然而13#桩至EPS制品配电房段的电缆应一次放到位比较好,超过图纸设计长度的电缆费用谁来承担? 二、监理单位

1、施工单位一拖再拖工期,损害了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希望施工单

位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积极组织人员抓紧施工,现在35kv部分没有外在因素干扰,施工人员就是决定因素。

2、所有的桩基的施工部分都要平整,特别是阶梯基础要按照要求回填分层压实并平整,不能在施工范围内存在土推或坑洞。 3、抓紧资料完善,尽快把相关资料报我监理部。 三、建设单位

1、关于工期我们在上次例会上已明确规定在6月15日全线竣工。现在估计不能如期完工,对我们的工作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就其原因主要是施工单位没有认真组织施工,工作面延伸线长,施工人员缺少,高安河道路施工并未给施工单位的角钢塔部分施工带来多大耽误,最多一礼拜,所以我们考虑一些外在因素,再让工期顺延至6月底交工,到期若不能交工,我们会严格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予以处罚,希望监理单位要尽职尽责监督施工进度。

2、中技桩业配电房进线衔接事宜,请尽快约谈设计单位到现场解决。 3、EPS制品的电缆架设请与此单位负责人面谈解决,如不能协同解决,施工单位就按图纸设计施工。

4、高安河段因角钢塔施工损毁的部分树苗,要尽早联系绿化单位对损毁数量进行核对,并尽快处理完善。

5、剩余的直径Φ6~Φ12钢筋待结算时处理,目前能用则用,能退则退。

安徽国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芜湖长江大桥开发区监理部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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