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安全奖考核办法

来源:易榕旅网
 东营永兴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奖考核管理办法

(2015年3月18日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运用经济杠杆有效调动各部门、车间及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实现东营永兴化工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分级考核,标准量化、岗责相连、奖罚分明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安全绩效考核,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 考核办法

第三条 事故类别界定(按损失工作日及损失金额划分事故等级)

1、特大事故:是指受到伤害后损失工作日≥15日或者事故损失金额≥10000元。 2、重伤事故:是指受到伤害后损失工作日15日≥重伤≥10日;

3、轻伤事故:是指受到伤害后损失工作日损失工作日3日<轻伤<10日; 4、轻微伤事故:是指受到伤害后损失工作日3日≤轻微伤;

5、重大生产、设备事故:是指事故损失金额10000元≥重大事故≥5000元的; 6、一般生产、设备事故:是指事故损失金额在2000~5000元之间的; 第四条 考核办法

1、当月内全公司未发生特大事故的,给予公司全体员工安全奖励(标准:100元/人/月),反之,若当月内发生特大事故,则扣除公司全体员工安全奖。

2、当月发生重伤事故或者重大生产、设备事故,扣除所属部门全体员工及部门领导当月全部安全奖。

3、当月发生轻伤事故或者一般生产、设备事故,扣除当班员工当月全部安全奖。 4、个人发生轻微伤事故,若因违章操作造成,则扣除其同岗位人员当月全部安全奖; 5、公司对各部门(班组)进行月度或临时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特患,并进行处罚、扣分的,从其所属岗位全体操作人员的安全奖中扣除。

6、全体员工必须有互相监督安全管理工作之责,本岗位内发现员工有睡岗、脱岗、玩手机等可以提醒或制止的违章行为,而同岗位人员、班长没进行制止的,视违章情节扣除违章人员及同岗位人员50-100%当月安全奖。

7、以上事故除遵守《安全奖考核办法》外,均同时执行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中事故处理条例。

8、安全奖与出勤挂钩:当月出勤不足14天,不予发放安全奖,当月出勤15-19天,个人安全奖按50%发放;出勤超过20天(含20天)的则享受全额安全奖。

9、班组年度内发生重伤事故或者重大生产、设备事故的,取消年底班组评优资格。 10、公司连续停产超过15天的,则当月安全奖不予发放。 11、各级人员的安全奖金系数 职务/岗位 安全奖系数 公司副总 机修班长 机修主操 岗位主操 质检员 3.0 1.5 1.2 1.2 1.0 职务/岗位 各部门主管 质检班长 机修工 普 操 后勤办公、 门卫 安全奖系数 2.0 1.3 1.0 1.0 0.8 职务/岗位 生产班长 门卫班长 电 工 叉车工 商务主管、司机 安全奖系数 1.5 1.3 1.0 1.0 1.0 注:商务主管、司机行车安全奖仍按其原有标准执行。

东营永兴化工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