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农产品的重要性
一、农产品质量分级的重要性
随着人类的进步和消费物质的不断丰富,人类对可食农产品的要求不再满足于农产品的数量,也不再满足于农产品的安全卫生,而是对农产品的外观、风味和营养等品质问题越来越关注,要求越来越高。在同等安全卫生的情况下,选择食用优质农产品渐渐成为一种消费观念和消费文化,这使得对农产品按质量要素进行等级划分,实行以质论价、优质优价就变得切实可行。例如,对于同样食用安全的苹果,从营养上来看也没有什么特殊差别,可人们总是愿意花较高价钱去购买外形美观令人赏心悦目的产品。以质论价的市场竞争机制将会促进生产者千方百计改进生产方法,提高农产品质量。因此,农产品的分等分级最终也将促进农业总体水平的提高。
从国外农产品质量分级现实状况来看,农业发达的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分级都很重视,都有适应自身农业发展需要的农产品质量分级体系,拥有比较系统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拥有专门的国家农产品分级标准制定机构、分级评价机构和监督认证机构。在美国,农产品质量等级标
准由美国农业部制定并监督执行,其中美国农业部农业市场服务局(AMS)负责肉类、奶类、羊毛、水果、蔬菜、棉花和烟草等产品的分级管理,美国农业部联邦粮食和检验服务局(FGIS)管理粮食、水稻、豆类和草类的分级。根据产品类别将分级工作又分为各专门项目组,各项目组自成独立体系,为本类产品提供产品质量标准制定、检验和等级认证服务、市场监管、收集与发布正确市场信息,为本行业提供信息服务及推进质量保证计划。在欧洲,农产品质量等级标准是由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制定。该组织自1949年以来一直致力于农产品标准的制定,截至目前已制定近100项标准,世界贸易产品的70%以UN/ECE的标准为基础。欧盟在各国内部以及对外贸易中强制执行共同的质量等级标准,规定
不符合共同质量标准的农产品不允许在欧盟各国内销售。欧盟还设立一个专家组专门负责定期检查欧盟各国的分级执行情况。美国以及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质量等级标准体系在促进农产品质量、实现公平的国际贸易、提高生产者效益和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第二篇:农产品
原作者:舟行税海 添加时间:2011-09-26 原文发表:2011-09-26 人气:2149 来源:舟行税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国家税务总局令 分税种财税法规 废止、失效、有效的财税规章 分行业财税法规 集团有一家农业企业经营苗木种植及园林绿化工程,苗木种植面积数千亩,价值上亿元,其中价值最大的贵重树木种植时间已经几年,现在逐渐开始销售。所得税方面,税收政策明确给予减免;但在增值税方面,对于外购苗木种植一定时间后再销售是否属于可以免税的自产自销农产品,存在一定争议,据说当地税局有意对此征税,这对本来只能保本或微利经营的企业来说是一个重大的不利消息。为此,我对苗木种植业增值税政策进行了整理和分析。
一、相关增值税政策
(一)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政策
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限定: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3、财税[2009]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
执行”。
4、财税字[1995]52号《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规定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十)林业产品 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
4>、其他林业产品。是指除上述列举林业产品以外的其他各种林业产品,如竹笋、笋干、棕竹、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
(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销售外购农产品的增值税
1、财税字[1995]5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2、财税[2009]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农产品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同时明确,“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3、《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
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财税[2001]11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免征增值税。
二、外购苗木种植一段时间后再销售是否免征增值税 (一)各地税局做法
从税收政策看,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外购农产品直接销售(种子、种苗除外)以及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则不得免税。
但对于外购苗木种植一段时间后在销售是否属于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税收政策并不明确,从网上收集的资料看,有的税局视为自产农产品免税,例如上市公司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说明该公司苗木种植也包括自行培育的和外购半成品种植两种,“公司增值税税率为0%”,“经昆国税经开分函(2001)第09号文件批准,同意公司销售的自产农业初级产品(花卉)免征增值税”;此外,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亦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经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第十税务所审核,本公司苗木所得免征增值税”。也有的税局视为外购农产品加工销售后再出售不得免税,更多的则是弄不清楚到底要不要免税。究其原因,我觉得主要是由于大家没分清农业种植与制造加工的区别。
(二)农业种植与加工制造的区别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苗木种植属于“A农、林、牧、渔业”中“02林业”下的“021林木的培育和种植”;农产品的加工生产则属于“C制造业”,指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了新的产品。例如:
“锯材加工”指以原木为原料,利用锯木机械或手工工具将原木纵向锯成具有一定断面尺寸(宽、厚度)的木材加工生产活动,用防腐剂和其他物质浸渍木料或对木料进行化学处理的加工活动,以及地
板毛料的制造。
“木制品制造”指以木材为原料加工成建筑用木料和木材组件、木容器、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的生产活动。
“农副食品加工”指直接以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进行的谷物磨制、饲料加工、植物油和制糖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以及蔬菜、水果和坚果等食品的加工活动。
(三)分析
在区分清楚农业种植与制造业的区别后,我们就可以确定:农业生产者外购苗木种植一段时间再出售仍属于农业种植范围,不属于制造业的加工、生产范围,因此,增值税方面应予免税。
附:
(一)《园林苗圃学》关于苗木的定义及分类
1、苗木是指具有根系和苗干的树苗,凡在苗圃中培育的树苗,不论年龄大小,在未出圃前,都称为苗木。
2、根据育苗所用的材料和具体方法,可把苗木分为以下几类: (1)实生苗:是指用种子繁殖的苗木。以人工培育的实生苗叫播种苗;天然下种,自己长出的苗叫野生苗,全名应叫实生野生苗。
(2)营养繁殖苗:是利用树木的营养器官(如根、枝、叶、组织等)培育出的苗木。营养繁殖苗又按使用器官的部位及手段,分为插条苗、插根苗、压条苗、根蘖苗、插叶苗、嫁接苗和组织培养苗等。
插条苗:是把枝条截成插穗,插入土中培育出的苗木。
压条苗:把未脱离母体的枝条压入土中使之生根,而后与母树切离,培育出的苗。插根苗:把树根切成段插入土中,育成的苗。如泡桐插根很普遍。根蘖苗:从根萌蘖出的苗。
嫁接苗:把两个遗传性不同的个体,用人为的方法把它们嫁接在一起,长成的苗。
移植苗:实生苗或营养繁殖苗经过移植后叫移植苗。有实生移植苗和营养繁殖移植苗之分,但生产上一般不分这样细。
(二)云南绿大地招股说明书关于苗木的一些基本知识说明 炼苗:是指对刚出瓶移栽的生根组培苗进行温度、湿度、水分、
光照等方面的技术处理,以增强幼苗对新栽培环境的适应性,使其能够顺利成活。
生苗:在苗木由“种苗→成品苗”的生产过程中未进行过移栽或提前断根处理的苗木,若直接用于绿化工程,成活率较低。熟苗:与生苗相对应,指苗木由“种苗→成品苗”的生产过程中至少进行过一次移栽或进行过断根处理的苗木,由于其成活率较高,后续管养成本较低,相同品种、规格苗木其经济价值一般较生苗高30%~40%。
半成品苗木:指由于成活率、一致性、规格、抗逆性等因素不能直接用于绿化工程的苗木,通常为生苗,尚需在基地进行适应性培育、栽培管理、养护等再对外销售。
盆栽植物、观赏苗木:盆栽植物主要指以观赏为目的可用容器养护的植物,可分为盆栽花卉、观叶植物和盆景等;观赏苗木主要指以观赏为主要目的用于绿化、美化而种植的植物。盆栽植物、观赏苗木的主要用途为绿化工程,因此可统称“绿化苗木”或简称“苗木”。就绿化工程用苗而言,盆栽植物与观赏苗木之间没有明确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在划分时按惯例将规格较小可用容器养护的植物全部划分为盆栽植物,其余的为观赏苗木自主繁育的苗木:指公司应用组培快繁技术、播种育苗技术及扦插培育技术自主繁育的绿化苗木。 第三篇:农产品
农产品质量安全概念狭义概念:农产品在生产及加工过程中所带来的可能对人、动植物和环境产生危害的因素,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渔药残留、重金属污染、亚硝酸盐污染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类型 1、物理性污染
2、化学性污染、3生物性污染:
4、本底性污染 影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
一、化学性污染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 1.化学农药污染2.重金属污染
二、有毒有害污染物浸染农产品 1.生物源污染物:如细菌、病毒、真菌等病原微生物及其毒素,寄生虫等有害生物,以及贝类自身
毒素等。2.化学源污染物:如农兽药残留、抗生素、饲料或食品添加剂、有害重金属或元素、硝酸盐、亚硝酸盐等。3.物理源污染物:如辐射。
三、新技术诱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 人们最为担心的是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健康是否安全
• 内容包括三个方面:食品毒性、食品过敏性、病原体药物抗性。我国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面临的挑战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滞后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不健全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不完善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处于初级阶段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服务体系薄弱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缺乏国际交流与合作 导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原因
1.产地环境污染2.农业投入品使用不当3.生产经营管理粗放4.违规使用添加剂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调整的产品范围,本法所指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立一个管理体制和八项监管制度
一个管理体制就是:政府统一领导,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其他关部门职责:
质检: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发布,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 食药(卫生):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向食药局报告;
工商: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查处;另外,合作组织、龙头企业、批发市场由农业部门查处,工商部门处理。环保:产地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商务:生猪屠宰 八项监管制度是:
①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强制性实施制度②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③
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制度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制度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⑦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⑧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是农业生产主体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实施规范化管理,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管理工作的综合体现。
产地准出管理要求按照“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简称“五有”)和开展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要求,规范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
第二章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 1.无公害食品(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农产品。
.绿色食品(农产品):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农产品。3.有机食品(农产品): 根据有机农业原则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方式及标准生产、加工出来的,并通过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产品。有机农业的原则是,在农业能量的封闭循环状态下生产,全部过程都利用农业资源,而不是利用农业以外的能源(化肥、农药、生产调节剂和添加剂等)影响和改变农业的能量循环。有机农业生产方式是利用动物、植物、微生物和土壤4种生产因素的有效循环,不打破生物循环链的生产方式。有机农产品是纯天然、无污染、安全营养的食品,也可称为“生态食品”。
第四章 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概念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特定的生产方式就是指按照标准生产、加工;对产品实施全程质量控制;依法对产品实行标志管理。
绿色食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绿色食品必须出自优良生态环境,即产地经监测,其土壤、大气、水质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要求;
(2)绿色食品的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即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品(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食品添加剂等)符合绿色食品相关生产资料使用准则规定,生产操作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要求;
⑶绿色食品产品必须经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检验,其感官、理化(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和微生物学指标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⑷绿色食品产品包装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要求,并按相关规定在包装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识别:识别绿色食品应通过“四位一体”的外包装。“四位一体”是指:图形商标、文字商标、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编号和绿色食品防伪标同时使用在一个包装产品上。制定绿色食品标准依据
欧共体关于有机农业及其有关农产品和食品条例(第2092/91);IFOAM有机农业和食品加工基本标准;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国家环境标准;我国食品质量标准;我国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研究成果。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指绿色食品种植、养殖和食品加工各个环节必须遵循的技术规范。该标准的核 绿色食品标准的作用
是绿色食品质量认证的和质量体系认证的基础;是开展绿色食品生产活动的技术、行为规范;是推广先进生产技术、•提高绿色食品生产水平的指导性文件;是维护绿色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的技术和法律依据;是提高我国食品质量,•增强我国食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产品出口创汇的技术目标依据 绿色食品标准体系有四个鲜明特点
内容系统性 制定科学性 指标严格性 控制项目多样性
绿色食品标准体系是由: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过程标准(包括生产资料使用准则、生产操作规程);产品标准包装标准 主要评价因子包括
常规化学性质(PH值、溶解氧);重金属及类重金属(Hg、Cd、Pb、
As、Cr、F、CN);有机污染物(BOD5、有机氯等);细菌学指标(•大肠杆菌、细菌)准则中的农药被禁止使用的原因有如下几种:
①高毒、剧毒,使用不安全;②高残留,高生物富集性;③各种慢性毒性作用,如迟发性神经毒性;④二次中毒或二次药害,如氟乙酰胺的二次中毒现象;⑤三致作用,致畸、致癌、致突变;⑥含特殊杂质,如三氯杀螨醇中含有DDT;⑦代谢产物有特殊作用,如代森类代谢产物为致癌物ETU(乙撑硫脲);⑧对植物不安全、药害;⑨对环境、非靶标生物有害。
对安全间隔期(种植业中最后一次用药距收获的时间,•在养殖业中最后一次用药距屠宰、捕捞的时间称休药期。
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种植业生产操作规程;畜牧业生产操作规程;水产养殖业生产操作规程;食品加工业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第五章 有机食品 有机食品的条件,有机食品需要符合以下4个条件: 有机原料:即原料必须来自于建立的或正在建立的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采用有机方式采集的野生天然产品;有机过程:即产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标准;有机跟踪:即生产者在有机食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有完善的质量跟踪审查体系和完整的生产及销售记录档案;有机认证:即必须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认证。有机食品产业的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由有机食品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及其经颁证的产前、产中、产后专业化企业等有机食品专业部门所组成的经济综合体。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存在特定的经济技术联系和相互依存关系,由此构成统一的产业结构体系。
有机农业运动的组织结构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国家环保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 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
我国有机食品发展面临的问题 宣传力度不够,广大消费者对有机食品的概念及前景了解还不够;目前已出口的有机食品,大部分是由国外的公司在我国投资生产并进行认证的,而我国自己认证出口的有机食品数量相当少,并且有机食品的国内市场也尚待开拓;有机食品
生产的某些关键技术尚未得到有效解决,配套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在有机转换过程中,用于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投入较多,但未享受到应有的优惠政策;国家对有机食品产业的有关管理部门还未进行相应的协调,管理法规仍不健全等。
第七章 有机食品的检测和认证 有机食品标志采用人手和叶片为创意元素。我们可以感觉到两种景象:其一是一只手向上持着一片绿叶,寓意人类对自然和生命的渴望;其二是两只手一上一下握在一起,将绿叶拟人化为自然的手,寓意人类的生存离不开大自然的呵护,人与自然需要和谐美好的生存关系。有机食品概念的提出正是这种理念的实际应用。人类的食物从自然中获取,人类的活动应尊重自然的规律,这样才能创造一个良好的可持续的发展空间。ISO14020国际标准范围内。
郑重宣告,绝对禁止使用以下八种广告用语:对环境安全、对环境无害、对地球无害、没有污染、绿色、自然之友、不会破坏臭氧层以及所谓的“可持续性”。消费者在市场上看到这些用语,可将其作为绿色欺诈行为向工商部门举报(2005年3月11日)
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符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有机产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进行评价的活动。从事与有机产品认证有关的产地(基地)环境检测、产品样品检测活动的机构(以下简称有机产品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并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取得实验室认可。国家认监委对相关有机产品认证机构予以批准。
国家认监委定期公布符合规定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和有机产品检测机构的名录。不在目录所列范围之内的认证机构和产品检测机构,不得从事有机产品的认证和相关检测活动。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实施有机产品认证,应当依据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出口的有机产品,应当符合进口国家或者地区的特殊要求。
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公开有机产品认证依据的标准、认证基本规范、规则和收费标准等信息。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
人书面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受理有机产品认证后,应当按照有机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规则规定的程序实施认证活动,保证有机产品认证等过程的完整、客观、真实,并对认证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
6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作出认证结论,并保证认证结论的客观、真实。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对其作出的认证结论负责。8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在转换期内生产的产品,或者以转换期内生产的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产品,证书中应当注明“转换”字样和转换期限,并应当使用中国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获证单位和个人、获证产品进行有效跟踪检查,保证认证结论能够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10有机产品认证机构不得对有机配料含量(指重量或者液体体积,不包括水和盐)低于95%的加工产品进行有机认证。
11生产、加工、销售有机产品的单位及个人和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认证证书确定的产品范围和数量销售有机产品,保证有机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数量的一致性。
国家认监委规定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基本格式和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式样。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及时作出暂停、撤销认证证书的决定:
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分为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和中国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标有中文“中国有机产品”字样和相应英文(ORGANIC)。在有机产品转换期内生产的产品或者以转换期内生产的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产品,应当使用中国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该标志标有中文“中国有机转换产品”字样和相应英文(CONVERSION TO ORGANIC)。
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应当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限定的产品范围、数量内使用。获证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
获证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将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印制在获证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材料上,并可以按照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上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同时,应当在相邻部位标注有机产品认证机构的标识或者机构名称,其相关图案或者文字应当不大于有机产品认证标志。10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ORGANIC”、“CONVERSION TO ORGANIC”)和“无污染”、“纯天然”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
11有机配料含量等于或者高于95%的加工产品,可以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字样。
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且等于或者高于70%的加工产品,可以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配料生产”字样。
有机配料含量低于70%的加工产品,只能在产品成分表中注明某种配料为“有机”字样。
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生产、加工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有机产品销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贮藏和经营等过程中,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和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完善的跟踪检查体系和生产、加工、销售记录档案制度。
3进口的有机产品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并符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申请人对有机产品认证机构的认证结论或者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结论、决定的认证机构提出申诉,对有机产品认证机构的处理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国家认监委申诉或者投诉。认证”的定义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经鉴定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为促进食品安全,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农药、化肥等化学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由通过资格认可的注册有机食品认证机构依据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有机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对申请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实施规定程序的系统评估,并颁发证书,该过程称为有机食品认证。认证以规范化的检查为基础,包括实地检查、可追溯体
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质量管理手册是阐述企业质量管理方针目标、质量体系和质量活动的纲领指导性文件,对质量管理体系作出了恰当的描述,是质量体系建立和实施中所应用的主要文件,即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长期遵循的文件
3、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生产、采集、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标准
(1)有机食品在其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激素、抗生素、食品添加剂等,而普通食品则允许有限制地使用这些物质;
(2)有机食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及该技术的产物及其衍生物。
(3)有机食品的生产和加工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跟踪管理体系,因此一般需要有一个转换期;
4、有机食品在整个生产、加工和消费过程中更强调环境的安全性,突出人类、自然和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在整个生产过程采用积极、有效的生产措施和手段,使生产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
追踪体系作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Codex的一个特别委员会对可追踪系统的定义表述为“食品生产、加工、贸易各个阶段的信息流的连续性保障体系。”可追踪系统能够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追踪检查产品,有利于监测任何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通俗地说,该系统就是利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给每件商品标上号码、保有相关的管理记录,从而可以进行追踪的系统。
有机食品的可追踪是指对从最终产品到原材料以及从原料到产品的整个过程,根据生产日期、生产及加工记录、原料到货记录、仓库保管记录、出货记录等各种记录和票据必须是可以追踪调查的。
全部有机种植者农事活动记录是实际生产发生事件的详细记录,如施肥、除草、防治病虫害、收获的日期和形式、投入物记录、天气条件、遇到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投入物记录详细记录了外来投入物的购买,包括种类、来源、数
量、使用量、日期和地块号的信息。
收获记录应显示地块号、收获日期、数量、等级等。贮藏记录包括贮藏场地、方法、数量及地块号。
销售记录包括发票、收据、定单等等。显示销售日期、等级、批次、数量和购买者。批次号是与生产地联系起来的代码
追踪体系的要素(加工部分) 1、有机原料的收购、运输和储存 2、加工过程。 3、仓储 4、产品的销售。
5、批次号1)批次号在有机产品加工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加工者把批次号作为质量控制(QC)的目的。一旦发生了质量问题,制造者就能把发生问题的产品分离出来,以便管理。2)批次号一般由生产的日期等要素组成。加工者的批次号编号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但应建立统一的的批次号编号规则。
加工常规产品的加工者在进行有害物质控制和卫生管理时,应以文件的形式记录应采取的附加措施,以保证有机产品在存储和加
第八章农药残留 在粮、油、菜、果及禽畜产品上施用化学农药,或多或少存在农药及其衍生物以及具有毒理学意义的杂质等,称之为农药残留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法定允许在食用农产品和动物饲料中一种农药残留的最大浓度。
每日允许摄入量(ADI):根据对一种化合物已有数据的评价,消费者一生之中每天摄入这种化合物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可见风险的量。再残留限量(EMRL):已禁止使用,但仍在食品、饲料中形成的残留,如六六
六、DDT等。
农药对食物的污染途径: 农药直接污染农作物;
因水质污染进而污染水产品;土壤中沉积的农药通过农作物的根系吸收到作物组织内部而造成污染;大气中漂浮的农药随风向、雨水对地面作物、水生生物产生影响;饲料中残留的农药转入禽畜体内,
造成此类食品的污染。
第九章兽药残留 兽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畜禽等动物疾病,有目的地调节其生理机能,并规定作用、用途、用法、用量的物质
兽药残留(residues of veterinary drugs)指动物用药后,任何可食动物源性产品中所含有的原型药物或/和其代谢产物,以及与兽药有关杂质的残留。休药期(Withdrawal period):又称停药期。食品动物从停止给药至允许被屠宰或其产品(如乳、蛋)被允许上市的间隔时间
第十章 饲料安全问题及其对策 饲料安全是指饲料产品在加工、运输及饲养动物转化为养殖动物源产品的过程中,对动物健康和生产性能、人类健康和生活以及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等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的特性。影响饲料安全的因素“瘦肉精”对人的毒副作用
2009年6月8日,我国农业部第1218号公告规定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为 2.5mg/kg。
常见的药物饲料添加剂有杆菌肽锌、恩拉霉素、黄霉素、金霉素、泰乐菌素、喹乙醇、越霉素等。
滥用抗生素带来的负面效应(A)抗药性问题。
畜禽长期使用抗生素作饲料添加剂,可使某些菌群突变为耐药菌株(右图),从而带来预防与治疗人畜某些疾病的困难。B)动物产品抗生素药物残留问题 在饲料中长期低剂量添加药物,会在畜产品中造成不同程度的药物残留。这些药物又通过畜产品转移到人体内。影响抗生素药物残留的因素: 抗生素类型(如多肽类抗生素几乎不残留)
动物年龄、体重和吸收功能;抗生素使用剂量;抗生素使用时间;土霉素在畜禽体内的残留量很低,且消除速度很快。肾脏和肝脏中土霉素的残留量最高其次是肌肉,而脂肪中无土霉素残留。(C)微生物平衡问题
第十一章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
食品添加剂一般可以不是食物,也不一定有营养价值,但不能影响食品的营养价值,且具有防止食品腐料变质、增强食品感官性状或
提高食品质量的作用。
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包括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滥用意思是在不该用的情况下使用了,或者是在该用的情况下扩大用量了。食品添加剂的分类
(1)按来源分类: 天然食品添加剂(植物、动物、微生物来源); 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化学合成品、人工合成天然类似物)。(2)按用途(功能)分类:(是最常用的分类方法)
FAO/WTO将食品添加剂分为21类(1988),包括营养强化剂、酶制剂、香料等 我国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共4个阶段:急性毒性试验;蓄积毒性、致突变和代谢试验;亚慢性毒性试验;慢性毒性试验。阻止与延缓食品氧化的食品添加剂为氧化剂,以食品着色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又称食用色素。护色剂又称发色剂,能与食品中某些成分作用,致食品有良好色泽的食品添加剂 酶制剂大致可分为氧化还原酶、转移酶、水解酶、裂解酶、异构酶和合成酶等6 第四篇:农产品策划
农产品营销策划
农产品营销策划主要包括品牌规划、品牌定位、产品组合策划、产品形象策划、概念产品策划、新产品上市推广策划。产品组合策划
铸鼎象物策划机构认为采取多品种产品组合的农业企业需要对各种产品的市场角色进行规划,以明晰各种产品在整体产品组合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各种产品制定营销推广策略、配置营销资源提供依据。产品角色的划分比较普遍且实用的是将企业的产品分为主流上量产品、高端形象产品、主力利润产品和进攻防御产品四类。铸鼎象物将依据产品市场定位策划,产品生命周期策划和市场竞争策略策划来确定农业产品及其衍生品的品种角色。
除此,产品组合策划还面临产品总体生产和销售规模与各种产品生产和销售规模的思考与决策的问题。这是关系到企业市场风险和经济效益的重大问题。基于此,铸鼎象物从产品总体产销规模和产品品种产销规模两方面来策划确定产品的品种规模。
产品形象策划
PIS(Product identity system)是在CIS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套具有市场针对性的形象系统,更适合于中国市场运作和国内企业的需求。PIS高效、灵活,同时检测和评估直观,利于企业的战略调整和投入控制。当今市场以消费者为诉求中心,产品同质化程度高,品牌个性和企业形象需要耗费相当长的时间和市场运作才能慢慢树立。而对于一个急于入市出效益的企业或者资本有限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个难题,铸鼎象物认为PIS正好顺应了这种需求,适应市场和时代的需要。
根据农业原生态产品、深加工产品以及农产品衍生品特性,铸鼎象物将产品形象策划具体拆分为产品文化内涵定位、产品卖点定位、包装色彩定位、包装主体元素制定及设计、包装规格及材料策划、印刷工艺制定及成本测算、终端系列展示及设计、包装形式分类制定、产品视觉风貌制定、产品促销及储运包装策划、广告及媒体的传播视觉设计等,客户可以根据自身的预算需求和企业的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产品和企业的产品形象策划策略。
概念产品策划
概念产品,指具备独特消费观念与独特市场前景的原创性全新产品。铸鼎象物相信成功的概念产品推广, 能够提升品牌形象,同时能给企业带来市场站位的优先效应。市场领导者可以用概念产品来稳定领导地位,挑战者可以用概念产品进攻市场,补缺者可以用概念产品来凸显企业特色。
针对农业行业的传统性和农产品衍生品的创新性,对农产品衍生品进行概念性策划,有助于其顺利进入市场,在市场上树立独特销售神话,有效和竞争对手区隔开来。
新产品上市推广策划
不论是原生态的农产品推出新品,抑或是深加工产品打算进入全新的市场或者新的细分市场,还是农产品衍生品开发的市场推广,都离不开新产品上市的推广策划。铸鼎象物将这种策划看成是该企业的重要市场行为,如果新产品上市推广做得科学和到位,那么其产品周期便会较长,而不至于迅速死掉。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各种各样的农产品已经不足为奇,于是就自然滋生了传统农业产品和深加工产品难
以在市场上形成较大规模的品牌效力和经济效益,使产品本身质量和价值得不到最大化实现。
铸鼎象物策划机构农产品营销传播策划业务板块,是铸鼎象物创意农业品牌整合营销最有影响力的核心业务板块之一,在行业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力,有“中国创意农业整合营销新锐策划机构”的美誉,以自己的努力和客户的成绩直接推动了中国农产品创意营销的发展。铸鼎象物策划机构 第五篇:农产品运销学
农产品运销学:农产品运销学是从产地运输到消费地,并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各种活动的总和。研究对象:运销活动(收购、销售、运输、储藏等)
经济关系(供求关系、利益关系等) 运销经济规律
农产品运销职能:交易职能:收购、批发、零售。 实体职能:运输、储藏、加工、包装。
辅助职能:市场信息职能、风险承担职能、融资职能、分级和标准化职能 收购职能:把分散的农产品集中在一起的活动所起的功能作用 批发职能:把收购的农产品分散给零售商的活动所起的功能作用 零售职能:把农产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活动所起的功能作用 商品运输:商品借助运输工具在空间上的移动 合理运输的要求及标志:及时、准确、安全、经济
运输工具:航空运输:速度快、包装简单、适合中远距离;运费高、批量小、利用不便
船舶运输:运费低、可散装、运量大;速度慢、受天气影响大、安全性准确性差 铁路运输:适合大宗货物集中运输、适合中远距离、受天气影响小、安全性好;不适合近距离、不适合急需产品的运输
汽车运输:灵活、适合近距离、包装比较简单;运载能力小、不适合远距离 管道运输:受天气影响小、安全性好、不用包装、耗能少;适用范围小
农产品储藏的特点:储藏品种有明显的季节性
对设施要求更高 管理更加严格 增值明显
农产品储藏的必要性:周转的需要 运输的需要 销售工作的需要
意外事故的需要 影响农产品储藏数量的因素:销售量 生产周期 交通运输状况 生产基地的规模和数量
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农产品加工的作用:增加商品价值 改变形态增加需求 有利于包装和储存 减少储存成本
农产品加工的发展趋势:科技含量越来越高 营养与保健并重 综合利用率提高 全面化趋势明显 产业化模式加强
农产品包装的作用:保护商品质量安全和数量的完整 便于商品流通(装卸、运输、清点) 便于消费者购买 促进商品销售
增加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商品合理包装:适合和克服流通和销售过程中的各种障碍,并充分发挥包装实体的有用功能,在极限范围内的最好包装。市场信息职能:收集、处理和发布能使农产品运销系统顺利运行的信息的一系列活动所引起的功能作用。准确、及时、全面的信息有助于整个农产品运销系统决策效率和运营效率的提高。
风险承担职能:农产品运销企业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替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承担风险的职能 ;一类是物质上的风险,可以通过参加商
业保险减少损失;一类是市场上的风险,可以做一笔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货贸易以减少风险的损失。融资功能:运用营销的特殊手段或方法,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少用资金甚至不用资金也能让农产品运销顺利进行。
分级和标准化职能:把科技成果转化成标准加以实施,使相关农业生产活动和农产品市场获得最佳秩序和效益的过程。
运销组织存在的意义和作用:
从产品供给角度看:降低生产者的运销风险;完善销售渠道和网络;提供运销工具;使交易标准化;提高交易效率
从产品需求角度看:帮助消费者找到自己需要的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分类服务。
作用:农产品运销组织根据各自设定的宗旨和目标,分别执行不同职能,体现不同作用。它的存在对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减少农户收入的不确定性,保证农民增加收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向第二、三产业延伸起乐了极大推动作用。
运销商的种类及职能: 收购商:
1、批发商合伙人,在各大产地寻求最低价格最适质量的产品,直接从农户手中收购、运输并销售,通过赚取地区差价获取利润;
2、客户代表,多是在生产基地与批发商熟识的当地人,按照批发商的要求寻找合适的产品并收购,按照收购金额向批发商收取佣金。运输商:依照客户指令,将产品从一个市场运送到另一个市场,也可能是从市场运送到最终消费者手中。
批发商:向生产者购买农产品并转售给加工厂商、零批商、零售商的流通主体。在生产和消费活动中起集中、平衡和扩散的功能。任务:为农业生产者和零售商服务;组织货源,储备商品,进行分级、加工、包装等,商品分销
零批商:向批发商购进农产品并转售给零售商或大消费户的商人。 零售商:出售农产品给最终消费者的商贩
拍卖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一定的规章,通过公开或密
封出价竞购的办法,把货物逐批或逐件卖给出价最高的人。大宗农产品如羊毛、茶叶、水果、蔬菜、粮食、棉花、花卉等需要看货成交的都可采取拍卖的方式。
运销组织:农产品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的过程中,参与农产品流通的各类组织。运销组织类型:
1、国合农产品流通组织;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来满足共同的经济和
2、社会需求的自治组织。 3、商业性农产品运销企业。
农产品运销渠道:由各种旨在促进农产品和服务的实体流转以及实现其所有权,由生产者向消费者或企业用户转移的各种营销机构及其互相关系构成的一种有组织的系统。作用:促进消费,引导消费;吞吐商品,平衡供求;加速商品流通,节省流通费用;扩大销售范围,提高产品竞争力。运销渠道选择因素:
1、政策因素
2、市场因素:目标市场的自然属性;目标市场的平均购买力;地区差价的大小
3、产品因素:产品的自然属性;产品数量;产品的季节性 4、生产者因素:生产者规模和实力;生产者控制渠道的愿望 分销的强度:
集中分销:利用一个贸易区内全部可利用的渠道来销售产品; 选择分销:在一定市场区域内只选择数目有限的零售商来销售其产品;
独家经销:在一个特定地销售其商品的专营权授予某一个批发商或零售商,专卖专销,即独家经销。
分销渠道的冲突:横向冲突(产生于同级别分销渠道成员之间意见的不统一);纵向冲突(不同级别的分销渠道成员遇到引发他们争吵的情况);平行冲突(灰色市场上的经营行为所致)
狭义的市场指商品交换的场所;广义的市场指商品交换关系的总
和。农产品市场就是农产品或食品集中与销售的场所。农产品的特征:农产品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农产品消费的鲜活性;农产品体积大、价值低;农产品生产周期相对较长;农产品大多是原料;农产品的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较小。
农产品市场的特征:典型的自由竞争市场;具有供给的季节性和周期性;多数为小型分散的市场。
农产品市场分类:
按交易场所的智能性质:产地市场;销地市场;集中与中转市场 按销售方式:批发市场;零售市场
按交易形式:现货交易市场;期货交易市场
按市场组织体系:国有商业组织;供销社组织;集体商业组织 按市场内交易产品:综合市场;粮油市场等等 农产品批发市场:指从事大宗农产品交易的批发市场。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功能: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调节市场供求;收集和发散市场信息;拓展产品流通半径。
农产品集贸市场:在一定区域内,以农产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互通有无为目的,以当地农产品为交易对象,以零售为主要形式的现货交易场所。
农产品集贸市场的特征:市场接近完全竞争;商品价格经常变动。 功能:增加农民收入;方便城市居民生活;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加快小城镇的建设。农贸市场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关系:联系:农产品批发市场是由农产品集贸市场经过自身不断发展演变而来的;区别:
1、交易方式不同,交易的对象、规模、价格、结算、服务等。 2、管理方式不同,管理主体不同。
城市农贸市场的特点:辐射范围小;现货交易,讨价还价;价格波动大;参与者成分复杂。超级市场:以较大规模、部门化经营、自我服务为特征的,专营食品和家庭生活用品的大型零售商店。
特征:消费者自我服务;营业面积大、进货量大、品种多;价格相对低廉;服务项目多;购物环境好。超级市场的分类:便利店;食品超市;综合超市;仓储式商场。
超级市场迅速发展的原因:生活方式的变化;工作节奏和方式的变化;零售市场发展的趋势。
价格制定目标:收益目标;销量目标;竞争目标;声誉目标。价格制定方法:
成本导向定价:目标利润定价;成本加成定价;经验曲线定价 需求导向定价:市场撇脂定价;市场渗透定价
竞争导向定价:随行就市定价;差别定价 价格支持政策: 平准实物法:利用农产丰收、价格跌落的年份,储存部分产品,当市场价格上涨到一定程度时,采用抛售货物或紧急进口方式增加供给,驱使价格回跌;反则进入时称收购,增加需求。
平准基金法:先规定价格波动的合理范围,市价在此范围内波动则不加干涉。当价格高于合理水平时,则抽取若干金额作为基金,并在价格低于下限时提出基金补贴生产者。此法为以产业发展产业的一种支持价格的方法。
提高农产品价格方法:关税、变动税及进口限制;无追索权贷款;直接收购;差额补贴;消费补贴;灾害补贴;控制供给。
运销差价:运销渠道中各个主体销售价格在产品最终售价的比例。 流通差价的特征:价差变动趋势的多样性;价差的相对固定性;价差的膨胀性。运销价差的构成因素:运销费用;运销利润
运销价差的形式:购销价差:同一农产品在同一市场同一时间内收购价格与销售价格的差额
地区价差:同一时间同一农产品在不同地区的价格差额
批零价差:同一农产品在同一时间同一市场上商品的零售价和批发价差额 季节价差:同一农产品在同一市场不同季节之间的价格差额 质量价差:同一农产品在同一市场因质量不同而产生的价差
影响粮食生产的因素:土地;水利等投入要素(种子、化肥);科技(劳动力);制度和政策;
粮食消费 粮食消费的分类:
生活消费:直接消费,作为主食和简单加工后消费;间接消费,
饲料用粮,也包括经过工业加工的食品和用粮食酿造的酒类及其他副食品。
生产消费:农业本身的种子用粮和纺织、医药等工业生产中使用的粮食 粮食生活消费的特点和变化趋势:口粮消费呈稳中有下降趋势;饲料用粮和工业用粮呈快速增长趋势;种子用粮由于播种面积减少和科技含量的提高,每年用量呈减少趋势。影响粮食消费的主要因素:收入增长和城市化是减少口粮消费的两个主要原因;人口结构(年龄);消费习惯;其他(进出口等)粮食流通政策的目标:粮食安全(首要目标):满足人民生活和生产的基本需要的同时保障粮食生产的持续增长;农民增收 粮食市场的结构:产地市场
批发市场 消费市场
粮食流通组织形式的演变:粮食运销组织;粮食储备组织;粮食贸易组织
国内果蔬消费:蔬菜消费先升后降,并趋于稳定,消费量仅此于粮食。水果消费逐步上升,但远远少于发达国家量;城乡消费差别较大;地区消费差别较大(北方量大,南方支出量大)果蔬消费新特点:需求总量持续增加;对加工品需求增加;对绿色食品需求量增加;对高档果蔬需求增加。
果蔬市场的结构特征:
商品特性:品种多样,标准化困难,不耐储藏。需求价格弹性低,购买频度高。
生产供给特征:供给量变动的不确定性比较大。
消费需求特征:消费购买次数多而购买量少,呈现出非常零散的结构特征。
流通政策与流通制度特征:多渠道,自由购销,市场定价。果蔬运销组织:集货商;运输商;批发商;零售商 果蔬运销渠道:生产直供型:果蔬生产商——消费商
生产直销商:果蔬生产商——零售商——消费者
收集重视型:果蔬生产商——产地收购商——零售商——消费者
分配重视型:果蔬生产商——销地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 完全型:果蔬生产商——产地收购商——销地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 肉类产品结构:猪肉比重逐渐下降;其他肉种提高;牛肉的比重提高幅度较大
猪肉:主要动物性食品来源和农民收入重要来源;用途广泛;生产集中;量大;指标低下 畜禽产品消费特征:人均肉类消费量差异较大;消费品质依然以猪肉为主。畜禽产地市场结构特征:集中度相对较低,生产比较分散
畜禽批发市场结构特征:发展迅速
畜禽零售市场结构特征:集中式(自由超市)和分散式(超市、专卖店);农村集贸市场 目前畜禽运销组织及渠道:
批发市场主导型流通交易方式(市场流通):由专业经纪人向畜禽公司收购,经过屠宰场加工后销往批发市场;由经纪人向规模养殖场收购经屠宰场加工后,一部分销向批发市场,一部分销向规模养殖厂指定的直销点。
产销直挂以及产加销一体化的流通交易方式(市场外流通):产销直挂行,由配送中心向规模养殖厂订购经屠宰场加工后,由配送中心销往各配送点;产加销一体化模式,由公司组建自己的产加销一体化体系。水产品供给发展趋势:水产品捕捞产量还将进一步减少产量;水产养殖成为未来水产品的主要供给;水产品加工品日益受到青睐,尤其是淡水养殖加工品将是未来增长较快领域。水产品运销的意义:是联系产销、丰富供应的重要前提;可以增强地区之间市场的互补功能;对调整消费结构和消费习惯具有积极的作用。
棉花的生产特点:仅次于粮食的第二位大宗农产品;生产发展迅速,总量增加;科技投入增加,单产提高;布局逐渐优化,集中度高;品质不断改善,处于国际中上水平;依赖进口贸易。
棉花的需求:需求主体,纺织用棉;民用棉;出口用棉,其他用棉
需求量在国内供小于求 论述:
我国农业标准化与发达国家的距离
一,标准水平偏低:由于我国是个发展中国家,整体经济水平还较低;同事我国还是个农业大国和人口大国,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十年里,主要还是解决最基本的商品数量供给问题,无能力考虑商品质量的问题,以至于我国的标准水平相对偏低。
二,标准体系不完善:从产前、产中、产后标准与发达国家比较来看,我国的农产品标准主要是产量质量技术标准,尽管这几年在无公害蔬菜,绿色食品,生态农业等方面制定了一部分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也涉及到产品的生产环境、生产资料、生产过程、产品包装等全过程的标准,但同发达国家相比,在更多的产品上我们还缺乏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
三,标准修订不及时:标准修订是标准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修订工作应根据生产环境、产生技术和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进行,以保证标准的实用和操作性。四,支撑保障体系不完整:支撑保障体系是农业标准化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包括研究体系、投资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宣传推广体系等。发达国家无论在研究、资金投入。人才培养、或是在社会化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都形成了完备的体系。而我们很多标准的制定极不规范、也缺乏专门的机构对其研究。
我国的价格政策
与世界上其他农业资源匮乏的国家一样我国农产品价格制度也面临着保证农产品基本消费,保护农民合理收入,为工业化积累资金等多重目标的选择。解放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从全局经济考虑,为建设完善的工业体系,长期以来实行农业支持工业的政策,农产品定价很低。改革开放后我国多次提高了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并对非主要农产品实行市场定价,从而使我国农产品价格偏低的情况有所改善,并初步建立了农产品价格收购最低保护价、粮食专项储备和风险基金制度和退耕还林等农业保护措施,在稳定粮食供求,保护农民与消费者利益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总体上我国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还不健全。考虑到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和我国自然资源禀赋条件,目前
农产品价格制度应该首先保证实现的基本目标是:以保护农民收入为手段,积极扶持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供给,保证国内宽松的粮食环境,保持农产品价格的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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