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食品标识有规可循 “营养”、“强化”不能随便标 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 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据悉,新《规定》 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范,增加了对食品产地、 分装者、警示说明、最小销售单元等标识标注要求。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新《规定》还要求,有7类内容不得出现在食品标识 中,如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非保健 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以欺骗或者误导的 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 依据,也不能使用国旗、国徽或者人民币等进行标注等。 这意味着,9月1日之后,食品在标识上出现“化痰止 咳”、“清热祛火”、“提高记忆力”等字样均属于违规行 为。 食品配料标识将更详细 新《规定》将帮助消费者真实、准确的了解食品的加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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