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在本区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为使全区各街道、各镇(乡)、各部门、各单位能够及时、有效、有序、妥善地做好处置工作,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北仑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职责》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 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北仑新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由于人为责任或自然灾害原因而造成的较大人身伤亡、经济损失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二)本预案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较大以上事故(包括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主要包括:
1、 矿山企业较大以上事故; 2、 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
3、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较大以上事故; 4、 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5、 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6、 较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 7、 较大以上渔业生产事故; 8、 较大以上建筑物倒塌事故;
9、 较大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和食品中毒事件; 10、 较大以上旅游事故; 11、 防汛抗台较大以上事故;
12、 其它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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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应急预案最新修订时间为。 二、 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一)接到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起动基本条件的,本预案即行启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领导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各应急救援部门同时作出快速反应、迅速组织力量,按指挥部命令及时到达指定位置。
(二)现场救援工作在指挥部领导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救援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由公安部门设立警戒线,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现场情况、排除险情、确定救援方案后,再开展其他处置工作。要把抢救受伤人员、疏散现场人员置于救援工作首位,并确保抢救人员的绝对安全,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三)因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指挥部可征调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特种设备器材和车辆,各企事业单位应该无条件服从。
三、 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成立区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称指挥部),由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区人民政府区长任总指挥,区有关领导任副总指挥,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一旦在全区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时,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部署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问题。
(二)指挥部总指挥,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指挥部关于应急救援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现场救援有关问题,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正确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三)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可由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环保局、卫生局、药监分局、质监分局、交通局、农林局、水利局、旅游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北仑海事处、城管局、发改局、经发局、供电局、民政局、气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宣传部、总工会、工商分局、监察局、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街道镇(乡)等部门组成。各部门在实施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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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指挥部与现场的联系,及时综合事故处置情况;负责事故情况上报,下达命令;负责对外联络,组织紧急供电、供水及急需的抢救设备和物资;提供相关信息,接待新闻媒介,发布相关新闻报道。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通知下达启动本预案的命令;协助现场指挥以及与到现场参加救援各单位之间的联系协调;及时提出采取相应措施意见;掌握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及其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联系事故发生单位,协助其实施应急措施。
3、公安分局:负责组织警力搞好现场保护和警戒,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参加组织事故可能危及的区域的人员疏散和撤离,参加排险救灾,抢救受伤人员。
4、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应急监测,并做好危害物品性质、危害性的测定工作,提出相应的救援建议和措施。
5、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抢救,迅速转移受伤人员;评定危险化学品对有关人员的危害程度。
6、食药监分局:负责保障药品和医疗设备供应。
7、质监分局:负责组织对事故所涉及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的检测和认定,提出救援技术措施。
8、交通局: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车、船,组织抢险救援;对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
9、农林局:负责组织对涉及渔业生产、农业机械、农药、杀鼠剂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0、水利局:负责提出抗洪抢险方案,及时提供水情预报,负责供水、水资源的调度工作。
11、旅游局:负责组织对涉及旅游单位、商场、车辆、船只和旅游景点场所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2、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对地质灾害事故及矿产资源开采行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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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设局: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挖掘机、铲车等特种设备,组织抢险救援;对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
14、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实施消防灭火抢救行动,根据需要请求上级增援和调动企业消防力量协同救援,按指挥部的命令参加拆危排险抢救行动,控制火灾、爆炸和毒物泄漏事故现场险情。
15、交警大队:具体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伤者和财产抢救,勘查事故现场,收集证据,维护现场交通秩序,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16、北仑海事处:负责组织水上事故的应急救援。 17、城管局:负责民用燃气等职责范围内事故的应急救援。
18、发改局、经发局:负责组织有关事故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的储备供应。
19、供电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中采取紧急停电或供电措施。 20、民政局: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以及遇难者遗体、遗物处理;安抚、接待伤亡人员亲属。
21、气象局:负责提供与事故救援有关的气象资料。
22、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工伤认定和善后赔偿问题的调解处理。 23、宣传部:组织和协调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单位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与“两办”联系发布事故新闻信息。
24、区总工会:配合事故发生单位对因工伤亡人员及家属做好工伤认定、安抚、赔偿及其它善后处理工作。
25、区工商分局:负责提供事故单位生产经营状况等有关资料。 26、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部门):负责联络事故发生单位,及时准确掌握事故发生态势,并按其职责范围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事故发生单位实施救援;协同事故发生地政府部门共同做好善后工作。
27、事故发生地街道、镇(乡):负责参加组织伤员的医疗抢救、组织撤离和疏散危险区域人员,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8、区监察局:负责监督各应急救援成员单位按预案规定履行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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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并参加事故调查等善后处理工作。
四、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动基本条件
(一)事故报警或报告已初步确定为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受伤10人(含10人)以上的较大事故。
(二)事故发生后不能立即控制,有可能继续扩大,如不及时控制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的。
(三)消防等抢险队伍到场后,根据现场判断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抢救的。
(四)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或政治影响较大的。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动基本程序
(一)119、110、120报警受理中心接到报警后,根据报警情况或事 故抢救现场反馈的信息,经初步确认事故符合预案起动条件,随即向区安委办(安监局)报告,区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二)事故发生单位或报告人若向其它主管部门报告,该报警受理主管部门的领导,经初步分析所发生的事故符合预案起动基本条件的,应立即向区安委办(安监局)报告,由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三)总指挥若不在辖区,由副总指挥决定是否起动预案。
(四)预案一旦决定起动后,由安委办(安监局)通知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力量赶赴指定地点,听候指挥部调派救援任务。
六、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一)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
(二)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
(三)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消毒等安全措施;
(四)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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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五)其它救援措施。 七、事故报告
(一)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散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情况口头向“二办”值班室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以及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的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写出书面事故快报,报上述职能单位。
书面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的措施; 6、其他应该报告的情况。
八、事故查处
(一)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市级以上的事故调查组,我区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三)较大以上事故的结案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北仑新区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网络
(一)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网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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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指挥] [副总指挥] 应急救援各成员单位 开区区区区区区区区区区区区区区区北区区区区区区区区区区主事区发政安公环卫食质交建农水旅国消交仑城发经供民气劳宣工总管故监区府监安保生药监通设林利游土防警海管改发电政象动传商工部发察管办局分局局监分局局局局局资大大事局局局局局局和部分会门 生局委公局局局局分局局局局局局源队队处局局局局局局社部局主主地局办室长 局长 长 局局长 长 长 长 长 局大大处长 长 长 长 长 长 会长 局席 要街长 主主任 任 长 局长 长 局队队长 长 长 长 保障局局长 长 负道 责镇人 乡主要 负责人
(二)北仑新区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实施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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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部位(单位或个人) 立即抢救
报119、110、120报警台、消报主管部门 防、环保、卫生、安监等部门 赶赴现场救援 赶赴现场 预防事故扩大 根据目标可能导致事故的再次发生而采取针对性措施 事故应急处置 按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方案、处理程序进行处置 紧急安全疏散 指定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方式。 工程抢险抢修 切实做好个体防护后,快速进行堵漏、排险。 现场医疗救护 开展现场伤员抢救、转移,护送到医院急救 应急救援指挥部 按本部门预案抢救 保护现场 以利于事故调查 事故通报 重大事故立即向上级部门通报 清理现场 处置 废弃 清洗 疏通
(三)北仑新区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指挥人员名单及通讯电话 单位 总指挥
姓名 办公室 8
手机 虚拟网 宅电 副总指挥 开发区管委办 区政府办公室 安监局 公安分局 环保局 卫生局 食品药品监督分局 质监分局 交通局 建设局 农林局 水利局 旅游局 国土资源局 发改局 经发局 供电局 民政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工商分局 城管局 气象局 消防大队 交警大队 北仑海事处 监察局 总工会 宣传部 小港街道 新矸街道 大矸街道 霞浦街道 柴桥街道 戚家山街道 白峰镇 春晓镇 梅山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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