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结算办法
一、中心出纳:
1、 乡镇卫生院收入款项的缴拨:乡镇卫生院将所有现金银行存款收入缴入财务管理中心指定结算帐户,中心出纳凭银行缴款回单作资金入帐处理。
2、 财政拨入款项:计财股将财政拨款直接划入中心帐户,中心出纳根据银行回单和计财股经费划拨明细清单进行入帐,同时将划拨明细清单传递给中心会计(每个会计1份,加盖计财股印章)入帐。
3、 资金划拨:单位提交用款申请书,由中心会计审核,根据使用额度报中心主任审批,中心出纳凭审核审批后的申请书办理款项支付。
二、乡镇卫生院出纳:
1、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分离,定期将本单位所有现金银行存款收入定期交存中心开户行,不得坐支上缴的现金或银行存款,出纳凭缴款回单作单位银行(或现金)帐付款处理。
2、乡镇卫生院需使用资金时须先提出用款申请(分三种:①药品工程往来等其他款项,②备用金,③中心提现)
①药品工程往来等其他款项:
单位报帐员填写详细用款申请资料经单位领导审批后连同原始凭证交中心会计审核,中心会计根据用款额度报中心主任签字后交中心出纳办理转帐结算。
②备用金:
单位备用金严格按照备用金使用途支付单位工资、福利、日常零星开支以及在支付标准内的支出,定期向中心报帐结算备用金,以弥补备用金不足,结算备用金时需将用备用金支付的原始凭证进行汇后交中心会计审核,中心会计根据用款额度报中心主任签字后交中心出纳办理转帐结算。
③中心提现:
特殊情况需直接从中心提现时,先将提现申请交中心会计,由中心会计填写支取现金凭证(由会计填制,一式三联,一联由会计留存,一联交出纳办理支付,一联交单位出纳记帐),交中心主任审核审批后办理提现手续。
中心会计:
三、中心会计:
1、中心会计对从中心划拨的每笔款项进行分类审核,填制相应的用款凭证,按用款额度报中心主任审批。
2、中心帐户的结算处理:
①中心收到财政拨款:凭拨款明细 借:中心结算户 贷:财政补助收入
②单位上缴收入: 凭缴款回单 借:中心结算户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③单位划拨款项:凭支付回单及原始凭证
转帐划拨外单位 借:相关科目 贷:中心结算户
转帐划拨本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中心结算户
直接从中心提现 借:现金 贷:中心结算户
四、对帐
1、单位出纳与中心会计对帐:单位出纳与中心会计核对本单位银行存款和现金,并在结存表上签字,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中心出纳与中心会计对帐:核对单位中心帐户(包括结算户和专户),在结存表上签字,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结存表一式三份,单位出纳,中心出纳,中心会计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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