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质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种植土采用微酸性肥沃菜园土。 制作绿带地形时,所用土壤应符合园林绿化栽植要求, 不能以市政建筑垃圾土填充和一般城市挖方淤泥土填充。推 土要均匀密实,排水、渗水性能良好,在堆土教充分的自然 沉降,并补充堆土,形成均匀平整的上述要求的地形后,再 进行绿化种植;避免绿化种植后,因土壤沉降不均匀而影响 绿带景观效果。
(二)种植土质量控制要点(种植前应使该地区的土壤 达到种植土的要求)
1、种植土壤及地下水位深度必须满足种植植物的生长 要求,并达到施工规范的要求;
2、在种植土层下有不透水层,若遇有不透水层必须设 法粉碎、穿孔使其透水淋溶;
3、禁用推土机反复碾压堆土、造山或改造地形,这样 做最易形成不透水层,特别在土壤含水量过高的情况下碾压 堆土、造山或改造地形;
4、地下水位必须在中等( 100CM )水位以上,若地上 水位属于 50CM 的浅水位时,必须做排水设施处理;
5、有建筑垃圾的土壤、盐碱地、重粘土、粉砂土及含 有有害园林植物生长成份的土壤,必须用种植土进行局部或 全部更换;
6、种植土中影响植物生长发育的石砾、瓦砾、砖块, 树
根、杂草根、玻璃、塑料废弃物、泡沫等混杂物,施工企 业必须清除;
7、种植土的质量情况,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土壤分 析报告,若土源不同,必须提供另一土源的土壤分析报告, 否则下道工序不准动工;
(三)地形整理
1、地形改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谷、脊、坡的位置及走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地形改造的标高必须在允许偏差之内,即 >100cm , 允许偏差土 5cm;100-300cm ,允许偏差土 20cm; >300cm,允许 偏差± 50cm;
4、园林植物的品种,数量、定向、排列等都必须符合 设计要求,若需变更,施工企业必须填报技术核定单,监理 部复核后,呈建设单位批准方可实施;
5、 地形改造后的种植地,必须做到坡度恰当,无积水, 无严重水土流失;
6、 地形改造后的种植地,若采用地下管道排水,必须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绿地地形整理应严格按照竖向设计要求进行,地形 应自然流畅。
8、花卉种植地、地被种植地应施足基肥,耧平耙细, 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9、平整土地后,应采取防尘措施。 (四)种植土质量检验方法 1、检验土壤分析报告;
2、 抽查一定的数量,即每 3000 抽查一点,每点为500 川,但不少于3点,是否在允许偏差范围;小乔木及大中灌 木为-5cm小灌木、宿根花卉为-3cm ;草本、地被、草坪及一、 二年草花为 -2cm ;
3、 地形标高、全高在 1.0m以下为土 5cm;全高在1-3m 为土 20cm;全高在3m以上为土 50cm。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