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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道县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

来源:易榕旅网


2011年道县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

为及时发现诊断不明的、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及早采取措施控制疫情,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同时了解全县死亡病例的死因构成,分析其动态变化趋势,为制定卫生工作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的死亡病例及院外死亡病例。

二、报告内容

按照《居民死亡信息登记、调查、报告卡》的格式和死因推断的

有关规范,进行网络直报,报告内容包括:

(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

(二)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三)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医疗机构要在《居民死亡信息登记、调查、报告卡》〈调查核实〉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如果是呼吸系统不明原因死亡病例,须填写体温是否超过38℃,是否有咳嗽、呼吸困难、抗生素治疗无效及肺炎或SARS的影象学特征,以及白细胞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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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单位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四、报告程序与时限

(一)患者死亡后,由诊治医生填写《居民死亡信息登记、调查、报告卡》;

(二) 医疗机构指定相关部门专业人员按照ICD-10要求统一进行死因编码;

(三)医疗机构应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

(四)院外死亡的病例由乡镇防疫医生填写《居民死亡信息登记、调查、报告卡》并与30天内完成网络直报。

五、数据审核

报告单位死因编码人员应对医生填写的《居民死亡信息登记、调查、报告卡》进行审核,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填写不清或不完整、死因填写不规范或存在逻辑错误等)应及时向诊治医生进行核对。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每个工作日上网审核辖区内责任报告单位报出的死亡病例信息质量(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死因编码等),对有疑问的卡片及时向责任报告单位查询与核对,确认后的卡片参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统计汇总。

六、死亡信息分析与利用

(一)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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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周、月、年进行动态分析,重点分析内容包括:

1.传染病死亡在所有死亡病例中构成。

2.不同传染病死亡在所有传染病死亡病例中的构成。 3.聚集性传染病死亡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分析。 4.对死亡和死因的异常波动进行动态分析。 (二)信息的利用

对在死亡报告数据分析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七、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报告系统组成及职责

我县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报告系统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各级医疗机构组成。 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落实死因登记报告工作,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审核、整理、反馈、分析、上报,组织各类监测培训,对医院死因登记报告工作进行督导、质控和考核,开展内部质控和评价。具体任务有:

1.组织辖区内的各级医疗机构进行死因登记报告; 2.审核、分析、反馈死亡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 3.开展医疗机构死亡漏报调查;

4.定期对临床、防保等各类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5.对医院死因登记报告工作进行督导、质控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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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辖区内医院报告死亡的异常变化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预防控制措施。 (二)医疗机构

1.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填报《居民死亡信息登记、调查、报告卡》;

2.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对死亡原因按照ICD-10进行编码,并通过网络上报;

3.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 4.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八、实施与监督

县卫生局对死亡报告工作进行统一的组织实施,保证监测网络的正常运行;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死亡信息的报告和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要注意已开展死亡原因统计工作地区此项工作的协调。

附件:2011年各乡镇死因监测报告任务表

道县卫生局

201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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