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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区税收宣传月活动的
通知
【标 签】税收宣传月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文 号】内地税字﹝2007﹞51号【发文日期】2007-03-08【实施时间】2007-03-08【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征收管理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国税发﹝2007﹞19 号)精神,为了广泛深入地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区局决定,2007年4月开展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第1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的主题和重点
2007年全国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安居乐业,需要强大的财力作保障。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和谐社会建设与税收息息相关。税务部门要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200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要紧扣“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的主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颁布实施15周年为主线,以税收法律法规、纳税程序和方法、税收的职能作用、取之于民和用之于民、税收工作的成就和先进典型以及曝光涉税违法案件为宣传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增强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 二、统筹安排,扎实开展各项活动
税收宣传月期间,自治区地税局将组织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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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搞好税收宣传月的启动。自治区地税局将以宣传月主题和纪念《税收征管法》颁布实施15周年为主要内容,与自治区国税局共同举行全区模范纳税户的表彰活动。
(二)宣传月期间,由呼和浩特市地税局具体组织一次首府地区有党政领导、企业家、社会名人和专家学者参加的“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一是通报2007年一季度首府地方税收收入数据和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情况,二是通报呼市地税系统征收社保费、水利基金、文化建设费等情况,以事实突出宣传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内容。让广大纳税人不仅看到地税部门的辛勤工作,更要让纳税人和广大公民知道,全社会、全体公民也从税收高增长中受益。正是强大的税收实力,保证了政府目标的实现,使得广大人民享受到医疗、低保、教育等保障,享受到便利的公共设施和城市建设带来的实惠。通过首府地区地税工作的典型引路,推动全区地税系统税收宣传活动轰轰烈烈深入开展。
(三)积极参与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以“税收在我身边”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参与中国税务报社、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举办《税收征管法》颁布实施15周年征文活动。对于获奖文章和作者区局将给予适当奖励。
(四)总局办公厅与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举行全国税收FLASH动漫作品比赛比赛活动和首届税收公益广告创意大赛,作品经专家评审后,同时在总局和杂志社网站发布。各地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比赛。
(五)开展社会保障费征缴意义的宣传。要大力宣传做好社保费征缴工作的重大的政治和经济意义,宣传社保基金是广大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弱有所助、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
(六)利用好办税服务厅的宣传。办税服务厅是税收宣传的重要场所。各级地税机关要利用征期办税服务厅办税人员多的特点,通过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手机短信、纳税咨询服务窗口、语音电话、电子触摸屏、发放税法宣传资料等方式,认真开展好面向纳税人的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纳税辅导等税法宣传活动。
(七)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通过开设专版、专栏等开展对税收政策法规的专题宣传,抓住迎接自治区六十周年庆典契机,展示地税系统税收的辉煌成就,以依法行政和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加强地税系统先进典型的宣传。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有载体,选择一些繁华公共场所,制作大型公益广告,扩大税收宣传的影响力。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广泛动员,充分调动系统内外的宣传资源和宣传手段,形成税收宣传的大格局,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扎扎实实,有效开展。 目前各盟市地税机关都组建了宣教科,要充分发挥其职能,发挥其作用。按照区局部署,制定宣传月活动安排,保证税收宣传月活动项目、经费和人员的落实。届时区局将适时组织检查组,赴各地了解、督查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
(一)创新形式,扩大影响。税收宣传工作既要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又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整合内外资源,创新宣传形式,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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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宣传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贴近实际,进一步扩大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 (二)紧扣主题,打造品牌。紧扣主题开展全国第1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使“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成为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口号,进一步得到社会普遍认可。 (三)贯穿主线,丰富内容。以《税收征管法》颁布实施15周年为主线,加强税法宣传、政策咨询和纳税辅导,既要使纳税人提高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又要使其熟悉办税程序和方法;同时,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也要通过征管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税收执法水平。
(四)稳步实施,注重实效。加强组织领导和内外部协作,切实做好宣传活动项目的准备和实施工作,增强活动的效果。
(五)搞好交流。今年税收宣传月期间,区局将利用《内蒙古地税信息》编辑“全区税收宣传月活动专辑”,交流活动情况,推动工作开展。各地要通过信息采编及时向区局报送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信息。
税收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于4月30日前向区局报送工作总结,新闻宣传发稿统计表,税收宣传月优秀创新项目,(每个盟市及计划单列市先进单位1名、先进个人2名),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录相带或影碟、图片等资料。联系人:高新亮,联系电话:0471—;4343214,传真:0471—;4343172。电子邮箱:gxl0471@ctaxnews.com.cn。 附件: 1、2007年税收宣传先进单位(个人)评选标准。 2、税收宣传标语口号 二○○七年三月八日 附件1 评 选 条 件
一、最佳组织单位、优秀创新项目奖、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一)宣传月期间,在中国税务报、内蒙古日报刊发1条宣传报道,否则不具参加评选的资格。
(二)领导亲自抓,组织机构健全,宣传方案有创新,并专人负责落实,工作开展及时、扎实有效。
(三)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宣传项目在形式上和内容上有创新、有效果,组织了在当地及全区有影响的税收宣传活动项目。
(四)向总局、区局上报税收宣传月情况和信息及时,并在全国、全区各新闻媒体及税收宣传活动专辑简报上有较高的采用率。
(五)按规定时限向区局上报税收宣传月活动的计划、安排、总结及有关作品。 二、先进个人评比标准
(一)在税收宣传月的各项活动中,有思路、有创新、有成绩,取得比较明显效果。 (二)在宣传活动中,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税收宣传事业努力工作。树立了地税良好形象,受到好评。
(三)积极撰写信息、税收新闻稿件。在中国税务报、内蒙古日报新闻媒体有一篇作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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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或播出。 附件2
税收宣传月标语口号
1.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 2.聚财为国,执法为民
3.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4.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5.依法诚信纳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6.依法诚信纳税,是最好的信用证明 7.税收连着你我他,富民强国靠大家 8.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9.发票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凭证 10.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11.依法自行纳税申报就是您对社会的回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7年3月8日印发 打字:任 华 校对:税收宣传月 高新亮关联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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