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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与终止是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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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的法律行为,合同终止指通过约定或者法定的条件,将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法律行为。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一、要约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要约是签订合同的方式,所以要约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二、正式合同具有哪些特点

正式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是双方的法律行为。也就是说,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需要相互表达自己的意思;

2、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达成协议,即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3、合同的目的是发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4、合同是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应当是合法行为。

合同一经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之间存在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改变或者消除原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一方或按合同履行义务的,应当依照合同或者法律承担违约责任。一方根据自身利益伪造的和无中生有的虚假合同为无效合同;双方未按法律程序签订的无效合同不一定是虚假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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