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以事实为依据,保险公司不承认,可要求重新鉴定,但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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