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国家生育假期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国家生育假期的规定是: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规定,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