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详细流程:立案→侦查→起诉。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全流程的办理是:
1.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
2.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
3.在宣判后10日内,被告可以提起上诉,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
4.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
5.对于被告被判处死刑的,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一、公诉转自诉的规定: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刑事诉讼的流程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该内容由 庞志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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